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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茵河污染事件

莱茵河污染事件是指1986年11月1日深夜,位于瑞士巴塞尔附近的桑多斯化学公司仓库起火事件,装有1250吨剧毒农药的钢罐爆炸,硫、磷、汞等毒物随着百余吨灭火剂进入下水道排入莱茵河,构成了70公里长的微红色污染带,以每小时4公里的速度向下游流去。污染带流经河段的鱼类死亡,沿河自来水厂全部关闭,改用汽车向居民送水。近海口的荷兰,所有与莱茵河相通的河闸统统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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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1986年11月1日,位于瑞士巴塞尔附近施韦策哈勒(Schweizerhalle)的Sandoz股份公司仓库发生火灾,在救火过程中,约有1万m3被有毒物料污染的消防水流入莱茵河。这些污水顺河而下,莱茵河中的污染水波于11月1日清晨抵达法国边界,11月9日抵达荷兰边界。施韦策哈勒火灾严重破坏了莱茵河生态系统,并在较长时间内对莱茵河生态系统产生了不良影响。

法国和前西德的一些报纸将莱茵河污染事件与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事件、前苏联的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爆炸事件相提并论。《科普知识》总结了20世纪世界上发生的闻名的污染事故,莱茵河水污染事故被列为“六大污染事故”之六。

背景介绍

莱茵河是一条著名的国际河流,它发源于瑞士阿尔卑斯山圣哥达峰下,自南向北流经瑞士、列支敦士登、奥地利、德国、法国和荷兰等国,于鹿特丹港附近注入北海。全长1360公里,流域面积22.4万平方公里。自古以来莱茵河就是欧洲繁忙的水上通道,也是沿途几个国家的饮用水源。

自19世纪末期开始,随着流域内人口的增加和工业的发展,莱茵河曾一度成了欧洲大的下水道,莱茵河的水质日益下降。仅在德国段就有约300家工厂把大量的酸、漂液、染料、铜、镉、汞、去污剂、杀虫剂等上千种污染物倾入河中。此外,河中轮船排出的废油、两岸居民倒入的污水、废渣以及农场的化肥、农药,使水质遭到严重的污染。据估计,河水中的各种有害物质达1000种以上。二战以后,莱茵河沿岸国家的工业急剧发展,环境管理工作滞后,造成污染不断蔓延。从莱茵河上游经年冲下的被污染的泥沙,全都积聚到了荷兰的鹿特丹这个莱茵河下游的港口。要排除这些被污染的泥沙,鹿特丹港口必须用船将其运走,而这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面临生态和财政的双重压力,鹿特丹港被逼无奈,不得不做出反应。在荷兰的倡议下,莱茵河干流经过的5个国家--瑞士、德国、法国、卢森堡、荷兰,成立了“保护莱茵河国际委员会”(InternationalCommissionfortheProtectionoftheRhineagainstpollution,以下简称“ICPR”)。委员会主席由各成员国的部长轮流担任。1963年的《保护莱茵河不受污染国际委员会的伯尔尼公约》正式确立了委员会的法律地位。该条约第2条规定了委员会的任务,即组织有关莱茵河污染物品种、来源和范围的调研,提出减少污染适用方法的建议以及准备各参与国之间的协议。委员会还可承担沿岸各国共同委托的事务。据此,在莱茵河污染事故发生后,委员会于1987年承担起了恢复莱茵河生态环境的工作。

尽管在成立之初,ICPR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但一开始的工作并没有取得显著成效。因为在二战后,欧洲大陆各国需要在废墟上重新迅速建立起家园,发展工业是头等要事。而且,对流域内的9个国家来说莱茵河的重要性并不一样,这9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也不一样。因此,到了70年代,莱茵河的污染程度进一步加剧,大量未经处理的有机废水倾入莱茵河,导致莱茵河水的氧气含量不断降低,生物物种减少,具代表性的鱼类——鲑鱼开始死亡。专家认为“莱茵河的状态近于昏迷”。

事件经过

巴塞尔位于莱茵河湾和德法两国交界处,是瑞士第二大城市,也是瑞士的化学工业中心,3大化工集团都集中在巴塞尔。1986年11月1日深夜,位于瑞士巴塞尔市的桑多兹(Sandoz)化学公司的一个化学品仓库发生火灾,装有约1250吨剧毒农药的钢罐爆炸,硫、磷、汞等有毒物质随着大量的灭火用水流入下水道,排入莱茵河。桑多兹公司事后承认,共有1246吨各种化学品被扑火用水冲入莱茵河,其中包括824吨杀虫剂、71吨除草剂、39吨除菌剂、4吨溶剂和12吨有机汞等。有毒物质形成70公里长的微红色飘带向下游流去。翌日,化工厂用塑料堵塞下水道。8天后,塞子在水的压力下脱落,几十吨有毒物质流入莱茵河后,再一次造成污染。

