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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

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绍兴,位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袍江新区,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浙江省供销合作社举办的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是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示范性高职院校、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合格院校、浙江省人民政府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共建院校。学院是全国“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培训基地”、“省供销合作社教育培训基地”。
院校隶属
浙江省
创建时间
2009年
学校校训
树人成德,行知达材
学校代码
14269
学校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东街770号
学校官网
https://www.zjabc.edu.cn/
联系电话
0575-88068177
英文校名
Zhejiang Agricultural Business College
学校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东街770号
目录

学校简介

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浙江省供销合作社举办的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是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示范性高职院校、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合格院校、浙江省人民政府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共建院校。先后获得“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浙江省文明单位”等荣誉。

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绍兴,位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袍江新区。校园面积410余亩,总建筑面积14.6万余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500万元,图书馆藏书68.1万册。学院设有农业经济管理、烹饪旅游、艺术设计、汽车技术、财会金融、经济贸易等六个系和基础教学部、继续教育部。

学院依托系统,服务“三农”,立足地方,面向全省,接轨长三角,为生产、建设、服务培养所需技术技能专门人才。现开设有各类专业22个,其中涉农类专业9个,中央财政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资助项目等中央项目3个,省级特色专业、优势专业建设等项目5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4个,形成了以“三农”专业为特色,以现代商贸专业为主体,旅游、艺术、汽车等专业协调发展的专业体系。

不断丰富和拓展“政校行企合作,产学研创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与绍兴市委市政府等合作成立了绍兴市旅游学院、绍兴市农民学院、袍江汽车学院、咸亨学院、浙农茂阳学院等,与企业共建校外实训基地230余家。注重开展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社会服务工作,是全国“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培训基地”、“省供销合作社教育培训基地”。

师资力量

学校有全日制在校生近6400人,教职工36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占25%,双师素质专任教师占专业课教师67%。

招生简章

一、院校全称

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

二、院校国标码

14269

三、校址

浙江绍兴世纪东街770号

四、层次

□本科☑专科

五、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并有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印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主要职责是: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制定工作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各项工作。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面向全国1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我校外国语公共课为英语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十二、录取规则

(一)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二)对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规定,接受投档并录取。

(三)对实行学校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规定。对于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四)专业分数级差:无

(五)专业加试:无

(六)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七)男女比例:无要求

(八)对享受政策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按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一)绿色食品生产技术、茶叶生产与加工技术、园艺技术等3个专业浙江省户籍考生免交学费,所需经费由浙江省财政负担。

(二)艺术类专业学费9000元/年。

(三)大数据与会计、会展策划与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西式烹饪工艺、电子商务5个专业学费6800元/年,其余专业学费6000元/年。(各专业学费详见学校招生网)

住宿费标准

6人间,1200元/人•年,4人间,1600元/人•年,具体按《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和调整普通高校住宿费的通知》(浙价费〔2016〕209号)执行。2022级新生住宿费收费标准如遇政策调整,将按新标准执行。

十四、资助政策

为帮助资助对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奖、贷、助、勤、减、免、补、绿色通道等各项社会资助和困难补助为补充的立体式资助体系。多措并举,发挥资助育人功能,全面提升学生素质,助推学生成长成才。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委办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0575-8813987088068177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网址:https://www.zjabc.edu.cn

联系电话:0575-88068177

十七、其他须知

(一)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的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教育考试院或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s.zjabc.edu.cn/公布。

(二)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学校以往的招生工作文件和规定凡与本章程有关条款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录取规则与国家或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国家或省的招生政策。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院教师公开发表论文132篇,2016年度发表数近250篇,由丁菁副教授负责主持的《宗教建筑的合法性研究——浙江省“三改一拆”中涉及的宗教建筑问题》获得2015年度省社科规划预立项,曾如刚副教授主持的《仿拟修辞优劣评判标准研究——以认知参照点为视角》获基础理论课题研究立项。

历史沿革

1979年,浙江供销技工学校创建。

1996年,浙江省教育厅批准建立浙江绍兴贸易经济学校。

2000年,浙江省人民政府调整中专学校管理体制时,浙江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批准浙江绍兴贸易经济学校与浙江供销学校联合创建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绍兴分院)(筹)。

2002年5月,由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批准成立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绍兴分院。

2009年,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绍兴分院改建为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筹)。

2011年3月,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筹)正式创建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

2017年3月10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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