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全国建校较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前身是1955年在开封创办的河南省中医进修学校。学校位于省会郑州,现有4个校区,分别为龙子湖校区、东明路校区、人民路校区、东风路校区,占地面积1594.94亩。建筑面积62.34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97亿元。
学校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及港澳台、海外招生,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1900余人,留学生164人。
学校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近40年,目前紧紧围绕“国际知名、国内一流”工作目标,与世界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大学、科研与医疗机构、企业等广泛开展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医疗服务、产品研发等多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兴校”战略,打造了一支实力雄厚的人才队伍。现有教职工1536人,专任教师1175人。硕士生导师584人,博士生导师80人。有国医大师3人,全国名中医3人,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人,中原学者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0人;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1人;享受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教师72人;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21人;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3人,“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中原教学名师”1人,“中原名医”1人,“中原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青年拔尖人才”1人。河南省特聘教授6人,河南省教学名师7人,河南省优秀专家33人;河南中医事业终身成就奖获得者20人;省名中医31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和省跨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33人;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92人;全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养对象15人;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96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各级别人才项目获得者119人。先后有20多人次获全国“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师德建设先进个人”等殊荣;140余人次被评为省“优秀教师”、“师德建设先进个人”、“劳动模范”和“教育教学先进工作者”。
第一条为保证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自身发展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中医药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注册地址为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56号。
第五条学校全称:河南中医药大学,国标代码10471。
河南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并有留学生、华侨、港澳台学生招生资格的普通本科公办高等学校,是全国建校较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学校位于省会郑州,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高校、教育部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培养高校、教育部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招生院校、国家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博士学位授权单位、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单位,是河南省中医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龙头和中心。
第六条河南中医药大学是一所以中医药学科为主,医、理、管、工、文、教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公办普通高等全日制综合性本科院校。办学层次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兼招专科生(单独考试招生)。办学形式以全日制在校生为主。现有33个本科专业;有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第七条河南中医药大学成立了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委员会,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八条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为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河南中医药大学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十条河南中医药大学根据社会需求、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招生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制定本校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和学校党委会审定后,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批。
第十一条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方案,并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核备案。学校招生就业处同时将生源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我校安排少量预留计划,并报主管部门审核、教育部备案,主要用于录取调档比例大于100%时符合录取要求并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
第十三条2022年,学校本科面向河南、北京、上海、天津、河北、江苏、浙江、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广东、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安徽、重庆、海南、广西、云南、四川、贵州、陕西、山西、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新疆、西藏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的招生录取。在河南省内参加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和本科二批等批次招生。
第十四条2022年,河南中医药大学与马来西亚管理与科学大学合作开展海外办学项目,开设本科专业为中医学,学制五年(采取“0.5+3+1.5”模式,即第一学期在河南中医药大学本部学习,第二至七学期在马来西亚学习,第八至十学期回到河南中医药大学本部学习)。
河南中医药大学管理科大联合学院,由中国河南中医药大学和马来西亚管理与科学大学联合创办,是教育部和河南省政府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2022年招生专业为药学(中外合作办学)、制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学制四年,办学地点为河南中医药大学龙子湖校区。
第十五条学校部分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招生大类视作一个专业志愿填报即可。
学校按大类招生的有中药学类(包含中药学、药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中药制药、生物工程、中药资源与开发等专业)、公共管理类(包含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健康服务与管理、应用心理学、市场营销等专业)、计算机类(包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医学信息工程等专业)、外国语言文学类(包含英语、汉语国际教育等专业)。
学校构建书院与学院双轨协同育人模式,大类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实行大类培养和书院制管理,并于第一学年末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按专业比例进行分流。
第十六条录取体制:学校招生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七条提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有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八条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我校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即先按分数高低排序,再按其专业志愿检索分档,分配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进档考生)。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语文、数学、外语。
第十九条按大类招生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中的英语专业,在第一学年末专业分流时,只接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中医学(海外办学项目)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同时要求英语高考成绩不低于90分。河南中医药大学管理科大联合学院的药学(中外合作办学)、制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二十条退档原则:以下情况学校可予以退档: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所报考专业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分数低于所有专业均无法满足者;不符合专业要求条件者;高考诚信档案有不良记录者。
第二十一条体检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录取期间,根据高考体检表无法确定身体状况的考生,学校组织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不适合所报考专业学习的考生,学校予以退档。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体检复查,对在高考体检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将做出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我校录取各专业学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三条对经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可、公示并已计入高考成绩,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我校原则上予以认可,并根据该省有关规定提档录取。
