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座落在汉魏故都许昌。许昌地理位置优越,经济发展迅速,城市环境优美,先后获得国家文明城、国家卫生城、国家森林城、国家生态园林城、水生态文明城、国家优秀旅游城等称号。学校新校区占地面积1004亩,建筑面积38.9973万平方米,各类教学设施总值约2.68亿元,建有5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8个河南省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图书馆现有纸藏书139.97万册,数字图书80万册,报刊449种,电子资源数据库5个,中外文电子期刊9769种,阅览室座位2600个。学校环境优美,建有明月湖、灯光操场、牡丹园、枇杷园等景观项目,形成了花园式的校园,校园式的花园。
学校开设有信息工程学院、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人文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财经学院、外国语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园林与食品工程学院、医疗卫生学院、航空工程学院、互联网学院、继续教育学院12个二级分院和1个五年制部,设置有机电一体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食品加工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会计、财务管理、护理、康复治疗技术、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学前教育等76个专业,其中,国家骨干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7个。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8门。NET技术开发教学团队、机电一体化专业教学团队、文秘专业教学团队、旅游英语专业教学团队和财务管理专业教学团队为省级高等学校优秀教学团队。财务管理教研室、计算机网络技术教研室、机电一体化教研室、园林工程教研室等为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建成有8个大师工作室。教师在2018-2019年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中共获得5个一等奖,7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在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中获得2个三等奖。
学校现有教职工1049人,专任教师970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教师409人,教授、副教授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254人,“双师素质”教师509人。拥有省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教学名师、职业教育教学专家44人。
第一条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选拔渠道,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根据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及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高职(专科)普通高招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许昌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
第四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下设录取工作组、命题考务组、纪检监察组等工作组。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五条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切实实施“阳光工程”。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提醒考生切勿上当受骗。
第六条招生对象:已取得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含参加河南省中职生“对口升学”报名)的考生。
第七条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按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标准执行。
第八条填报志愿:已参加河南省普通高招(含参加中职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
台”(https://pzwb.haeea.cn/)统一进行网上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填报时间以河南省招生考试院规定为准。其他省份,以当地招生考试院通知为准。
第九条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全面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执行"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录取规则。
凡填报我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志愿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区、市)统考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对进档考生,根据专业计划数,按各专业录取规则择优录取。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美术类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算公式为:投档成绩=文化课成绩×0.067+专业成绩×0.167;音乐表演专业:顺序志愿投档,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
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体育教育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算公式为:投档成绩=文化课成绩×0.067+专业成绩×0.333。
同分考生处理办法: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条拟录取考生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未按要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一条学校2022年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文科类3700元/年、理科类4200元/年、医学类4800元/年、艺术类6000元/年、“双高”建设专业学费上浮为4500元/年(包括: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烹饪工艺与营养和中西面点工艺专业学费上浮为4200元/年、软件类8000元/年、住宿费为800元/年(六人间)、1000元/年(四人间)。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二条奖学金、助学金
1.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
5000元。学校奖学金:一等奖学金800元,二等奖学金300元,三等奖学金
100元。
2.助学金:国家贫困助学金每生每年人均3300元。
申请资助学生入校后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依据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进行贫困生认定,根据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办法》、《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进行评定。
第十三条助学贷款:每学年贷款额度最高为12000元/人(在校期间无利息)。
第十四条勤工助学:学校专门设立了大学生勤工助学管理部门,在校期间,学生可以在校内通过勤工助学获得一定报酬。
第十五条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六条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二代身份证、准考证。第十七条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
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学籍。
第十八条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咨询方式、地址:咨询电话:0374-2276888
监督举报电话:0374-2270146微信公共号:xzyjyzdzx
学院地址:河南省许昌市新兴东路4336号邮编:461000
网址:http://www.xcitc.edu.cnE-mail:zsc2276888@163.com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1964年,许昌机电工程学校成立,其前身是1954年创建的许昌地区农业机械化学校。
1985年,许昌师范学校成立。
1986年,许昌财税学校成立。
1986年,许昌地区农业机械化学校更名为许昌市农业机械化学校,后又更名为许昌机电工程学校。
1997年,许昌社区学院并入许昌教育学院。
1993年,许昌教育学院由原许昌教育学院和许昌社区学院合并组成。
2001年4月,许昌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原许昌教育学院、许昌财税学校、许昌机电工程学校、许昌师范学校的基础上合并组建。
2008年2月,被确定为河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2009年2月,被省教育厅批准试办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2012年12月,被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发改委确定为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项目院校。
2013年3月,被省教育厅确定为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院校;
2014年8月,被省教育厅命名为河南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
2015年12月,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
2016年5月,被教育部确定为“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院校”。
2019年5月,被确定为“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和“国家特高校”单位。
2019年7月,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2019年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列入第三类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2020年3月,许昌职业技术学院鲲鹏产业学院签约暨揭牌仪式举行。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0年0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