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的办学基础是创建于1949年的山东省团校。1987年,经原国家教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建立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成为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建校多年来,学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大力传承弘扬红色基因,始终与新中国同频共振、同向同行,凝练了“德才兼备,自强不息”的校训,形成了“朝气蓬勃,实事求是”的校风,培育了“自加压、共奋进、重实效、争一流”的山青精神。“青年政治”办学特色成为学校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和办学施教、事业发展的宝贵财富。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632人,其中教授61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占42.4%,双师双能型教师121人;博士学位110人,硕士学位438人。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2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省级重点学科首席专家1人,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77人次在省级学会中担任理事以上学术职务。
为保障山东青年政治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考生、家长、社会监督和咨询,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全流程监督检查。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校代码:14277
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31699号
第六条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八条学校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咨询和监督机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
第九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考试、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宣传、考试组织、招生录取等日常工作。
第十条学校依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和有关招生政策,统筹各省各类生源数量和质量,坚持学校办学定位、总量平衡、坚持条件、支持改革、优化结构、坚持市场需求的原则,综合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面向全国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批后,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信息网、招生报考指南等渠道向社会、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号)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三条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男女比例要求: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学校认可并执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范围内出台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投档比例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
第十七条学校招生录取规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八条普通类专业
(一)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1.实行“专业(类)+学校”模式,根据专业(类)选科要求、体检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等对专业(类)进档考生进行审核录取、确认专业。
2.实行“院校专业组+专业(类)”模式,进档考生按照投档专业组内专业(类)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专业计划择优录取;专业调剂志愿仅限在投档专业组内进行。因不服从专业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的考生予以退档。
(二)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确定专业;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专业计划未满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不符合国家及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资格的进档考生予以退档。
第十九条艺术类专业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播音主持类统考或联考成绩,并执行相应志愿投档规则。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河南投档成绩折算办法:文化成绩×70%+专业总成绩/专业成绩满分×30%。
(二)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科)使用考生所在省舞蹈类(艺术舞蹈)统考成绩,并执行相应志愿投档规则。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类),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河南使用艺术舞蹈统考专业成绩为投档成绩,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按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关科目分数顺序进行进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顺序与普通类相同。
(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艺术设计(专科)、服装与服饰设计(专科)、艺术设计(专科中外合作办学)等使用考生所在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并执行相应志愿投档规则。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河南投档成绩折算办法:文化成绩×30%+专业总成绩/专业成绩满分×70%。
第二十条体育类专业
休闲体育专业使用省普通体育类专业成绩,并执行相应志愿投档规则。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
第二十一条春季高考投档录取按照山东省春季高考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二条职业本科专业依据专业特点选择面向山东省夏季高考或春季高考招生,志愿填报、投档办法、录取规则参照普通本科招生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指定查询网站平台,学校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及录取通知书等。
第二十四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入学资格复查: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本科毕业生颁发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专科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第二十八条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1)58997707
学校网址:http://www.sdyu.edu.cn
招生邮箱:zsb@sdyu.edu.cn
微信公众号:Sdyuzs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31699号
邮编:250103
第二十九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重视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五年来,承担国家艺术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8项,省部级以上项目500余项,获厅级以上科研奖励136项。学校在社会工作、地域文化、养老产业、物业管理等多个领域设有研究机构和服务平台,社会工作服务平台被评为全国百强社工服务机构和示范单位,是山东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基地。近年来,舞蹈学院先后参加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国家具有重大政治、文化文艺演出,以及外交部山东全球推介等重大活动,赢得广泛好评。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主动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广泛开展校地、校企、校校合作,开展合办专业、共建课程、共建实验室、共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育人项目和研究平台100多个。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办学,常年聘请10多名外国专家住校任教,先后与英国、美国、西班牙、韩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境)外的30余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互派教师和留学生,开展合作研究和办学。
1949年,山东省团校正式成立。
1987年,经原国家教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山东省团校的基础上设立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与山东省团校一套机构、两块牌子,成为全日制成人高等学校。
2004年,在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中被评为优秀等级。
2006年,学校经共青团中央批准为国家级团干部教育培训基地。
2010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学校改建为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成为全日制本科高校。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