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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坐落于江苏省无锡市国家高新区,学院创办于2003年,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由无锡市人民政府主办、无锡市人民政府新区管理委员会承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校是“无锡市安全文明校园”、“江苏省高等学校安全文明校园”、“全国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基地”、“江苏省创意教育示范基地”。
院校隶属
江苏省
创建时间
2003年
学校校训
弘毅守正,盈科匠心
学校代码
12681
学校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新区新锡路8号
学校官网
http://www.wxstc.cn
联系电话
0510-85345168
英文校名
Wuxi professional colleg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电子邮箱
zsb@wxstc.cn
学校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新区新锡路8号
目录

学校简介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是江苏省由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举办的公办高职院校、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学校位于中国具经济活力的长三角几何中心、吴文化发源地、素有“太湖明珠”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无锡市,坐落在拥有3000多家高新技术企业、53家世界500强企业的国家级开发区——无锡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核心地带,毗邻景色优美怡人的新洲生态园,周边机场、高铁、地铁等交通基础设施完备,环境优雅、交通便利。

学校设有物联网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商学院(空港物流学院)、文化旅游学院、数字艺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社区学院)7个二级学院,拥有人工智能、物联网技术、智能制造、空港物流、数字艺术、文化旅游六大专业群。对接无锡高新区“以新兴产业为先导、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战略布局,共设置33个专业,全部与无锡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精准对接,形成了工、理、文、艺并行发展的专业格局,建有校内实践基地40个、校外实训基地208家,其中包括教育部工业机器人应用人才培养中心、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省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省高等职业教育产教深度融合实训平台、省高职院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高水平平台,引进了尚德太阳能、阿斯利康等著名企业“教学工场”。

师资力量

有校内外专兼职教师539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比例为70.4%,具有高级职称比例为37.64%,“双师”素质比例为86.21%。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聘请80余名企业海归博士、行业精英、企业技术专家担任学校产业教授,打造了校企“混编式”教学团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7200余名。

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江苏省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为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学校办学地址为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锡路(吴都路)8号,学校国标代码为12681,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四条学校坐落于江苏省无锡市,是江苏省首家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举办的公办高职院校,设有物联网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商学院(空港物流学院)、文化旅游学院、数字艺术学院、基础部和继续教育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部)。

第五条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无锡科技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处。

第八条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按照1:1。

第十二条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三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四条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录取,其他省(市)按照分类分代码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八条江苏省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当文化总分相同时,按照苏招委〔2020〕4号《关于印发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的同分排序规则安排专业。再同分者,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综合排序。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因不服从专业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外省考生严格执行各省的录取规则,对进档的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即以进档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专业。

第二十条普通高考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4700元/生•学年,

工科类专业5300元/生•学年,

艺术类专业6800元/生•学年,

第二十三条学生公寓住宿费

四人间公寓:1500元/生•学年,

六人间公寓:1200元/生•学年。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学校设立多项资助项目,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做到应助尽助。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残疾学生学费减免等。学校资助: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保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设立“校长奖章”、校综合奖学金,对建档立卡学生进行学费减免。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社会及地方资助项目:学校积极争取社会资源,捐资设立奖助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目前学校有三菱奖学金、村田奖学金、电仪奖学金、无锡市关爱助学金等社会资助类奖学金。

第二十六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锡路8号(吴都路)邮政编码:214028

招生咨询电话:0510-85345168、85343250、85342539

招生传真:0510-85345168

电子信箱:zsb@wxsc.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zsb.wxstc.cn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无锡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经济建设

学校主动服务区域经济建设,积极开展协同创新,先后建成一批校级协同创新中心、中小企业科技服务中心,组建了“科研助理团队”积极开展“四技服务”。学校设有无锡高新区紧缺人才实训学院、无锡高新区紧缺人才培养联盟,已培训本科后软件服务外包人才8200余人,完成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在职教育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近80000余人次;新吴区社区学院面向全区企业和社区提供学历提升、技能培训、公益性教育等服务,

学院荣誉

学校被授予“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奖”,被评为“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基地”、“全国计算机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华夏书香校园”“江苏省高等学校文明学校”、“江苏省安全文明校园”、“江苏省软件与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基地”“江苏省创意教育示范基地”“江苏省国际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2016年、2018年连续两次荣获“无锡市职业教育产业发展贡献奖”。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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