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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铠

明光铠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铠甲,泛指甲片已抛光,十分光亮的铠甲。其最早文字记载见于三国时期曹植所做《先帝赐臣铠表》,到唐朝时真正开始大规模使用,是唐朝十三甲之首。此铠甲拥有超强的防护性能,前后都有以铜铁等金属制成的圆护,这种圆护被打磨的非常光滑,在阳光的照射下发出耀眼的光芒,因而得名“明光铠”。不过明光铠太重,一套36公斤,只适合精锐骑兵穿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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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铠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铠甲,最早文字记载见于三国时期曹植所做《先帝赐臣铠表》。泛指甲片已抛光,十分光亮的铠甲。

根据20世纪70年代中国学者杨泓考证,“明光铠”可能是南北朝至唐时期流行的胸前有两片板状护胸的铠甲,尚未证实。

来源

据推测,因为发现新至东汉时期的铜镜上有“见日之光,天下大明”的语句,而若胸前和背后的板状护胸若打磨光滑当可反光,故将最早实物形象出现于南北朝时期胸前带有圆护的铠甲与曹植所说“明光铠”联系起来。

当然,这样的命名方式也有争议。

争议论点:

用东汉末期曹植所提到的铠甲名称,加上东汉早期的铜镜铭文,难以与南北朝早期的铠甲形象联系起来;

三国时期的明光铠

三国时期曹植所做《先帝赐臣铠表》记载

“先帝赐臣铠,黑光、明光各一领,两当铠一领,赤炼铠一领,马铠一领”

根据《吴历》记载,公元222年夷陵之战之后,孙权派遣使者向魏文帝汇报战果。

“权以使聘魏,具上破备获印绶及首级、所得土地,并表将吏功勤宜加爵赏之意。文帝报使,致鼲子裘、明光铠、騑马,又以素书所作典论及诗赋与权。”

南北朝的明光铠

目前已知的胸前有板状护甲最早形象出现在南北朝。

孝昌元年(525年)元熙墓陪葬的手按大盾的陶俑,它所披铠甲的胸、背部分都是由左右两片近似椭圆形的大型甲板组成的,腰间束带。建义元年(528年)元邵墓中陪葬的陶俑同样有穿着明光铠。这类陶俑高30.8厘米,而同墓中普通士兵俑高不过19.1厘米左右。可见明光铠在当时是军官阶层豪华装备品。

明光铠较早的参战纪录是《周书·蔡祐传》中如下的话:“祐时着明光铁铠,所向无前。敌人咸曰‘此是铁猛兽也’,皆遽避之。”由此可知明光铠是铁质铠甲。

南北朝时期装备明光铠的证据如下:河北赞皇东魏武定二年(544年)李希宗墓中陪葬持盾陶俑、北齐天统二年(566年)崔昂墓中陪葬陶俑、陕西咸阳北周建德元年(572年)墓陶俑,等等。整体来说北朝后期表现出明光铠逐渐排挤两当铠的趋势。

上面所说穿着明光铠的陶俑所戴头盔,中脊起棱,额前伸出突角,两侧有护耳,护耳上又有一层突起(术语叫护)。这种头盔流行于北魏末年到隋朝。

隋朝的明光铠

隋朝盔甲技术和装备情况跟北朝晚期相差不大,只是明光铠基本上已经排挤了两当铠。

唐朝的明光铠

唐朝军队盔甲装备比例比前代有了很大增加。从《通典》和《神机制敌太白阴经》卷四《军械篇》可以知道,唐朝标准是着甲士兵占军队总数的60%。虽然并不是都穿着铁甲,但这个比例比起前面说过的汉代军队着甲比例,还是有很大进步。

在盔甲种类方面,《唐六典》卷十六提供了资料:“甲之制十有三:一曰明光甲,二曰光要甲,三曰细鳞甲,四曰山文甲,五曰鸟鎚甲,六曰白布甲,七曰阜绢甲,八曰布背甲,九曰步兵甲,十曰皮甲,十有一曰木甲,十有二曰锁子甲,十有三曰马甲。”又有批注:“(甲,似物之浮甲以自卫也。《史记》曰:「楚人鲛革以为甲。」《汉书》曰:「魏氏武卒衣三属之甲。」谓上身一,髀禅一,兜鍪一,凡三属也。今明光、光要、细鳞。山文、乌鎚、锁子皆铁甲也,皮甲以犀兕为之,其余皆因所用物名焉。)”

根据以上记录可知:

1.明光铠是铁甲。

2.即使是盛唐时期,很多盔甲也不是铁质的。这有战术需要的原因,也有生产能力制约的原因。

根据敦煌莫高窟264窟彩塑天王像所着铠甲复原,由1590片鱼鳞甲和644片长条甲编缀而成。“明光铠”为唐十三铠之首,胸前和背后有金属圆护,打磨的极光滑,颇似镜子,在阳光的照射下,反射出耀眼的光芒,故名“明光铠”。-“见日之光,天下大明”

