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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

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位于石家庄市,依托河北医科大学雄厚的教育教学资源,积极探索适应社会需求的、灵活高效的办学体制。经过近十几年来的建设,已发展成为涵盖多门学科的综合性独立学院。河北医科大学是河北省省属重点骨干大学,具有上百年的办学历史,拥有一批在国内外享有盛誉、学识渊博的专家教授。经过十几年的建设和发展,学院已经建立了一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
院校隶属
河北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
2001年
学校校训
明德博学,行方智圆
学校代码
13415
学校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建华南大街309号
学校官网
http://zsb.hebmu.edu.cn/
联系电话
0311-86266317
英文校名
Hebei Medical University clinical college
电子邮箱
ydzsb@hebmu.edu.cn
学校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建华南大街309号
目录

学校简介

河北医科大学是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其前身为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李鸿章于1894年在天津创办的北洋医学堂,是中国近代一所官办西医院校。辛亥革命后1912年10月民国教育部颁发第十六号令,据此北洋医学堂1913年更名直隶公立医学专门学校,并开始招收本科学生。1915年学校由天津迁至保定。1932年称河北省立医学院,1949年4月更名为河北医学院。1958年学校由保定迁至石家庄。1995年,原河北医学院、河北中医学院、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三校合并组建河北医科大学。2013年河北中医学院恢复独立建制,学校仍称河北医科大学。2016年,学校成为河北省人民政府、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三方共建高校。2017年,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委员会“有效期8年”的完全专业认证。“十三五”期间,学校制定了“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医科大学”的发展目标。

学校秉承“崇德、敬业、严谨、创新”的优良传统,历经120余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的建设发展,已成为集教学、科研、医疗为一体的综合性医科大学。2005年学校提出了“明德博学行方智圆”的校训。2015年学校确立了“学生为本教师为先”的办学理念。目前,学校有两个校区,五所医院,下设18个二级学院,25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587人,其中博士生、硕士生3480人,留学生470人。

学校建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生物学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生物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中西医结合等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52个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及博士后的完整医学教育体系。

师资力量

全校系统共有教职工16000余人(含医院),其中正高职专业技术人员1178人,副高职专业技术人员1769人,博士生导师117人,硕士生导师1519人。在这支队伍中有一批学识渊博、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专家教授,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4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4人,燕赵学者3人,河北省高端人才4人,国家级优秀(模范)教师8名,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13名,省管优秀专家60名,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21名。学校有5所直属附属医院,4所为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1所为三级专科医院,编制床位9139张。另有5所非直属附属医院,5所教学医院和28个实习基地,教学床位达到25000张。

招生简章

一、学校名称:

河北医科大学学校代码:10089

二、学校地址

1.中山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61号。邮编:050017

2.建华校区:北院,河北省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309号;南院,河北省石家庄市东岗路48号。邮编:050031

办学层次:

普通本科

办学类型: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医科大学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机构设置

1.河北医科大学普通招生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

2.河北医科大学普通招生委员会负责审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3.河北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河北医科大学组织和实施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4.河北医科大学普通招生考试录取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招生计划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按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较好的省(市、自治区)以及最低分同分录取或顺延录取。

录取原则

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可填报我校。

3.河北医科大学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按照教育部调档比例要求,学校根据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数和生源情况,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档比例。

4.进档考生各专业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各生源省各专业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投档分数(含加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如单科成绩均相同,则全部录取。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5.江苏省,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式,各专业间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录取。该省选测科目为物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需达到江苏省规定的相应学历层次填报志愿的最低等级要求。进档考生如投档分数(含加分)相同,依次比对物理、化学等级成绩;如投档分数(含加分)、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均相同,依次比对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不含附加分)、外语单科成绩;如单科成绩均相同,则全部投档。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上海市,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公布为准。进档考生按专业组分别进行专业录取,录取原则同第4条,但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

浙江省,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公布为准。各专业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进行排序录取,投档分数(含加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如单科成绩均相同,则全部投档。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不进行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6.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上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和降分政策,按各省级招办实际投档分数实施录取工作。

7.定向就业招生计划若在河北医科大学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在调档线下20分以内、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投档,择优录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8.我校招生体检标准遵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公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并作如下补充:①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我校不予录取。②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我校不予录取。③根据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要求,本着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或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皆不予录取。

9.我校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学生在学期间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无外语口试,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护理学本科专业、助产学本科专业、护理专科专业身高要求:女生1.55米以上、男生1.60米以上;法医学专业身高要求:由于该专业就业的特殊性(参考各省公安、司法机关公招条件中有关性别及身高的要求),建议女生低于1.60米,男生低于1.70米的考生谨慎填报;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收习惯左手做事(学名左利手,熟称左撇子)考生。

10.为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信誉,坚决杜绝冒名顶替和其他舞弊考生入学。新生报到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和入学体检,合格者予以注册正式学籍,不合格者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住宿费标准为800元/年。

2.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学金机制。对于贫困学生设有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缓学杂费等措施组成的相互补充、较为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其他

本章程若有与当地省份政策冲突之处,以当地省份政策为准。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311-86266317

招生办网址:http://zsb.hebmu.edu.cn(各省录取结束后,招生办公室将及时通过此网站公布录取结果,最终结果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为准)

招生办电子信箱:ydzsb@hebmu.edu.cn

招生办微信公众平台:在微信中使用“查找微信公众号”功能,搜索“河北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并“关注”。

本章更新于2019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校不仅是河北省的医学教育、医疗救治中心,也是河北省的医学研究中心。设有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中西医结合基础),重点培育学科1个(法医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个(中西医结合基础),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16个;河北省“双一流”建设学科4个,河北省国家重点学科培育项目支持学科1个(基础医学),河北省强势特色学科4个,省级重点学科12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7个,省工程实验室1个,省级工程中心1个,省发改委工程中心3个,河北省中医药重点研究室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3个,河北省新型智库1个,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此外,学校还承办编辑出版了国家级及省级学术刊物8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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