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黄海学院创建于1996年,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学士学位颁发资格的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坐落在国家级新区——青岛西海岸新区核心位置,山海相间,气候宜人,交通发达,宜学宜居。占地面积1440余亩,建筑面积42万余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
学校设有国际商学院、智能制造学院、财经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学院、学前教育学院、护理与健康学院、大数据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国学院、继续教育中心、工程训练中心等14个教学单位。现开设32个本科专业、35个专科专业,涵盖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教育学、艺术学、理学、文学等7个学科门类,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办学特色鲜明的综合性本科高校。其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为山东省特色专业,物流管理、工程管理、船舶与海洋工程、经济统计学、环境设计等5个专业为山东省民办本科高校优势特色专业支持计划项目,船舶与海洋工程为青岛市重点培育学科,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等5个专业为青岛市校共建重点专业。
学校秉承“知行合一”的校训,践行“惟德惟能、止于至善”校风和“博学、慎思、明辨、笃行”学风,紧紧围绕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实施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发展战略,坚定不移地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谐发展、创新发展的道路。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精心打造学生德、能培养的特色平台,依托校内的孔子学堂、雷锋纪念馆、大学生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和工程训练中心等校内平台,形成以优秀传统文化育人、以红色文化育人、以工匠文化实践育人、以创新文化协同育人的“四文化融合”的育人特色。
学校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9亿余元,馆藏纸质图书147万册,电子图书64万册,中外文期刊830种;校园无线网络全覆盖。建有多功能体育馆、大学生活动中心、标准塑胶运动场、足球场、荷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室内乒乓球馆。建有博物馆一座,设中华古砚馆、汉画像砖展馆、古陶瓷文化展馆、奇石观赏石展馆、航空展馆等主题展馆。现有藏品8000多件,包含文房、明清字画、古籍、陶瓷、青铜器、汉画像砖、竹木牙雕等十几个门类。校内建有2个人工湖,素有杭州“小西湖”之称。春季樱花漫道,夏季杨柳依依,秋季丹桂飘香,冬季诗情画意,校园四季如画。
学校重视学生实践能力、应用技能和创新素质的培养。建有智能制造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建筑工程学院实验教学中心、财经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国际商学院实验教学中心、艺术学院实验教学中心、护理与健康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学前教育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和公共实验教学中心等8个实验教学中心。学校目前共建有校内实验场所174个,实验室总面积2.5万余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近12000台套,学校实验室覆盖了现有的所有专业,覆盖比例达到100%。
学校建有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的实训中心,包括数控技术、机械加工、汽车维修、电子电工、焊接技术、钳工技术等6个实训基地;建有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24个,每年可接纳实习学生3000余名,满足了学生实习实训教学的需要。、
建立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引进了超星泛雅网络、智慧树、山东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平台,3大平台近1000门课程已经面向全体师生开放。其中,智慧树平台120门课程、山东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平台83门课程已经作为教师授课、学生学习的辅导教学资源。出台《青岛黄海学院网络课程工作规范》,积极推进网络课程建设,立项建设在线开放课程10门。
学校开展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手脑并用,做学合一”。通过开展与参加各类学科技能竞赛活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升。近三年,学生获得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励535项,其中国家级218项,2018年校级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50项。
2016年大学生就业创业孵化基地通过山东省商务厅省级外贸新业态主体认定,获批山东省跨境电商实训基地;黄海e代人创客空间也被国家科技部认定为第三批众创空间;获评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文化建设奖、山东省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学校荣获全国示范学习服务中心、全国跨境电商专业人才培养示范校、教育部思政司全国首届民办高校党建和思政工作优秀成果一等奖、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青年之声国学教育示范基地、中华诗词培训基地、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优秀组织单位、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优秀组织奖、全国高校微课比赛优秀组织奖、山东省党史教育基地、山东省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山东省社科规划重点研究基地等社会荣誉。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930余人,教师中博士、硕士占81%,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占38%。专任教师中有省级教学名师、省级优秀教师、齐鲁首席技师、入选山东省科普专家人才库教师、青岛市教学名师、突出贡献技师等20余人,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者、国家教学成果获得者、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获得者等10人。双聘教师中,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外籍院士2人,长江学者1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2人,泰山学者1人。
为规范青岛黄海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保证学校2022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黄海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全称:青岛黄海学院学校代码:13320
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灵海路1145号邮编:266427
第六条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学校设立2022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校招生工作,负责制定各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处理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政策规定。
(二)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三)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客观、真实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校情况和录取规则。
(四)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条学校监察处对2022年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信息网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2022年招生工作的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我校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凡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应批次最低控制线且拟报考我校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考生请仔细查阅生源省招考院编印的《2022年普通高校填报志愿指南》或《招生考试报》。
报考体检条件均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报考我校专科空中乘务专业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女生:身高162CM--174CM体重(kg)=(身高-105)*0.92(正负10%范围内);男生:身高172CM--184CM体重(kg)=(身高-100)*0.90(正负10%范围内)。
2.身体面部、颈部、手部等裸露处无明显疤痕,耳廓形态角度正常,无纹身,无明显内外八字。
3.无色盲、色弱、内外斜视,双眼裸视或矫正视力4.8及以上。
4.考生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考生本人体检合格。
5.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无肾炎、皮肤病、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
第十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招考院关于2022年招生的各种文件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以生为本、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对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山东省、浙江省、天津市、海南省、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重庆市等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要求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其它省份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按照专业组填报志愿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2022年艺术类投档录取原则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青岛黄海学院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第十七条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考生成绩,分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山东省体育类专业按照学校体育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据考生综合分数,按专业招生计划的1:1录取。
第十八条学校根据考生生源的实际情况,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向省计划主管部门及招生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九条专科空中乘务专业因对考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学校将在入学报到后对考生进行补充面试。如考生不符合空中乘务专业的报考条件,学校将按照相关政策为考生调至其他专业。
第二十条除本科商务英语专业只允许英语考生报考外,各专业对外语语种不限。本科国际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入学后,实行双语(中、英)教学,非英语语种学生需改学英语;本科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校企合作,与青岛国合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合作)、机器人工程(校企合作,与青岛国合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合作)、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校企合作,与青岛国合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合作)、专科护理(校企合作,与山东联桥国际人才合作有限公司合作)专业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必修课只提供日语教学。
第二十一条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寄发通知书、电话查询、登陆当地招考院或我校招生信息网等。
第二十二条学校按照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新生报到和复查
新生请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请及时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否则逾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入学体检。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将不予注册学籍,并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清退。
第二十六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青岛黄海学院;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修满全部规定学分,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青岛黄海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为充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考生或家长对我校2022年招生工作有异议,可向学校监察处进行反映或申诉。
第二十八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校外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黄海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校外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上级政策法规或生源省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上级教育部门或生源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青岛黄海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2-8317511183175345
咨询邮箱:hhxy1996@163.com
监督申诉电话:0532-83175838
监督申诉邮箱:qdhhxyjcc@126.com
学校网址:http://www.qdhhc.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b.qdhhc.edu.cn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灵海路1145号
邮编:266427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先后荣获国家级众创空间1个、省级实训基地1个,省级教学成果奖12项、省级精品课程18门、省级教改课题14项,主编教材和出版专著61部。学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1项,省部级项目12项、厅级项目94项,与企业签订横向课题14项,教师发表论文1461篇,其中国内核心期刊、国际三大检索收录120篇。获省厅级科研成果奖励12项,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70项,有省级“十三五”高校科研创新平台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