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是江西省政府主办、省林业局主管的全日制公办高职学院。学校地处的江西省赣州市,是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城市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宜居宜学。
学校校园面积813亩,现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学校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校”为目标,“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为载体,着力打造“人在林中、林在校中、校在画中”式的森林校园。校园里现有各类树木千余种(其中红豆杉、银杏等珍稀树种百余种),形成了15个树种区域和5个植物群落,绿化覆盖率达70%。学校还建设有生态湖、生态苑、生态长廊、立雪湖、立雪亭、求知广场、鲁班广场、名人广场等一系列校内景观以及全省高校中最大的生态科教馆。
学校建有两栋共5层大型学生食堂,菜肴美味可口、价格实惠,满足广大学生舌尖上的需要;学生宿舍4-6人每间,均安装有空调和网络宽带,有独立卫生间和热水洗浴,为学生提供舒适的居住空间;实行“人车分流”措施,保障师生的校园交通安全;学校距离市中心仅2.5公里,多路公交车直达繁华商圈;学校建设有文化中心、图书馆和足球场、篮球场、网球场等各类体育场馆,正新建大学生活动中心和风雨球场,进一步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592人,校外兼职教师113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166人,博士及硕士学位的共312人,具有“双师”素质的教师371人。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5名,省级骨干教师16名,国内外访问学者13人,在省级以上各类学术团体担任委员以上职务的有15人。教师教学能力较强,现有国家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省部级精品课程或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7门,立项省级在线开放课程53门。
第一条为保证我校2022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江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招生工作,是指国家正式下达招生计划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及“德、智、体、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学校名称: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第六条国标代码:12934
第七条办学地点:江西省赣州市
第八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国家双高院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江西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和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院校、江西省专升本联合培养院校,综合办学实力已跻身全国高职院校百强)
第九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十条办学特色:学校秉承立艺树人的校训,坚持以师生为根本,遵循特色办学、开放办学、合作办学的理念,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是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是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国家AAA级旅游景区、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全国就业50强高校。开设有旅游管理(森林旅游)、风景园林设计、移动互联应用技术、林业技术、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家具设计与制造、通信技术、建筑室内设计8个专升本专业(与江西理工大学、江西农业大学、赣南师范大学、南昌工程学院、赣南科技学院联合办学)、59个高职专业、2个中外合作专业;现有国家教学资源库1个,省级教学资源库5个,国家精品在线课程1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1门,立项省级教改课题54项;省级及以上特色专业、示范建设专业、人才培养创新试验区共33个,学校被评为教育部第三批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第十一条招生专业(见附表)
第十二条计划公示: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体检标准: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安排按专业志愿优先,不设专业级差。
第十五条外语要求: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六条加分规定:我校同意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七条开班原则:每个专业选报人数不少于20人,少于20人的专业原则上不开班。
第十八条录取查询:录取结果将按上级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也可登陆我校网站查询。
第十九条入学与注册: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条收费标准:按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及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标准执行。学费标准为5000元/人·年,中外合作专业11000元/人·年,住宿费为900元/人·年。
第二十一条奖助学政策: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经评定,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人·年,二等3300元/人·年,三等2200元/人·年);校内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在校学生均可申请;贫困学生可在生源所在地申请助学贷款,具体办法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江西银监局关于印发《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方案》的通知(赣财教[2009]17号)执行。
第二十二条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就业:学校牵头组建江西林业职教集团,共有成员单位138家,通过“双向选择、推荐就业”,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连续多年均在90%以上,名列江西省同类院校前茅,是“2014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就业竞争力示范校。连续多年被评为江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就业工作评估优秀单位。
第二十四条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录取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学校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邮编:341000
电话:0797-8259288、8305312,传真:8305033
第二十七条网址:http://www.jxhjxy.com电子邮箱:E-mail:jxhjxyzsc@163.com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附表:2022年招生专业
学校现下设林业学院、园林与建筑学院、工业与设计学院、商学院、通讯与信息学院、旅游与外语学院、汽车与机电学院、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学院、家具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开设有2个本科专业、49个高职专业,其中省级及以上特色专业、示范建设专业、人才培养创新试验区共23个。
教学现有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图书馆、创客空间等各类教学及管理场馆,校内各类专业实验、实训室127个,校外共建实训基地242个,投资8000多万元建设实训大楼即将投入使用,投资7000多万元的新图书馆已开工建设。学校现有校园建筑面积36.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达4.594亿元,实验实训设备总值6552.02万元。学校还联合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科研院所等132家企事业单位,牵头组建了江西林业职业教育集团。依托职教集团,学校联合国内一些上市公司、著名企业组建了中兴通信学院、铁汉生态学院和中锐汽车学院等一批冠名学院以及“中核勘测班”、“铁汉班”、“华测检测班”、“左右家居班”、“京东班”、“香江集团班”和“TCL班”等30余个校企合作“订单班”,通过深度的校企合作,丰富了教学实训资源、优化了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了人才培养质量。
1953年5月13日,中南军政委员会高教局、农业局、林业局决定成立赣州林业学校。
1957年4月,江西省人民委员会第30次会议决定,赣州林校搬迁南昌,与南昌林校合并。
1958年6月9日,中共江西省委、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创办江西省劳动大学。6月19日,中共江西省委、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将江西省劳动大学更名为江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8月1日,江西省共大油山分校,在信丰县油山垦殖场创办并开学。
1980年8月21日,江西省林垦厅赣林垦办字(80)344号文决定,共产主义劳动大学信丰油山分校正式改制,命名为江西省第一林业学校。
1985年7~8月,学校搬迁至赣州市湖边办学。
1992年4月23日,经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研究同意,学校由江西第一林业学校改名为江西省赣州林业学校。
2002年4月11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出赣府字[2002]22号文,批准在江西赣州林校的基础上设立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同时撤消江西省赣州林校建制。学院为普通高校,以办职业技术专科(大专层次)为主。
2010年7月,学校入选江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2011年9月,学校被国家林业局、教育部、团中央等单位联合授予“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荣誉称号。
2011年11月,学校入选2011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
2013年12月,学校隆重举行建校六十周年座谈会、文艺晚会。
2013年12月,学校牵头成立江西林业职业教育集团。
2014年6月,学校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汽车检测与维修赛项中荣获一等奖。
2014年7月,学校荣获教育部“2014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暨全国就业50强高校)。
2014年11月,学校荣获“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荣誉称号。
2015年6月,学校与南昌工程学院共建应用技术型本科试点班。
2015年12月,学校成功申报国家AAA级旅游景区。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至2019年9月,具体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