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设有临床医学、医学技术、中医、护理、药学、公共卫生与管理、基础医学部、公共基础部、思政教学部9个教学院部。开设有31个专业,拥有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针灸推拿、中医骨伤6个国控专业,护理、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药学4个国家级骨干专业,康复治疗技术、药学、药物制剂技术、口腔医学技术等8个市级骨干专业,临床医学、中医、中药、护理、医学技术5个一流专业群,形成了多专业支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拥有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门,市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0门。学校实践教学体系完善,校内建有基础医学、护理、临床、中医、药学、医学技术、公共卫生与管理7个职业教育实训中心和中药科技馆、生命科学馆、三峡中医药文化陈列馆3个科普基地,有直属附属医院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9所,教学医院11所。
学校积极探索在政府主导下,行业学会引导、医院企业参与的多方合作办学机制,组建的重庆三峡库区医教协同职业教育集团是重庆市首批市级示范性职教集团,携手188家成员单位全面开展“政校院企”深入合作。学校与重庆医科大学、山东医专、天津医专、泉州医专、遵义医专、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中医药高专、广安职业技术学院等医药院校及重庆医药卫生学校、长寿卫生学校等中职学校开展深度校校合作,与武隆、巫溪等区县人民政府合作探索基层卫生人才订单定向培养新模式,与重庆三峡中心医院等共同探索院校合作人才培养新模式,与太极集团、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华润医药、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药店股份有限公司、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扬子江药业集团等合作开展校企订单培养,与全国150余家二甲以上医院、大中型企业建立了学生创业就业基地,形成了合作育人、互利互惠、共谋发展的良好格局,学生执业助理医师通过率在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名列前茅,毕业生就业率长期保持在98%以上。
学校主动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务实推进国际交流合作,是重庆高职教育国际合作联盟理事单位,是中德高等职业教育合作联盟(江苏-柏林)会员单位,是中泰职业教育联盟理事单位,是重庆市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理事单位。先后与加拿大、新加坡、澳大利亚、英国、韩国、泰国等国家开展校际交流、师生交流、教师研修、学术交流等合作,共选派100余人次赴海外访问与研修。
学校占地面积840余亩,现有教职工1200余人,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200余人,硕博士400余人,双师型教师占比超过80%,全国优秀教师1人、重庆市教学团队3个、重庆市教学名师2人、重庆市名中医1人、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1人、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3人、重庆市先进工作者2人、重庆市三八红旗手1名、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4人、重庆五一劳动奖章3人,学校面向全国23个省市招生,现有全日制专科在校生15000余人。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招生政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
第三条学校全称: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英文名称:ChongqingThreeGorgesMedicalCollege
第四条学校代码:14008(国标码)
第五条办学性质和层次:学校是教育部2006年2月批准设置、重庆市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第六条办学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天星路366号
第七条学校概况:学校是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重庆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占地面积2071亩,校舍建筑面积约44万平方米,资产总额20亿,教学、科研设备总值1.66亿元,藏书130万册,现有专任教师779人,其中高级职称167人、硕士及以上学位375人,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21825人。
第八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等。
第九条学校教务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各项日常工作。
第十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人才需求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学校教务处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本着教育公平的原则,根据各省人口基数,考虑生源质量、就业需求等因素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上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三条学校教务处将经教育部批复的招生来源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并向社会公布。2022年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为准,学校无预留计划。
第十四条基本原则及录取规则
1.学校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
2.学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符合国家政策的加分、降分。
3.实行顺序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至计划完成;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若第一次投档录取不满额,则再次征集志愿。实行“学校+专业”平行投档模式录取的省份按当地录取规则执行。
4.按学校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进档考生的专业确定按考生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并结合该专业对身体健康条件等录取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检索录取,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如考生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专业录取最低分,则在其所报第二专业志愿未满的情况下,安排至该专业,以此类推,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考生所填报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对投档成绩(统考成绩+附加分)相同考生,依次比较综合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和确定专业。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进档考生投档排序位次并结合该专业对身体健康条件等录取要求确定专业。
5.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若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录取原则有明确要求的,学校参照执行。
6.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鉴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学特点,英语基础不足的考生谨慎报考。
7.男女生比例:鉴于行业用工限制,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男生勿填报助产和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其他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8.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我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因学前教育专业属于师范类专业,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除符合上述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应慎重考虑是否报考该专业。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报考护理、助产、医学美容技术专业的考生,参照行业用人标准按照下列条件录取:护理专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助产专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医学美容技术专业身高不低于1.5米;面部有明显疤痕,四肢残疾、脊柱畸形的考生谨慎报考医学美容技术。我校对身体不达报考专业要求的考生将予以调剂或退档。
9.我校自2019年起与加拿大博瓦立学院合作举办护理专业高等专科学历教育项目,学制3年,教育部批准书编号PDE50CA3A20181009N,专业代码520201H,颁发中方高等专科学历毕业证书和加方DiplomaofPracticalNurseProgram;自2020年起与加拿大罗耶斯特文理学院合作举办康复治疗技术专业专科学历教育项目,学制3年,教育部批准书编号PDE50UK3A20201112N,专业代码520601H,颁发中方高等专科学历毕业证书和加方DiplomainFitnessandHealthPromotion。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招收有相应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10.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学校招生章程执行,如有争议,由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议解决。
第十五条录取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在校园网上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十六条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寄发通知书给考生本人。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应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在校期间,学校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2022年新增专业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最终审批为准,护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4000元/年.生、康复治疗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5000元/年.生,其他专业收费标准为6250元—8125元/年.生(具体收费标准随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情况一并公布)。住宿费:750-1000元/年.生,具体收费以学生居住的寝室类别为准。详细收费标准在学校官网公示专栏、新生入学手册及新生报到现场进行公示。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八条奖贷助学金及贫困生资助: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符合条件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年)。学校同时设立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全年总计投入700万元。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九条学历证书颁发: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条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23-58556856
2.招生服务:
招生部门:教务处
招办电话:023-58556866023-58556868
学校网址:www.sxyyc.net
招生网址:www.sxyyc.net/index_22.html
招办邮箱:sxyzzb14008@126.com
招办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天星路366号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一楼
邮政编码:404120
第二十一条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学校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二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三条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执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适用于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具体事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招生章程是学校一切招生行为的基本准则,在每年高校招生工作开展前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并最终以学校当年审议公布为准,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与加拿大博瓦立学院合作开展护理专业中加合作办学项目,与新加坡合作开展护理医科奖学金项目,与韩国又松大学开展医学美容技术专业交换生项目,是美中友好志愿者项目院校。
学校是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的“护理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骨干培训基地”、“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基地”,是重庆市教委批准的“三峡中医药国际培训中心”,是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学校先后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庆市人民政府授予“重庆市文明单位”、“职业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中医药科技工作先进集体”、“招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重庆市园林单位”、“重庆市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规律,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强校、改革创新、开放办学”的理念,弘扬“学惟真、行惟实、医惟仁”的校风,倡导“引导向学之心,升华向善之志”的教风和“勤学、力行、诚信、担当”的学风,培养具有良好医学人文素养和发展潜质的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国内知名的一流医药高等职业院校。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0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