第二十四条录取结束后,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我校在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网上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十五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经河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批准,2022年学费收费标准为:
普通本科:医学类专业:人民币5500元/生·学年和6000元/生·学年(详见学校招生网),文史类专业:人民币4400元/生·学年,理工类专业:人民币5000元/生·学年;第二批本科与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联办专业:护理学(民族传统体育与保健英语方向)、运动康复、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人民币12000元/生·学年;护理学(中外合作办学)(与意大利锡耶纳大学合作)、医学影像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与意大利基耶地-佩斯卡拉大学合作)、河南中医药大学管理科大联合学院的药学(中外合作办学)与制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人民币18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收费标准:
龙子湖校区为六人间人民币800元/生·学年、四人间人民币1000元/生·学年;
登封校区为六人间人民币800元/生·学年。
马来西亚仲景学院海外办学项目各项收费标准咨询学校招生就业处,或见学校招生网站。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新生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我校是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院校之一,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可获得8000元国家奖学金,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可获得5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另外我校设立了新生入学奖学金;设立了在校学生综合奖学金,根据每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对约10%优秀学生予以1000元的奖励。
我校建立了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每年有20%左右的学生可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12000元以内的国家助学贷款;20%左右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可获得平均3300元的国家助学金;学校还通过绿色通道、减免学费、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措施对特别困难学生提供帮助。此外,学校还积极采取措施,争取社会各界的捐助与支持,设立相应的奖励或资助基金。学校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经济困难而失学。
我校落实服兵役学费资助政策: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培养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合格后颁发河南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符合条件、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申请修读双学位专业,成绩合格者颁发双学位专业学位证书。
河南中医药大学与马来西亚管理与科学大学合作开展的海外办学项目学生与河南中医药大学管理科大联合学院学生,符合马来西亚管理与科学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同时颁发马来西亚管理与科学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备案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一条联系方式及地址:
学校招生网址:https://ptzs.hactcm.edu.cn/
招生专用邮箱:zszy@hactcm.edu.cn
招生录取咨询电话:0371-86667366(学校招生就业处)
招生录取监督电话:0371-65575590(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招生就业处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56号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邮编:450046。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60年来,学校已由单一的中医药学科发展为医、理、管、工、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涵盖本科、研究生(博士、硕士)、留学生、继续教育等多个培养层次和类别的综合性中医药大学。现设有基础医学院、药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骨伤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护理学院、康复医学院、管理学院、外语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研部等16个院(部)。
学校现设有中医学、中药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药物制剂、预防医学、制药工程、中药制药、生物工程、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文化产业管理、应用心理学、康复治疗学、中药资源与开发、汉语国际教育、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软件工程、中医儿科学、中医养生学、临床医学、中医康复学、健康服务与管理学、中医骨伤科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运动康复等32个本科专业和1个应用心理学第二学位专业。现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24个,河南省优势特色学科1个,河南省重点学科一级学科9个。
学校现有中医学、中药学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中医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药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护理学、医学技术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中医、中药学、护理、翻译、公共管理、药学等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03年被教育部批准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单位;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下设3所集教学、医疗、科研为一体的直属附属医院,开放床位5300余张。年门诊量达510万余人次,年收住院病人13万余人次,医疗综合服务水平稳居全国同类医院前列。
学校现有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35个,包括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1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实验室6个,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1个,河南省重点实验室5个,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1个,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3个,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个,河南省工程实验室3个,河南省众创空间1个,河南省大数据双创基地1个,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1个,首批中原学者科学家工作室1个,河南省杰出外籍科学家工作室1个;厅局级以上科研平台6个,河南省高校重点学科开放实验室3个,郑州市重点实验室3个;校级研究所(中心)和研究室60个。学校有实验动物中心,电镜中心公共科研平台2个及医学类、药学类共享平台2个。以科技部国家科技合作基地、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河南省重点实验室等平台为依托,在仲景方药研究与开发、中医药治疗免疫和过敏性疾病、艾滋病的研究等方面与世界先进科研团队开展了深入的科技合作。加强了对重大疑难疾病、传染病、中医方药的理论和应用研究以及河南地道药材标准化、现代化研究,通过大量的科学研究工作已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建校以来我校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荣获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66项,其中国家级2项,省部级64项;荣获全国教育教学“十三五”规划项目1项,国家首批虚拟教学实验项目1项。荣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287项,其中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省部级科研奖励283项;获得国家授权专利611项,其中授权发明专利299项;主编学术专著(译著)共2466部。发表学术论文44286篇,被SCI、EI、ISTP等收录1896篇;近5年来,学校共承担科研项目1513项,其中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专项、国家97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软科学等国家级项目150项,省部级项目346项,厅局级项目1017项,累计承担科研项目计划经费22567.75万元。
河南中医药大学的前身是创建于1953年的河南中医进修学校。
1958年9月4日,河南中医学院成立。
1979年,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面向全国招收和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
1981年,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1997年,相继与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中国中医科学院等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2003年,被教育部正式批准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单位。
2011年11月,河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签订共建河南中医学院协议。
2012年,学校被列入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设规划学校,并成为“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高校。
2013年,学校中医学、中药学2个一级博士授权学科获得河南省和国务院学位办正式批准。
2015年,学校拟更名为河南中医药大学。
2016年1月26日,河南中医学院公示更名为河南中医药大学。
2016年3月10日,河南中医学院正式更名为河南中医药大学。
2020年1月,河南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部被河南省教育厅授予“2019年度全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荣誉。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1年10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