下面说说全盛时期的明光铠。

唐朝明光铠按年代先后顺序可以分为五型。

隋代胄甲、初唐胄甲、盛唐胄甲、中唐胄甲、晚唐胄甲

第一型:天王雕像

以龙门石窟的潜溪寺的天王雕像为代表。该雕像完成于650年以前,穿着铠甲形制是甲带十字形在胸前打结,左右各有一个大型圆甲板,有披膊腰带下左右各有一片膝裙,用以保护大腿,小腿上也有保护,术语称为“吊腿”。

第二型:郑仁泰墓

以鳞德元年(664年)郑仁泰墓出土的涂金釉陶俑为代表。头戴头盔,有护颈和护耳。身甲也有护颈,身甲前部分成左右两片,每片中心有一小型圆甲片,背部则是整块大甲板。胸甲和背甲在两肩上用带扣联,甲带由颈下纵束至胸前再向左右分束到背后,然后再束到腹部。腰带下左右各一片膝裙。两肩的披膊有两层,上层作虎头状,虎头中吐露出下层金缘的绿色披膊。唐朝二型明光铠跟第三型并存了一段时间。

第三型:李爽墓

以总章元年(668年)李爽墓出土的陶俑为代表。其中一件99.5厘米高的贴金彩绘俑,所戴头盔左右护耳外沿向上翻卷,身甲向上伸出护颈。披膊呈龙首状。胸甲从中分成左右两部分,上面有凸起的圆形花饰,在上缘用带向后与背甲扣联。自颌下纵束甲带到胸甲处经一圆环与横带相交,腰带上半露出圆形护腹,腹甲绘成山纹状,同墓出土另一件标本,腹甲绘成鱼鳞状。腰带下左右各垂一片膝裙,小腿缚扎吊腿。神龙三年(707年)任氏墓出土的陶俑,也属于第三型。不过在同期咸阳苏君墓中也出土了两件着第二型盔甲的陶俑,说明两种铠甲的并存。

第四型:独孤君妻元氏墓

以长安三年(703年)独孤君妻元氏墓出土的彩釉陶俑为代表。头盔护耳上翻,顶竖长缨。护颈以下纵束甲带,到胸前横束至背后,胸甲中分为左右两部分,上面各有一块圆形甲板。腰带下垂膝裙、鹘尾,下缚吊腿。披膊作龙首状。这种盔甲形态在唐朝出现得很多。莫高窟唐窟中也常见这一型盔甲。

第五型:神王雕像

以敦煌第194窟的神王雕像为典型标本,敦煌文物研究所将它定为中唐(763-820年)的作品。头盔的护耳部分翻转上翘,甲身连成一个整体,背甲和胸甲相联的带子,经双肩前扣,胸部和腰部各束一带,腰带上方露出圆形腹甲。披膊作虎头状,腿缚吊腿。同样的标本有榆林窟第25窟内壁画的南方天王像。五型盔甲是明光铠的最后一种形制。请注意它的护耳向上翻卷的头盔,已经类似于五代的头盔形制。

除了明光铠以外,唐朝比较重要的盔甲还有“步兵甲”,其代表是乾封二年(667年)高氏墓出土的彩绘陶俑。头戴头盔,身甲前后在双肩上用带联扣,两肩披膊作兽皮纹,腰带下垂两片很大的膝裙,上面绘出几排方形的甲片。李崇润墓中一种着虎头形头盔的陶俑,所穿的铠甲也属于步兵甲。步兵甲是后来宋朝步人甲的前身。

此外,铁甲中的光要、细鳞、山文、乌鎚和锁子甲,也都是精坚的盔甲。

从前面的唐朝盔甲种类介绍中,可以发现很多用丝绸或者布料制作的盔甲。专家认为这种盔甲是礼仪性质的,而不是实战装备。

制作

唐朝负责制造盔甲的部门是贞观六年(632年)设置的“甲坊署”,据《六典》,甲坊署长官为令一人,品级正八品下。该部门其他官员有丞一人,品级正九品下;监作二人,从九品下。同时,在北都军器监,也制造盔甲,成品存入武库。

作为主要的护体用品,铁甲的制造是相当耗费工时。工序如下:首先将铁制成甲片;之后打札、粗磨、穿孔、错穴、并裁札、错稜、精磨;甲片加工完毕后,用皮革条编缀成甲。里面还要挂衬里,防止磨损皮肤。根据日本延长五年(927年)仿效唐制撰定的《延禧式》卷四十九《兵库寮》,制造一副铁甲,需要192到265个工作日。修理一副盔甲,都需要41名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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