11月21日,德国巴登市的苯胺和苏打化学公司冷却系统故障,又使2吨农药流入莱茵河,使河水含毒量超标准200倍。这次污染使莱茵河的生态受到了严重破坏。

影响

事故造成约160公里范围内多数鱼类死亡,约480公里范围内的井水受到污染影响不能饮用。污染事故警报传向下游瑞士、德国、法国、荷兰四国沿岸城市,沿河自来水厂全部关闭,改用汽车向居民定量供水。由于莱茵河在德国境内长达865公里,是德国重要的河流,因而遭受损失大。事故使德国几十年为治理莱茵河投资的210亿美元付诸东流。接近海口的荷兰,将与莱茵河相通的河闸全部关闭。法国和前西德的一些报纸将这次事件与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事件、前苏联的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爆炸事件相提并论。《科普知识》总结了20世纪世界上发生的闻名的污染事故,莱茵河水污染事故被列为“六大污染事故”之六。

该事件发生后,法国环境部长于12月19日要求瑞士政府赔偿3800万美元,以补偿渔业和航运业所遭受的短期损失、用于恢复遭受生态破坏的生态系统的中期损失以及在莱茵河上修建水坝的开支等潜在损失。瑞士政府和桑多兹公司表示愿意解决损害赔偿问题,由桑多兹公司向法国渔民和法国政府支付了赔偿金。该公司还采取了一系列相关的改进措施,成立了一个“桑多兹-莱茵河基金会”以帮助恢复因这次事件而受到破坏的生态系统,向世界野生生物基金会捐款730万美元用于资助一项历时三年的恢复莱茵河动植物计划。

水污染

11月1日Sandoz股份公司仓库起火爆炸后,从消防水流入莱茵河的地方起,莱茵河水剧烈变色(红),同时污染使鱼类大量死亡,尤其是鳗鱼。11月3日Sandoz股份公司公布了可能有毒并会污染莱茵河的化学品及其储量清单,主要为杀虫剂(磷酸酯)、杀真菌剂(其中包括有机汞化物)和除草剂。数量多的污染物料为磷酸酯、乙拌磷和甲基乙拌磷,其浓度值在莱茵河水中高。根据莱茵河水中浓度随时间的变化曲线推算,流入莱茵河的污染物总量约为10~30t。火灾发生后24h仍流入莱茵河的污染消防水造成40~70km长的有毒水波,并在11月的头几个星期流向下游。

乙拌磷为泄入莱茵河多的磷酸酯,其浓度测量值从莱茵河173km处(污染物泄入点下游14km处)的600μg/L到德荷边界洛比特附近(污染物泄入点下游约700km处)变为5.3μg/L。浓度峰值大幅度减小,主要是由于支流河水和流入河流的地下水纵向扩散和稀释所致。

泥沙污染

在受影响的莱茵河河段对河底有毒物质的情况调查表明,在流动河段不存在有毒物质沉淀现象,而在下游壅水区则证实有泥沙污染。在消防水泄入点下游附近,泄入的有毒物质使面积约为700m2的莱茵河底遭受了极为严重的污染。通过抽吸河底从莱茵河中清除了大约1t的农用化学品(农药),同时总共对约4000㎡的面积进行了净化处理。

11月18日开始对施韦策哈勒附近的莱茵河底进行净化处理。在第一阶段约1个星期的时间里,清除了河床中的主要污染物。将抽吸出的污染混合物暂时存放起来,以后再进行无害化处理。利用活性炭对同时抽出的水进行过滤和净化,然后再送回莱茵河。在第二阶段,即至12月19日,对其余污染较轻的区域进行了净化处理。

在实施净化行动期间,在瑞士比尔斯费尔登(Birsfelden)电站和法国维拉日讷夫(Village-Neuf)附近对莱茵河进行了分析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莱茵河水中未出现污染物增多的现象。

生态影响

泄入莱茵河的污染物使上莱茵河水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

(1)鱼类

在巴塞尔下游出现了各种鱼类大量死亡的现象,莱茵河560km处(污染点下游401km的罗累莱)河段中的鳗鱼首当其冲。污染水波经过时在科布伦茨和杜塞尔多夫进行的鱼类试验未发现有重要影响。

