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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医院

辽宁省人民医院始建于1949年,是一所集医、教、研、预防、应急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医院先后获得了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医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辽宁省文明医院、辽宁省群众满意医疗机构、平安示范医院等荣誉称号。
创建时间
1949年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33号
官网
http://www.lnph.com/
电话
024-24016114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33号
目录

医院简介

辽宁省人民医院暨辽宁省心血管病医院、辽宁省红十字会医院、中国医科大学人民医院,是一所肩负着“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使命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医院创建于1949年,始称东北工人医院,其前身是东北军区第十一兵站医院,承担着黑山、塔山阻击战的医疗救护任务,为保障辽沈战役伤病员的医疗救治做了大量工作。1960年6月,医院改称“中国医学科学院辽宁分院南湖医院”,逐步开展了胸外科和骨外科的研究工作。1960年10月,医院改称“沈阳南湖医院”,承担东北局及其他13级以上干部的诊疗工作。1966年8月,医院改称“辽宁省人民医院”,全面面向社会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医疗服务。1969年3月,医院响应“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号召,人员和物资全部搬迁至铁岭,组建了铁岭专区人民医院。1979年3月,按照组织安排,回迁沈阳于现址筹建了辽宁省人民医院。

辽宁省人民医院集医、教、研、预防、应急于一体,总建筑面积17.2万平方米。医院是两院院士定点医院、卫生部残疾人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美国心脏协会专业示范中心、国家心血管药物临床研究机构、国家卫生计生委心血管介入诊疗技术培训基地、“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基地医院、标准版国家胸痛中心、全国腹膜透析示范中心培育单位、中国心源性卒中防治基地;辽宁省骨科疾病诊治中心、辽宁省关节外科与运动损伤诊疗中心、辽宁省心血管病介入诊疗质量控制中心、辽宁省心血管病介入治疗中心、辽宁省医用高压氧舱临床质量控制中心等。

科室设置

医院现有临床科室58个,医技科室15个,职能科室27个,其中包含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普通外科、重症医学科、消化内科、麻醉科、超声医学科、临床护理等8个省级重点专科及呼吸内科、急诊医学科、骨科、肾病学、神经外科、肿瘤科、产科、放射科、心理科、普外一科、普外五科等11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医生队伍

医院在职员工2148人,其中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6人;国家级百千万人才1人,省级百千万人才百层8人、千层8人、万层11人;博士生导师4人、硕士生导师85人;医院高级专业技术职称482人;截至2018年,我院共有国家级主任委员2人次、副主任委员3人次、委员45人次,省医学会主任委员9人次、副主任委员60余人次。

医疗设施

医院拥有设备7240台,其中10万元以上设备545台,50万元以上设备193台,总投资逾6亿。

就医指南

门诊就医

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18岁以下应提供户口簿或其监护人证明)在定点医院门诊实名制就医,国家药品及医疗保险诊疗目录内的医疗费用,省医保:部分享受统筹,市医保:无统筹、先由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不足部分,以现金结清。医生规范诊疗、合理用药、严格按照《处方管理规定》开具处方。

门诊规定病种就医

参保人员符合门诊规定病种需门诊治疗的,应提供近两年住院病历资料到经办机构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认定,参保人员可选择一家有规定病种就诊资格的医院就医。

规定病种患者每半年进行一次生存认证,由所在就诊医院组织进行.

在政策规定范围内的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和统筹基金共同承担,参保人员支付个人承担部分,定点医院垫付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院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结算标准进行月结算...【查看更多>>】

(以上数据来源官网,数据截止至201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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