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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建立于1977年,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也是河南省教育厅应用型本科教育试点院校、“商丘市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建设项目”主体院校。学院先后获得全国高职院校就业质量50强、“全国高职高专核心期刊”、中国电子商务名校、河南省文明学校、河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等多项荣誉称号。
院校隶属
河南省
创建时间
1977年
学校校训
德能并举,知行合一
学校代码
12745
学校地址
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神火大道566号
学校官网
https://www.sqzy.edu.cn/xygk/xyjj.htm
联系电话
0370-3182222
英文校名
ShangQiu Polytecnic
电子邮箱
sqzydzbgs@163.com
学校地址
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神火大道566号
目录

学校简介

学校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有“殷商之源”之称的商丘市。学校占地1573亩,建筑面积60.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9.17亿元,仪器设备总值2.3亿元;建有6万平方米的综合实训大楼,建有河南省车辆诊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机械加工中心等校内科研、实习实训基地、实训室(车间)313个,其中中央、省财政支持建立的实验实训室17个。校企共建校外实习基地和实习就业双基地264个。学校还建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可进行156种职业资格的培训和认证。图书馆藏图书160余万册,电子图书60余万册。

学校设置有16个教学系(院、部、校),全日制在校生20000多人,开设67个专业(方向),涵盖农林牧、工科、理科、文科等11个高职高专大类。其中省特色专业4个、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2019年10月被批准为国家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6个;国家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生产性实训基地2个,国家“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1个。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被教育部批准为河南省高职院校新能源汽车专业领域国家“1+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国家精品课程5门,省级精品课程24门。学校学生获得国家特等奖2项、一等奖35项,省级一等奖75项,其他各级各类奖项1000多项。招生人数稳居全省高职院校前列,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平均在98%以上。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工12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850人。教授59人,副教授及副高级职称人员320人;博士、硕士研究生355人;“双师素质”教师529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中原名师、省管专家、省教学名师、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等34人;市管优秀科技专家、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37人。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2745

学校地址:商丘市神火大道南段566号

第五条培养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六条基本情况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综合性普通、公办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位于苏、鲁、豫、皖四省交界处区域性中心城市———商丘市。学校占地面积1743亩,建筑面积68万㎡,藏书175万册,实验仪器设备总值2.87亿元,电子期刊9500多种,固定资产总值8.77亿元。2007年学校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0年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国家示范院校建设验收,成为全国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同年又被国务院批准为“商丘市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主体院校,2020年河南省双高校建设单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297人,其中教授85人,副教授、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实验员、高级工程师486人。学校设有软件学院、农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食品工程学院、牧医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体育学院、交通学院、建筑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艺术学院、师范学院、国际教育学院、轻工业学院(睢县)、艺校部及工程技术学院等16个二级学院、部。目前学校开设70多个专业(含专业方向),涵盖工业、农业、财经、文化、体育、艺术、教育、管理、电子信息、交通运输等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成立以学校主管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学校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计划及录取

第十条学校招生计划通过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招生计划的分配按照教育厅及省教育考试院的文件、政策及要求科学、合理编报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中,学校按照各省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二条招生对象为取得2022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资格的应往届高中、同等学力及中职对口考生。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生相关部门监督体制,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外语语种要求:除商务英语专业为英语语种外,其它专业语种不限。我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四条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均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文件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录取规则:执行生源省市招生录取政策。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总分相同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录取到未完成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做退档处理。艺术类专业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百分制的文化课成绩50%+百分制的专业省统考成绩50%,计算公式为:文化成绩x0.067+专业成绩x0.167=考生综合分,按综合分排序投档进行录取。体育类专业按照我省统一设定的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即【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x100x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x100x50%】,计算公式为:投档排序成绩=文化成绩x0.067+专业成绩x0.333投档录取,若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对口升学按考生类别投档后分专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及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

第五章其它

第十八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由省教育考试院信息网、学院招生信息网对外查询公布录取结果。

第十九条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发改物价等部门批准的统一标准收费。财经、管理、师范、农业类专业学费3700元/年,工科类专业学费42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6000元/年,软件学院软件类二年制专业学费8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学费11000元/年,住宿费标准按照现有政策执行900元/生/年(空调房间)。

第二十条退学学费执行国家、省、市各级主管部门有关退费要求。

第二十一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学校不断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以成立的学生资助管理服务中心为平台,通过各级政府的补贴和学院的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政策,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度。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一等奖4000元,二等奖3300元,三等奖2600元,学校奖学金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6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贴息助学贷款(入学绿色通道)每生每年最高可贷12000元,新生入学报到即可随时办理,也可在生源所在地教育局办理,确保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就业,提供一系列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为这类学生群体提供精神和物质上的双重扶持,为其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生活环境。

第二十二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三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商丘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370—31822223183333

2、监督电话:0370—3182038邮编476005

3、学校网址:https://www.sqzy.edu.cn/

4、地址:商丘市神火大道南段566号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历史沿革

1977年,商丘地区农业学校创建;

1997年,商丘地区农业学校更名商丘市农业学校;

1985年,河南省广播电视大学(商丘分校)创建;

1994年,河南省广播电视大学(商丘分校)改建为商丘广播电视大学;

1997年,商丘地区文化艺术学校更名为商丘文化艺术学校;

2001年,商丘广播电视大学、商丘财经学校、商丘市农业学校合并升格为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2003年,商丘财税学校、商丘市工业学校、商丘商业学校、商丘市体育运动学校、商丘文化艺术学校并入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2007年10月,学院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2010年6月,该校通过示范院校项目建设验收,成为全国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同年10月,又被国务院确定为“商丘市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主体院校。

2019年1月,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1项。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0年07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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