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职业大学是1985年经教育部批准的公办全日制市属高等职业院校。2006年4月,九江师范学校与九江职业大学合并重组。九江师范学校肇始于1903年建立的九江中学堂,源于宋明理学家周敦颐创办的濂溪书院,承续了千年书院文脉和底蕴,有着一百多年的办学历史,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优秀校友。2009年3月,江西庐山旅游中专整体划归九江职业大学,2015年1月,九江技工学校整体转入九江职业大学。现在的九江职业大学已成为招收四年制统招本科(试点班)、高中起点三年制和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的综合性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位于九江市城区,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庐山脚下,气势磅礴的长江之滨,现有鹤问湖和濂溪两个校区。学校现设有13个二级院部(师范学院、学前教育学院、艺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文化旅游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护理学院、农经学院、技师学院、继教学院、中专部),开设有56个专业及专业方向,有47个专业面向全国27个省(区)统一计划招生。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73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88人,占专任教师的25%;硕士以上学历的教师261人,占专任教师的35.7%(博士及在读2人);双师素质型教师占专任教师的70.74%,在校生16600余人。
学校现建有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2个,省级示范重点建设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省级精品课程15门。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1个、省财政支持建设的实训基地2个、国家双新人才培养基地1个,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省级实训中心1个,国家职业鉴定站1个,职业资质培训考试点3个。
一、学校全称:九江职业大学——江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
二、院校代码:11505(国标码)
三、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
四、办学层次:专科
五、校址及办学地点:
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大道88号(濂溪校区)
江西省九江市九瑞大道91号(鹤问湖校区)
六、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根据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向中西部地区生源大省倾斜的原则,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合理编制招生计划。
七、2022年三年制大专招生专业(45个),学制3年:园艺技术、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现代农业经济管理、园林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监理、现代物业管理、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护理、助产、大数据与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茶艺与茶文化、会展策划与管理、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舞蹈表演、商务英语、人力资源管理、学前教育、小学语文教育、小学数学教育、小学英语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八、录取规则:
1.严格按阳光招生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文史理工类专业:考生录取规则上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学校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剂。
3.艺术、体育类专业:考生录取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前提下,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的录取规定执行。
4.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5.招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不限。
九、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学校负责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颁发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九江职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十一、“入学与注册”,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二、收费标准:学校收费严格按省财政厅、教育厅、物价局规定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各专业学费5000元/人•学年;学生公寓800元或1000元/人•学年(四人空调间1000元)。
十三、关于资助政策,依据国家资助政策,学校构建了“奖、贷、助、补、减、访、勤”七位一体贫困学生资助体系: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学年,二等3300元/学年,三等2200元/学年);学校设立各类校级奖学金和助学金;学校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和家庭突遭变故的学生给予临时困难补助和减免学费,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学生进行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在当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农村脱贫家庭、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供养、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学生请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来校。
十四、附则
1.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2.本章程由九江职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五、联系方式:
电话:0792-8375558、8377677、8189297传真:0792-8371775
网址:www.jjvu.jx.cn邮编:332000
咨询QQ:800087558、326302328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完成科研项目134项,获省市各类科研奖项7项;获实用新型专利201项;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305篇,其中核心论文100篇,被SCI、EI、CA等收录19篇;出版著作78部。
2019年,学校获立项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0项。
1985年11月,九江东方职业大学创办。
1986年3月,经江西省政府批准和国家教委备案,更校名为九江职业大学。
1989年,因办学条件未达到国务院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最低标准,被国家教委列入停止招生三年、进行充实整顿的高校名单。
1994年,学校通过合作方式恢复招生办学。
1909年,九江府中学堂创办。
1912年,改为九江中学校。
1914年,改为江西省立第三中学。
1918年,江西省立第六师范学校创立。
1927年2月,江西省立第三中学与江西省立第六师范学校合并,更名为江西省立九江中学;10月,江西省立九江中学的初中女生部改设为江西省立第三女子中学。
1933年,江西省立第三女子中学更名为江西省立九江女子师范学校。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学校搬迁至江西吉安。
1939年,学校迁至宁都县。
1945年10月,学校开始迁回九江。
1949年9月,更名为江西省立九江师范学校。
1968年,学校被撤销。
1971年,九江地区五七教育学校成立。
1972年9月,九江地区五七教育学校更名为九江地区师范学校。
1973年冬,更名为江西省立九江师范学校,校址设在九江马回岭。
1981年,学校从马回岭迁至女儿街校区。
1997年,举行建校70周年校庆。
2001年开始,先后与华中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联合办学,招收成人教育三年制大专生。
2004年6月,江西庐山旅游中等专业学校成立。
2005年10月,江西庐山旅游中等专业学校与九江农业学校合并,挂江西庐山旅游中等专业学校的牌子,保留九江农业学校的建制。
1915年,浔阳道甲种农业学校创建。
1917年,改为浔阳郡公立甲种农业学校。
1925年,改为九江沙河农业学校。
1927年,江西改为九江棉业学校;同年10月,更名为江西第四农业学校。
1933年,改为江西省立农林学校。
1934年春,改为江西省永修高级农林科职业学校;同年4月,改为江西省农业院附设永修高级农林科职业学校。
1946年,改为江西省永修高级农林学校。
1950年,学校撤销。
1956年,在原永修农校的基础上,开办江西九江农业学校。
1957年秋,更名为九江地区农业合作干部学校。
1958年1月,在九江地区农业合作干部学校的基础上,筹建九江农业专科学校;10月,九江农业专科学校迁至九江县马回岭建校。
1960年6月,改为九江农学院。
1962年5月,九江农学院撤销,改为九江地区农业干部学校。
1965年,改为江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九江中心分校。
1966年秋,恢复九江农业学校。
1967年后,学校停办。
1978年,恢复九江地区农业干部学校。
1981年,恢复九江农业学校。
1982年6月,九江地区农业干部学校与九江农业学校合并为九江市农业学校。
1988年,学校迁至九江开发区。
2003年,学校增加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挂九江综合高中牌子,中专、高中同时招生。
1987年,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九江市技工学校创办。
2006年4月,九江师范学校与九江职业大学合并重组新的九江职业大学。
2009年3月,江西庐山旅游中等专业学校、九江农业学校整体划归九江职业大学。
2013年1月,成为江西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2015年1月,九江市技工学校整体转入九江职业大学。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