奖项设置
《十大劲歌金曲颁奖典礼》自1984年度起开始设立最受欢迎男女歌星奖,其得奖结果往往会成全场最注视的焦点,被视为谁是香港乐坛的天王和天后。而同年亦颁发劲歌金曲金奖,劲歌金曲金奖是压轴大奖,代表着单项歌曲的最高荣誉,是综合各种因素后颁发的全年最高奖项。劲歌金曲金奖除了要求歌曲本身在全年的受欢迎程度外,还要求歌曲本身的质量,作曲作词以及歌手的唱功,因此它更能见证出一个歌手的实力和演唱造诣。
由1993年度至2012年度亦曾颁发亚太区最受欢迎香港男女歌星奖,此奖项名称亦曾经历变更,于1993年度首度颁发时为国内最受欢迎男女歌星,在1994年至2011年便改名为亚太区最受欢迎香港男女歌星。及至2012年度再次改制,奖项更名为亚太区最受欢迎男女歌星,省掉香港两字,同时亦开放提名所有曾以华语歌派台的歌手。
2013年起,推行全面革新,易名为《劲歌金曲颁奖典礼》,得奖机制改为全民投票,而最大的改变是劲歌金曲奖,会由以往10首增至20首,由50%TVBFun投票及50%港大民意调查选出。而最受欢迎新人奖、最受欢迎男女歌星以及劲歌金曲金奖为固定奖项,由100%TVBFun投票选出,并废除亚太区最受欢迎男女歌星以及其他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