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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轻工业大学

郑州轻工业大学位于河南省会郑州市,是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共建高校,河南省博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建设单位,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河南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工程。
院校隶属
河南省
创建时间
1977年
学校校训
为之则易,不为则难
学校代码
10462
学校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5号
学校官网
http://www.zzuli.edu.cn/
联系电话
0371-86608321
英文校名
Zhengzhou University of Light Industry
电子邮箱
zsb@zzuli.edu.cn
学校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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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郑州轻工业大学位于河南省会郑州市,是河南省重点建设高校,建校以来,学校秉承“为之则易、不为则难”的校训,抓住国家促进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机遇,不断开拓创新、砥砺奋进,经过40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艺、经、管、法、教、农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办学特色鲜明,学科优势突出,近年来,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不断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学校高度重视学科建设,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需要,不断凝练学科方向,突出学科特色。学校拥有1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拥有河南省优势特色学科群“食品科学与工程”,省级重点学科18个,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电气工程、机械工程、设计学等传统优势学科实力雄厚。学校现有本科专业69个,其中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7个,国家级特色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5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6个,5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学校有省级教学团队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1个。

学校现有科学校区、东风校区和禹州实习实训基地,占地面积2100余亩。学校设施完备,环境优美,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先进,拥有各类中外文纸质图书230余万册,电子图书850余万册;拥有电子图书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Elsevier、Wiley、IEEE、SCI和中国知网全库等数据库170余个,自建数据库、试用数据库、免费数据库共160余个,是全国示范数字档案室。拥有功能齐全、应用丰富、有线无线网络覆盖全校的万兆校园网,是河南省智慧校园建设示范学校。

师资力量

学校始终坚持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大力推进人才强校战略,汇聚和造就了一批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学校现有教职工2100余人。学校拥有双聘院士、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省级特聘教授、享受政府津贴专家、省管优秀专家、省级中青年骨干教师、省厅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等200余人,形成了以院士及河南省特聘教授为核心,以学术造诣深厚的教授、博士为中坚,以中青年教师为支撑的专业技术职务、学历层次和年龄结构比较合理,专兼结合,具有较高教学科研水平的师资队伍。

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郑州轻工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的校名全称:郑州轻工业大学,国标代码10462,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办学地点: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36号(科学校区),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5号(东风校区)。

第三条郑州轻工业大学易斯顿美术学院为利用社会力量合作办学,办学地点在郑州市中牟县新城区商都大道999号。

第四条与济源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办学的各专业,培养地点在河南省济源市济源大道88号。与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联合办学的各专业,培养地点在郑州市中原区郑上路548号。

第五条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颁布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设有郑州轻工业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并监督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招生工作委员会闭会期间,代行招生工作委员会职能,负责督促、落实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各项决议,指导完成日常招生工作。

第七条郑州轻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党委、行政、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各项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履行监督职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师资情况、就业情况,以及学科专业建设和社会需求等因素,学校招生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条招生办公室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招生办公室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分省(区、市)、分专业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省(区、市)招生部门,并通过公开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录取过程中未完成的计划,在生源省(区、市)的统一安排下,根据生源情况,进行志愿征集或调整到其它省(区、市)招生。

第十三条本科预留计划用于生源较好省(区、市)顺延录取。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学校大学外语仅提供英语教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部分课程采用英文授课,请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五条录取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录取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普通类专业的录取规则

1.对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河北省、辽宁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等实行新高考改革的十四省(市)考生,学校依据考生所在省(市)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档录取模式执行。

2.在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录取。

3.其余未实行新高考改革的各省(区、市),在划定的普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调阅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4.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或者实行平行投档的情况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思想政治品德、体检合格且服从调剂的考生,进档后原则上不退档。安排专业时,对专业志愿采用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在考生投档分数相同的情况下,理工类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低安排专业,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低安排专业。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5.对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的办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的考生。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报考的考生,依次类推。安排专业时,在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上实行考生专业“志愿清”办法,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分数高低顺序将其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所有专业均已录满,则予以退档;如考生所报专业已录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

艺术类考生填报学校志愿,须参加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统(联)考,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

学校不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专业成绩采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省级统(联)考成绩。

1.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调阅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如生源省(区、市)有明确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学校按照生源省(区、市)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计算排序分数进行录取;如生源省(区、市)未有明确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学校则优先按照“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计算排序分数进行录取。

对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时,对专业志愿依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排序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录取专业。如排序分数相同,再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外语、语文、数学排序录取。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2.对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的办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的考生。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报考的考生,依次类推。安排专业时,对专业志愿依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专业成绩加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按满分750分折合)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如综合成绩相同,再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外语、语文、数学排序录取。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录取规则

生源省(区、市)统考体育专业成绩合格,按照生源省(区、市)投档规则录取。如生源省(区、市)无明确投档规则,则在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区、市)体育类本科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50%]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再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外语、语文、数学排序录取。

第二十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生源省(区、市)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如有其它方面的情况,学校将于高考志愿填报开始前在郑州轻工业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zzuli.edu.cn)上公布相应的补充说明。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学校按大类招生的专业,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招生大类视作一个专业志愿填报即可。

各招生大类的具体分流办法详见郑州轻工业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zzuli.edu.cn)。

第二十四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学生修业期满,符合郑州轻工业大学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的,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五条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十公开”要求,公开有关信息,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章程公开、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

