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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

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位于无锡藕塘职教园区,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和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影视艺术类民办普通类高校,学院前身是创办于1993年的江南志立进修学院,2003年升格为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学院是全国特色教育示范单位、全国双创典型示范基地、江苏省依法治校试点示范校、江苏省文明校园、江苏省平安校园。
院校隶属
江苏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
2003年
学校校训
博学竞取,励志立业
学校代码
13017
学校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藕塘职教园区钱藕路2号
学校官网
http://www.jnys.cn
联系电话
0510-85551188
英文校名
Jiangnan Vocatonal College of Menia Arts
学校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藕塘职教园区钱藕路2号
目录

学校简介

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是在1993年由卢国忠同志等8位职教工作者注资举办的基础上,于2002年得以时任广电部副部长兼中央电视台台长杨伟光和江苏省广电厅厅长周顺生举办的影视艺术类全日制普通高校。

学校位于无锡市藕塘职教园,南临钱胡路、西临钱藕路、北临文良路、东临恒新路,凭借无锡万亿元城市的实力优势、影视之都的市场优势、藕塘职教园的教育优势和自身的资源优势,成为江苏无锡独有的培养“影视-文化-旅游-服务”专业人才的特色院校。

学校专业优势明显,设置音乐和表演类、影视和传媒类、动漫和数字技术类、美术和艺术设计类、空乘和高铁乘务类等20多个招生专业,开通专科接读本科和国际“3+1”、“3+2”读本读硕通道,富有就业和发展空间。

学校办学条件优厚,投资一亿多元建设的彩虹剧院,占地80多亩、建筑面积3万多平方米的ART小镇,富有古典风范的民俗街,具有高科技含量的“光影空间”,具有实践和体验综合功能的艺术大世界,以及校内外景拍摄基地“怡馨园”等,云集各专业的经典设备设施,为教学实训提供了保障。

学校坚持办学方向,确立“品质+能力”的育人宗旨,坚持德育为先和职业能力的培养目标,采用项目教学模式,实现学生“从作业-作品-产品的知识转换”和“从课堂-工作室-企业的角色转换”以及“从学生-准职员-职员的身份转换”,培养有信仰、有道德、有志向、有文化、有能力、有纪律的“六有新人”。

学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为学生“建一个好平台、找一份好工作、取一份好回报”为服务质量标准;坚持教育为地方建设服务,传承和弘扬地方传统文化,丰富市民文化生活,在繁荣地方文化事业中发挥积极作用。

师资力量

学校教育资源丰富,高级职称教师、海归教师、企业转制的教师比例均高于国家规定,百家校企合作企业、影视剧制作中心、影视工程教育研究院等为学生提供了就业创业发展空间,学生就业率、毕业生平均月薪、高薪就业率等指标均列同类院校之首。

学院将业内精英和学校名师以及教学骨干组成顾问团、讲师团和专业教师队伍,其中中央电视台春晚首任导演黄一鹤、中国卡通委员会秘书长毛勇、中央电视台动画总公司总裁王英、江苏省委宣传部张冠军、江苏省文化厅副厅长高云、北京大学知名教授马克宣等都先后担任学院教学顾问,中央电视台著名节目主持人赵忠祥和陈铎、东方卫视节目主持人李菡、江苏卫视节目主持人张小北、江苏教育电视台节目主持人傅国、武汉电视台节目主持人袁翌安等均担任学院讲师团名师,并开设名师大讲堂。学院还云集了南京大学、江苏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淮海工学院等知名高校专家教授组成的专业教学队伍。

招生简章

一、院校基本情况

院校代码:国标代码:13017

江苏代码:1958

院校名称(全称):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职教育

学历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办学许可证号:132021110000190

荣誉称号:全国德育管理先进单位、全国特色教育示范单位、江苏省社会组织5A级单位、江苏省文明校园、江苏省平安校园

二、学院简介

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地处经济发达的长三角中心城市——无锡。经过20多年的办学积淀,形成了以影视艺术为主涵盖现代传媒艺术和现代服务艺术的专业群,重点专业覆盖了长三角、特别是江南地区的影视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人才需求。

