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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科技大学

山东科技大学简称山科大,建校于1951年,在青岛、泰安、济南三地办学,学校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5所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之一,是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高校。学校科技园是科技部、教育部共同认定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和“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
院校隶属
山东省
创建时间
1951年
学校校训
惟真求新
学校代码
10424
学校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
学校官网
https://www.sdust.edu.cn//
联系电话
0532-80681180
英文校名
Shand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电子邮箱
sdkdjyzd@163.com
学校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
目录

学校简介

学校建校于1951年,是一所工科优势突出,行业特色鲜明,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法学、经济学、艺术学等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的山东省重点建设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与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

在青岛、泰安、济南三地办学,总占地面积3800余亩,建筑面积14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8.97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46亿元。学校设有二级教学科研单位32个,独立学院1个。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7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6个。有90个本科专业。有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山东省一流学科5个,另有省市级重点学科19个,工程学与数学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2个,省部级及青岛市实验室(基地)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1个。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36100余人,研究生9040余人,有教职工3170余人,其中教授297人。有两院院士4人,双聘院士10人,日本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国家级工程人才、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等20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52人,“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人才团队领军人才”2人,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专家、特聘专家及青年专家36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2人。省级教学名师11人,全国模范教师3人,全国优秀教师8人。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山东省高校创新团队2个,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14个、人才引育计划创新团队11个。

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山东科技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科技大学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科技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科技大学

第五条学校代码:10424

第六条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研究生教育,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学校地址:

学校在青岛、泰安、济南三地办学,主校区在青岛。青岛校区位于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泰安校区位于泰安市泰山区岱宗大街223号和泰安市岱岳区泰山大街中段;济南校区位于济南市天桥区胜利庄路17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山东科技大学成立以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为主任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的全面领导,决定相关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山东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条山东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与录取

第十一条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山东科技大学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学校在省级招生部门的监督下,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外语语种要求:英语、日语、朝鲜语专业外语语种须为英语。济南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五条男女比例:学校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七条录取原则:

1.按照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3.普通(文理)类录取原则

(1)学校执行各省投档规定,对于进档考生,在专业安排上,按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进行录取。即第一至第二专业志愿、第二至第三专业志愿,分别扣减级差3分、2分,第三至以后专业志愿,不再扣减专业级差分。

(2)对部分缺额专业,根据生源和志愿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对无法满足本人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

(3)在内蒙古录取规则为“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4)投档成绩相同时,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优先录取位次高者;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优先录取位次高者;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

4.艺术类录取

艺术类录取按照《山东科技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公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5.综合评价招生录取

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按照《山东科技大学2022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公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6.高水平运动员录取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照《山东科技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公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7.综合改革省份

(1)浙江、上海、山东、北京、天津、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省(市)考生依据我校要求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按照所在省份的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择优录取。

(2)对于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湖北、湖南、福建、广东、海南等实行专业组进行投档的省(市),对于进档考生,在专业安排上,按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进行录取。即第一至第二专业志愿、第二至第三专业志愿,分别扣减级差3分、2分,第三至以后专业志愿,不再扣减专业级差分。对部分缺额专业,根据生源和志愿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对无法满足本人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

(3)投档成绩相同时,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优先录取位次高者;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优先录取位次高者;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

8.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省级招生查询网站,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资格审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条录取新生要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对达到毕业要求的毕业生,颁发山东科技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三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学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2-86057077

招生监督电话:0532-86058201

学校网址:http://www.sdust.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s.sdust.edu.cn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

邮政编码:266590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山东科技大学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校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407项,省部级项目896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255项,其中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3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532项。学校科技园是科技部、教育部共同认定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和“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

对外交流

学校与23个国家和地区的120多所高校和研究院所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成功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在校外籍专家教师每年近百人。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5个,在校生规模近2000人。有70个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生500余人。

历史沿革

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业部洪山煤矿工业学校。

1953年,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业部洪山煤矿工业学校迁至安徽省淮南市,更名为淮南煤矿学校。

1956年,成立煤炭工业部济南煤矿学校。

1958年,淮南煤矿学校升格为淮南矿业学院,济南煤矿学校升格为山东煤炭工业专科学校。

1960年,山东煤炭工业专科学校升格为山东煤矿学院。

1963年,淮南矿业学院成建制迁往济南并入山东煤矿学院。随后,江西煤矿学院、济南工学院矿山机电专业、山东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干部学校和江苏煤矿专科学校相继并入,建立了新的山东煤矿学院。

1971年,泰安煤矿学校并入后,山东煤矿学院更名为山东矿业学院。校部由济南迁至泰安,济南设分院。

1980年,山东煤炭教育学院在泰安成立。

1999年,经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山东矿业学院与山东煤炭教育学院合并组建山东科技大学。

2001年,山东省财政学校并入山东科技大学。

2001年,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新校区。

2004年,山东科技大学办学主体搬迁至青岛校区。

2007年4月,山东科技大学法人注册地登记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并在泰安和济南分别注册了校区。

2012年,学校被确定为山东省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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