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扬美(1573-1641),字新冶,乳名绍尹,平和县芦溪东槐人,明万历三十九年壬子科举人,初授江西省武宁县知县,明天启元年(1621),调任四川省遵义府桐梓县知县。
是年九月,永宁宣抚使奢崇明起事,据重庆,破泸州,陷遵义。第二年,土司安邦彦起应奢崇明,声势十分浩大,继陷毕节,围困贵阳,朝廷为之震惊。陈扬美坚守的桐梓孤城处于四面包围的困境之中,但他镇定自若,摄官事统士卒,严阵以待,慷慨临戎,且伺机屡出奇兵以挫敌锋。
扬美因"挫贼靖寇"有功,熹宗称之为军门才,于天启六年敕封文林郎,诏升大理寺卿,又膺宠命拜廷尉,钦差北直隶(今山西大同一带地方)散粮恤刑,旋转刑部郎中。此时,阉宦魏忠贤正大得势,党羽遍布全国。陈扬美不避权势,不畏强暴,秉公执法,严惩魏之党,因此深为魏党所忌。
崇祯五年(1632),扬美受排挤调任浙江省温州府知府。他体恤人民疾苦,为民请命,赦饷银13万两,百姓感其德,立生祠以祀。他死后,人民更加悼念不已,香火因而益盛(当时建在温州市郊状元桥附近的祠宇,新中国建立后尚保存完好)。
崇祯十三年,陈扬美钦差大巡广东。出巡时所奉圣旨嗣后存于东槐崇和寺中的圣旨亭;凉伞等仪仗文物存于东槐陈氏家庙(这些遗物至"文化大革命"时期才全部被毁)。
崇祯十四年,扬美病故于大巡任上,归葬于东槐村的水朝宫,享年6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