校园美丽,教学设施齐全。拥有职教园地标性建筑、表演艺术人才教学实训基地——彩虹剧院;现代服务人才教学体验基地——江影航空港和波音737飞机;现代传媒人才一站式活动性创作实训基地——ART小镇;现代艺术设计人才工作坊——民俗街等,交相辉映,富有艺术意境。

目标明确,服务质量领先。一个好平台、一份好工作、一份好回报,成为老师为学生服务的标准,学生在这里得到更多实惠。学校积极拓展无锡和省内就业市场,努力提升毕业生就创业综合能力,积极帮扶困难家庭学生就业。

模式创新,发展空间宽广。与200多家企业建立校企合作关系,太湖传奇艺术团、江苏省大学生合唱团、无锡市大学生文化艺术创业园、江苏省影视剧创作中心、惠山泥人艺术中心等为学生提供施展特长的空间。

三、报考条件

1、考生需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

2、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3、无外语语种限制,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外语安排教学。

4、必须参加高考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录取规则

(一)江苏省艺术类录取规则

1.音乐类专业使用江苏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江苏省音乐统考专科批次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美术类专业使用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江苏省美术统考专科批次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择优录取;

3.传媒类影视编导专业使用江苏省传媒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江苏省编导统考专科批次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择优录取;

4.体育类专业使用江苏省体育专业统考成绩,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江苏省体育统考专科批次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7+(专业分÷专业满分)×0.3]×750)择优录取;

5.非统考专业,对文化分达到江苏省专科批次省控线的艺术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江苏省普通类录取规则

对达到江苏省专科批次省控线的考生,按考生投档分录取,投档分为高考文化分。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三)外省录取规则

1.外省(市)艺术类有统考成绩的专业,认可其省内统考成绩;未组织统考的专业,我院认可本科院校组织的艺术类相关专业类别内相同或相近专业测试合格证。

2.艺体类、普通类考生录取办法执行各有关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

(四)同分录取规则

对各省(市)进档的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依据投档分对进档考生进行排序,遵循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录取。当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学校依据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同分排序规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市)没有明确的同分排序政策,则按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优先录取。如仍相同,普通类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艺术类考生再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新高考改革省份则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其余省份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发展情况,择优录取。

五、招生专业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六、学历证书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由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1、学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民办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3〕154号),具体收费标准为:人文社科类12000元/生.学年;理工科类14000元/生.学年;艺术类15000元/生.学年。实施“校企合作”教学模式的专业学生实际缴纳学费详见本部分第3条。住宿费以江苏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2、奖、助、贷政策

国家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特别突出的学生,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资助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2300-4300元/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所在地申请最高每生每年12000元的助学贷款。

3、校企合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我院开展校企合作,按照“工学交替”教育方式,学生在校三年期间按计划分阶段安排在学校和企业两个不同的教育场所,接受校企联合培养。

考生可自愿加入录取专业的“校企合作”班学习。按照教学计划,学生进入校企合作企业参加教育实践期间,享受企业提供助学金。助学金包括:(1)发给学生本人的生活补助;(2)用于冲抵学费的补助。补助标准根据具体专业而定。我校实施“校企合作”专业如下:

序号

学院

开设“校企合作”专业名称

学费标准(元/年)

1

影视传媒学院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12000

2

航空乘务学院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12000

3

航空物流管理

14000

4

艺术设计学院

软件技术

14000

5

人物形象设计

15000

6

教育与管理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

12000

八、其他

1.本章程解释权归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所有。

2.监督和保证

(1)学院成立由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院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

(2)学院成立由纪委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贯彻落实。

(3)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九、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钱胡路812号(南大门)、钱藕路2号(西大门)

2、学校网址:www.jnys.cn

3、招生咨询电话:0510-85551188、85551088、85551881

4、招生监督电话:0510-83275908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荣誉

学校获得的主要荣誉有:全国特色教育示范单位、全国双创典型示范基地、江苏省依法治校试点示范校、江苏省文明校园、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5A级社会组织、江苏省教育工委党建考核优秀等级、江苏省就业创业考核优秀单位、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江苏省优秀文艺成果奖、江苏省高雅艺术进校园中标单位、江苏艺术基金资助单位等。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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