第二十六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公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方式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889号)精神,学校2022年本科各专业学费标准如下:

东风校区和科学校区:普通文科类及体育类专业44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5000元/生/年,普通艺术类专业8000元/生/年;软件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嵌入式软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移动软件)、网络工程(云计算)、网络工程(智能物联)、软件工程(工业软件)、软件工程(行业应用软件)、软件工程(新型平台软件)]专业12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8000元/生/年。

食品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能源与动力工程等6个专业5500元/生/年。

艺术设计学院: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专业8800元/生/年。

易斯顿美术学院:雕塑专业16000元/生/年,其它艺术类专业14000元/生/年。

与济源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办学的各专业:5000元/生/年。

与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联合办学的各专业:5000元/生/年。

根据宿舍条件,住宿费标准为:4人间1100元/生/年;6人间900元/生/年;8人间600元/生/年。

第二十七条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1.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

2.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2000元。

3.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设立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优秀学生单项奖学金,奖励标准每生每年500元-5000元不等。

4.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5.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6.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7.学校还设立创新奖学金、创业奖学金、国际交流奖学金、校友奖学金等多种奖励项目,以及特殊困难学生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八条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及网址

1.招生咨询电话:0371-86608321、86608312

2.招生咨询传真:0371-86608313

3.学校网址:http://www.zzuli.edu.cn

4.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zzuli.edu.cn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学校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学校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未尽事项,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郑州轻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类型 培养类型 学制 师范 艺术 中外合作办学 招生人数 所属学科门类 学费(元/年) 方向 备注 设计学类 1305 普通 全日制 4 - 艺术类 14000 (含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专业,就读地点在易斯顿美术学院) 雕塑 130403 普通 全日制 4 - 艺术类 16000 (就读地点在易斯顿美术学院) 绘画 130402 普通 全日制 4 - 艺术类 14000 (就读地点在易斯顿美术学院)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40203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4400 安全工程 82901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81002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81004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080503T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80206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能源与动力工程 80501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500 信息与计算科学 70102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汉语国际教育 50103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4400 朝鲜语 50209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4400 英语 50201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4400 设计学类 1305 普通 全日制 4 - 艺术类 8800 (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专业) 美术学类 1304 普通 全日制 4 - 艺术类 8000 (含绘画、雕塑专业) 动画 130310 普通 全日制 4 - 艺术类 8800 测控技术与仪器 80301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车辆工程 80207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80202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500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080602T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80601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5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80702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电子商务 120801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4400 物流管理 120601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4400 公共事业管理 120401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4400 法学 030101K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4400 社会工作 30302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4400 烟草 090108T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生物技术 71002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生物工程 83001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食品质量与安全 82702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82701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500 环境工程 82502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化学 70301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应用化学 70302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080414T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80407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500 网络工程 80903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12000 (智能物联) 省级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80901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12000 (嵌入式软件) 省级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80901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12000 (移动软件) 省级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80701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通信工程 80703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物联网工程 80905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80901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500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080910T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80202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与济源职业技术学院联办,就读地点在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81002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与济源职业技术学院联办,就读地点在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智能制造工程 080213T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82701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烟草科学与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81301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科学研究

学校设有环境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食品生产与安全2个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学校有河南省信息化电器重点实验室、河南省表界面科学重点实验室、河南省机械装备智能制造重点实验室、国家烟草专卖局烟草工业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应急平台信息技术河南省工程实验室等一批轻工特色鲜明的省部级学科平台,为高水平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提供了重要支撑。学校拥有16个省部级科技创新团队。学校近五年,承担包括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在内的各类纵横向科研项目2700余项,获国家级科技奖励4项、省部级奖励117项。学校自然科学研究论文被SCI、EI收录的数量1800余篇,出版专著和教材540余部。学校《轻工学报》是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是全国优秀社科学报、河南省一级期刊、河南省二十佳期刊。

历史沿革

1977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正式同意建立郑州轻工业学院,实行以省为主、河南省和原轻工业部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8月,经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和宣传部批准,郑州轻工业学院筹建领导小组成立;9月,原轻工业部决定在学校设置纺织机械、烟机制造、电机制造、电气自动化、棉纺、机织、染整、卷烟工艺、制革工艺、塑料成型加工、工艺美术和日用化工等12个专业,学制四年,规模为2400人;10月,河南省革委会确定将原来由郑州轻工业机电学校改建的郑州电机电器厂和在原校址上建立的河南省轻工业机电学校划归郑州轻工业学院;11月,河南省委决定把河南农学院农场场部北边水沟以北,包括畜牧站和苹果园共535.58亩土地划归郑州轻工业学院作为建校用地。

1978年6年,学校转为以原轻工业部为主、原轻工业部和河南省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

1983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正式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

1992年11月,原轻工业部批准学校举办函授专科教育,增设夜大学。

1998年6月,学校获批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0月,转为中央和河南省共建,以河南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2006年12月,学校开始在科学大道以北、牵牛路以东、枫杨西街以南、须水西路以西合围范围内建设科学校区新校区,2008年10月正式启用。

2011年10月,学校入选第二批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11月,成为河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烟草专卖局签约省部共建高校。

2018年12月,教育部批准郑州轻工业学院更名为郑州轻工业大学。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0年5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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