(2)供鱼食用的动物

根据在有利水位条件下拍摄的录像,可见供鱼食用的动物情况同样受到影响,在巴塞尔至布赖萨赫地区发现了严重的污染破坏。在大约至美因兹的上莱茵河地区,栖息的小动物(如蜗牛、蚌、蠕虫、小虾)数量明显减少;直到摩泽尔河都证实有污染对小动物的伤害。在下莱茵河也发现零星伤害的现象。

对取水的影响

巴塞尔下游附近莱茵河有10多个取水口,这些取水口总的大取水量为70m3/s。由于警报延误,没有及时关闭取水口,因此污染侵入由莱茵河供水的运河系统(于南格运河、哈尔特灌溉系统、科尔马运河、莱茵河—罗讷河运河),并影响地下水水质。公共饮用水的几个给水井也受到影响。

莱茵河流域的德国自来水厂/供水企业都尽可能在有毒水波流经之前和期间以及之后足够长的时间内(多达20d)及时关闭取水口或进行适当调整,使污染的莱茵河水不会渗入地下。尽管如此,在德国莱茵兰—普法尔茨州近岸水井中还是发现有随消防水泄入莱茵河的污染物的踪迹。

虽然对取水有各种限制,但通过企业内部所采取的措施可以维持符合规定的供水,并保证了供水数量。而部分地区不得不用槽车确保几天的供水。

荷兰采取相关措施的目的在于将污染水流尽快排入北海。为此开启了下莱茵河和莱克河大坝的水闸。

行动及措施

快速反应

在污染水波流入北海之前,于11月12日在苏黎世召开了一次关于巴塞尔火灾及其对莱茵河水质影响的部长级特别会议。会议通过了部长联合声明。在声明中,部长们并没有将这次会议理解为一场事故的终结,而是将其作为今后工作的起点,提出了保护莱茵河国际委员会面临的新任务:

①保护莱茵河国际委员会要针对事故对莱茵河的影响进行调查,确定一个强化的监测计划,并对包括资金筹措在内的恢复计划提出建议。

②自动装置应能及早发现火情并迅速灭火。应当制定相应的消防预案,该预案应在灭火的同时对存储的货物加以考虑。保护莱茵河国际委员会一方面应对莱茵河沿岸国家有关事故的技术和法律规定进行调查研究,另一方面则要弄清在哪些方面还需要加以协调。

③在保护莱茵河国际委员会专家工作框架内,考虑将欧共体的信息系统用作莱茵河沿岸国家合作控制化学事故影响可能采用的模型。

④瑞士政府愿意为迅速、公正地解决赔偿问题继续进行会谈,并坚信可以心平气和地解决有关赔偿和恢复事件前莱茵河状态等问题。保护莱茵河国际委员会协助提供必要的依据。

⑤此外部长们要着眼于各国警报系统对莱茵河预警和警报计划进行检查,必要时要确保瑞士所建议的严重事故情况下政府级特别通信网络可供使用。

后续任务

保护莱茵河国际委员会各相关工作小组对这些问题进行了研究。这些工作小组提交了详细报告和改进建议,供12月19日在鹿特丹召开的莱茵河沿岸国家第七次部长级国际会议讨论。鹿特丹部长级会议更加明确了保护莱茵河国际委员会增添的新任务。

①瑞士应当对Sandoz事故进行深入调查,并在调查结束后将结果公布于众。

②必须确保莱茵河恢复事件前的生态状况,并加以改进。

③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Sandoz事故造成的破坏或予以补偿。

④继续加强预防措施,防止工业事故造成河流污染,同时必须重视新技术研究和应用。

⑤流域内所有储存或产生大量水污染物的工厂和仓库必须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防止造成水体污染。

⑥必须严格执行具有跨国界影响的事故警告规定,并加以改进。

⑦必须保证莱茵河继续作为饮用水源。

⑧必须进一步减轻污染物造成的莱茵河污染,共同目标是减少含污染物河流泥沙的污染,即可将泥沙继续作为陆地冲填材料或将其排入大海。

工业措施

为防止工业设施事故造成污染和控制事故影响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①一般技术措施,如:装卸区的安全措施(回收池,密封装置),产品存储和转移条件的改善(合适的地板面层,管道破裂时的自动密封装置),水量的减少与控制(封闭循环),集水网络的构建,大规模污水水处理装置的建造,企业内部自动警报系统装置等。

