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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理工大学

兰州理工大学坐落于甘肃省省会兰州市,是一所历史悠久的省部局共建重点大学,学校先后划归国家电机制造工业部、国家第一机械工业部,是中国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科学技术研究的重要基地、中国近代培养国防工业技术人才的高等教育学府。兰州理工大学坐落于甘肃省省会兰州市,是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国家大学生创新型实验计划”,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国家国防教育特色学校。
院校隶属
甘肃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
1919年
学校校训
奋进求是
学校代码
10731
学校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路287号
学校官网
https://www.lut.edu.cn/
联系电话
0931-2973947
英文校名
Lanzhou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电子邮箱
gdzb@lut.edu.cn
学校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路287号
目录

学校简介

兰州理工大学坐落于甘肃省省会兰州市,是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国家大学生创新型实验计划”,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国家国防教育特色学校。

学校设有19个学院、1个教学研究部,设有研究生院、温州研究生分院。学校有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教学团队1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6个。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在17个省实现一本招生,有全日制在校生2.8万余人,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5%以上,被教育部授予“2009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2015年,学校在解放军四总部组织的、有117所国防生培养地方高校参加的国防生军政素质基础达标考核中,学校国防生以全优的成绩位列第一名。

学校是我国首批学士、硕士学位授权高校,是甘肃省第一所具有工学博士学位授予权、第一所设置工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校。学校现有9个学科门类,有20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国防特色学科方向。学校工程学、材料科学两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学校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4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学校有69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10个专业获批国家级“双万计划”一流专业建设点,6个专业获批省级“双万计划”一流专业建设点,10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进入全球工程教育的“第一方阵”;2个专业通过住建部专业评估。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工2309人,专任教师1478人,其中教授297人、副教授683人、博士生导师155人、硕士生导师649人、博士学位628人。学校有双聘院士4人,入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3人、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2019年学校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学校柔性引进“长江学者”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9人,聘请120余名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客座教授。学校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0人,教育部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8人、省级教学名师14人。学校入选甘肃省领军人才33人、“飞天学者”33人。学校有中国焊接终身成就奖、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师德标兵等国家级荣誉称号12个,有甘肃省五一劳动奖章、优秀专家、教学名师、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70余人。

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是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国家大学生创新型实验计划、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入选高校,国家国防教育特色学校。是甘肃省首批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是我国首批学士、硕士学位授权高校,是甘肃省第一所具有工学博士学位授予权、第一所设置工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校。学校名称:兰州理工大学,学校国标代码:10731。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

第三条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类型为:普通文理类、艺术类、贫困地区专项、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2022年学校面向全国三十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第四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考试监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结合学校工作实际,领导开展学校本科招生的各项工作。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录取及日常工作。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等因素制定分省分类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以甘肃省教育厅批复为准,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六条学校认可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政策性加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提档和确定专业。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或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并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条对于享受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的原则分配专业。在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都同等条件下,按考生所在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确定录取专业。如无相关规定,依次比较数学语文成绩之和、外语成绩。若投档成绩和上述科目成绩均相同,则由学校依据考生投档信息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和学校其他专业志愿情况调剂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生源所在地投档规则,择优录取,考生须符合专业(专业组)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某些专业投档线上生源不足时,我校执行省级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可调剂录取有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

第十三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报考我校产品设计和视觉传达设计(美术文、理)的考生,必须取得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类统考的本科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根据考生所在省份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控制分数线的前提条件下,学校按其专业志愿序列和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

第十五条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六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十七条预留计划及使用

1.根据教育部及甘肃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

2.学校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生源质量和上线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3.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会议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经兰州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按决定执行。

第四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八条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制学费由公共课学分学费和专业课学分学费组成。将学分学费折算为学年学费,标准如下(甘发改收费[2012]1877号):工科类专业4700元/学年;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55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理科类专业4300元/学年;外语类专业4400元/学年;其他类专业学费为4000元/学年。

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学费5500元/学年,三、四年级学费14000元/学年(甘发改收费[2012]1464号)。

在新生入学时如有新的收费标准,按照新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设有勤工助学服务中心、爱心基金委员会等机构,同时建立了多种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帮助和指导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勤工助学,发放困难补助和争取社会资助。

第二十条兰工坪校区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路287号。

彭家坪校区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彭家坪路36号。

学校网址:https://www.lut.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haosheng.lut.edu.cn/

电子信箱:gdzb@lut.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931-2973947,2755263

传真:0931-2755263

邮编:730050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校大力推进学研产深度融合,主动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在有色金属新材料及先进加工、高端装备及数控加工设备、新能源技术及装备、石油化工流程装备、工业控制及信息技术、土木工程及防灾减灾等研究方向形成了鲜明特色。学校现有“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2个、“省部共建有色金属先进加工与再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科研基地5个、教育部科研基地6个。学校近五年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400余项、横向项目1000余项,2019年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2项,获批数量位列全国第138位。以第二单位在Nature、Science发表文章各1篇。

历史沿革

1919年5月,甘肃省署创办甘肃省立工艺学校。

1921年,改制为甘肃省立甲种工业学校。

1924年,为甘肃省立工业学校

1927年,为甘肃省立工科职业学校

1929年,为甘肃省立第一工业学校

1936年,为甘肃省立兰州工业职业学校

1944年,改为甘肃省立兰州高级工业职业学校

1949年8月26日,兰州宣告解放,甘肃省立兰州高级工业职业学校

1952年11月26日,经西北军政委员会教育部批准,学校改名为甘肃省兰州工业学校(简称兰州工校),归属甘肃省工业厅领导。

1953年10月,将纺织科三年级学生24名和教职员工8人,合并于陕西咸阳纺织工业学校。同年9月,秦安、临洮两县工业学校的化工科并入学校。

1958年4月,学校改建为兰州工学院。9月,中共甘肃省委、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将甘肃交通大学并入兰州工学院,组建甘肃工业大学,10月正式命名。

2003年4月,经教育部、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学校更名为兰州理工大学。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0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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