②防止火灾或控制其扩散及影响的特殊技术措施,如:储量限制,隔离存储,合适的电气设备和静电保护装置,防火墙,火灾早期识别装置,自动灭火装置,救护队通道,排烟散热装置,选用合适的灭火剂,建造足够的消防水回收池等。

③组织措施,即必要时在工厂内根据所使用的危险品种类采取适当的措施,如:人员培训,包括厂内、外救护队;工业设备的监测和维修,尤其是安全设备;安全分析(包括保护莱茵河免受严重事故破坏的防护措施分析)及在主管部门备案;警报系统以及防危险和防灾计划;新和完整的仓库清单,并包括有关物质生态毒性的说明;防御设施及预防措施;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事故等。

预警系统

部长级会议要求各国政府负责通过对国家和国际警报中心人员的培训和明确指示,确保莱茵河国际预警和警报系统能够持续有效运行。另外还要确保为所有警报中心增添相应设备,以保证所有警报中心能够通过电传传递和接受信息,并建立联系。

各国立即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确保尽早掌握发生在其领土上的具有跨国界影响的事故,以便将有关信息通过国家警报系统输入莱茵河国际预警和警报系统。

发生灾难性事故时,各国部长将立即建立彼此间的联系,并与欧共体委员会保持联系,同时决定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组织防范措施。

事件调查

事故发生后不久,立即启动了关于事故影响的短、中、长期调查计划,这些调查计划重要的部分包括:

①生物调查,即:在莱茵河底和选定的支流河岸进行大型底栖动物调查,在莱茵河和选定的支流对鱼类生存状况及其有毒化学物质生物体内积累的调查,对其他生物体进行调查。

②生物试验方法。

③对莱茵河水流和泥沙的化学—物理分析。

④在有地下水取水设施的地方对与莱茵河相关联的地下水进行化学—物理分析。

通过这次事件,有关国家加强了多边合作。法国、瑞士、德国共同成立了一个工作组以改进和完善信息交换系统和紧急联系机制,并就防止莱茵河污染事故和减轻污染损害需要采取的必要措施达成了这一项协议。

从莱茵河污染事故包括后来国际上发生的一些重大水污染事故诸如多瑙河污染等,我们可以看出国际上对此类事件惯常的处理方法:一是尽快提出应急处理措施,为降低损害、损失赢得主动;二是对赔偿持谨慎态度,同时又积极地致力于防治污染长期机制的建立。

莱茵河行动计划

部长们认为,必须改善莱茵河生态系统,在2000年左右使现已消失、但以前曾有过的较高级物种(如鲑鱼)能够重返欧洲大河—莱茵河。为此,各成员国部长会议于1987年10月1日正式通过《莱茵河行动计划》,计划主要目标:珍贵鱼类重返莱茵河(以“鲑鱼2000”作为本目标实现的标志),保证莱茵河可作为饮用水水源供水,持续减少沉积物污染,改善北海的生态状况(1989年补充)。

“莱茵河行动计划”标志着人类在国际水管理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人们作出明确承诺:要拓宽合作范围,而不仅仅限于水质方面的合作。生态系统目标的确立,为莱茵河综合水管理打下了基础。所以,不仅要防治莱茵河污染,而且要恢复整个莱茵河生态系统。

“鲑鱼2000”并不是限于单一鱼种的单个目标,而应总体上当作莱茵河生态系统恢复的标志和措施。为了实现这个目标,ICPR在很短时期内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中包括降低污水排放、改善水质,确保这条河原生鱼种成功重返。为了让鲑鱼重返产卵地,还开发和实施了更多的项目,如:在莱茵河及其支流的许多大坝上大量投资修建鱼道;采取相关措施改善许多支流上的栖息地以便恢复产卵地;为了重新培养莱茵河鲑鱼,有关部门在苏格兰和法国西南部购买鲑鱼卵,将它们放在特别孵化器里孵化,上千尾鲑鱼苗被放入莱茵河,并且开发了一套监测鲑鱼生长状况的软件。

“鲑鱼2000”是西北欧成功实施综合水管理的标志。在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实行生态保护与水质改善相结合,是河流管理成功的前提。该计划的实施实质性地改善了莱茵河生态状况,实际上已经超过了预期目标。自1990年就有鲑鱼和鳟鱼从大西洋返回莱茵河及其水系的支流中,自1992年有记录表明鲑鱼和鳟鱼能够自然繁殖。1995年在法国斯特拉斯堡附近Iffezheim大坝(德国境内)下捕到9尾鲑鱼,这说明鲑鱼实际上可以从大西洋向莱茵河溯游700多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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