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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创办于1958年,是江苏省示范性高职学院,地处江苏省常州市,坐落在风景优美、充满现代气息,集教学、科研、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社会服务于一体的常州高等职业教育园区内。学校持续不断地实施学校文化建设工程,形成了“工匠精神培育”与“感恩知责教育”“双轮联动”的学校文化育人模式。
院校隶属
江苏省
创建时间
1958年
学校校训
诚信,笃实,勤俭,创新
学校代码
13101
学校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中路28号
学校官网
http://www.ciit.edu.cn/
联系电话
0519-86335008
英文校名
Changzhou Vocational Institute of Light Industry
学校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中路28号
目录

学校简介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学校地处长江之南、太湖之滨——常州,毗邻人文荟萃的春秋淹城,坐落在集教学、科研、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社会服务于一体的常州高等职业教育园区内。学院始建于1958年,已有多年办学历史。2018年,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学校由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四次(2011年、2013年、2015年、2016年)被省教育厅授予“江苏省职业技能大赛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连续8年被评为“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先进单位”;2014年学校被授予“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15年被授予“江苏省高技能人才摇篮奖”;2019年学校入选“育人成效50强”和“国际影响力50强”。在全国高职院校获国家三大奖项(国家教学成果奖、教学能力比赛、技能大赛)数量统计中,学校位列江苏省前列。

学校占地面积近1000亩,建筑面积近30万m2。设有材料工程学院(环境工程学院)、现代装备制造学院、智能控制学院、经贸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旅游与烹饪学院、艺术创意学院、轨道交通学院、海外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基础教学部、体育工作部等教学单位,共46个专业。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籍学生1万余人,教职工600余人,副高以上职称比例达32%,硕、博士学位比例达66%,“双师”素质比例达84.2%。拥有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级优秀科技创新团队1个、全国优秀教师3人、江苏省技术能手3人、江苏省教学名师2名、“省333工程”项目培养对象4人、“青蓝工程”培养对象21名、高级技师35人、技师59人,校级优秀教学团队8个,5位教授入选常州市政府智库,为服务地方产业结构与升级建言献策。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所向的相关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3101,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中路28号(科教城内)。

第四条学校简介。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校是国家公办示范性高职院校,前身为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创办于1958年,是全国“育人成效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学校,学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名列前茅,近年来,连续荣获“江苏省属高校综合考核第一等次”。

第五条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

第八条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九条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三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四条考核方式:按各省考试院相关政策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百条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学校照物理等科目类、历史等科目类、艺体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按照各省考试院要求严格控制在规定比例内。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对普通类、艺术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普通类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的投档分为高考文化分。1、当投档分相同时,“3+1+2”新高考改革省份,首选物理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首选历史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2、当投档分相同时,“3+3”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最高分。3、当投档分相同时,其他省份,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单科成绩;理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单科成绩。如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分,具体加分标准如下:①担任学校学生干部、班级干部,加5分。②获得市级以上荣誉,加5分;获得校级以上荣誉,加2分。③科技特长或学科特长,省级获奖加8分,地市级获奖加5分。④参加社团和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加5分。⑤获得研究性学习代表成果,组长加5分,组员加2分。同一项目获奖以最高等级记分。

艺术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对于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的投档分由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按一定比例构成。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艺术省统考成绩。如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分,具体加分标准如下:①担任学校学生干部、班级干部,加5分。②获得市级以上荣誉,加5分;获得校级以上荣誉,加2分。③科技特长或学科特长,省级获奖加8分,地市级获奖加5分。④参加社团和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加5分。⑤获得研究性学习代表成果,组长加5分,组员加2分。同一项目获奖以最高等级记分。

第二十条普通高考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4700元/学年,

工科类专业5300元/学年,

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

中外合作专业15000元/学年。

第二十三条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000-1200元。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学校具有完善的奖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学院奖学金、校友奖学金、企业奖学金以及各类助学金等,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制订了专门的资助政策,同时年均提供勤工助学岗位500多个,对于建档立卡等各类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给予相应的学费减免。详见《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各类奖助学金评选细则》。

第二十六条学校通讯地址: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中路28号(科教城内)     

邮政编码:213164

招生咨询电话:0519-86335008、86335009

招生传真:0519-86335009

招生监督电话:0519-86335028

微信: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s.ciit.edu.cn/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招生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校坚持“合作互赢、服务区域”的理念,积极拓展社会服务平台,强化社会服务功能,先后与星宇车灯、常发集团、今创集团、新瑞重工、江苏恒立液压等著名大集团、大公司紧密合作,校企共建了2个国家级公共服务平台、4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2个市级重点实验室、6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7个市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十三五期间,作为第一承担单位共承担纵向项目271项,横向科研项目415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项,省级项目135项,市级科研项目70项。获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江苏省社科精品成果奖二等奖1项,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三等奖1项,国家火炬计划项目1项。

对外交流

为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学校以推进品牌专业国际化合作项目建设为抓手,以“走出去”积极为企业开展技术技能培训为突破口,全方位、立体化推进国际化人才培养、课程开发、师资培训、社会服务和学术交流等国际化工作。学校与德国巴腾符腾堡州合作,开展中德“胡格教学模式改革”项目,探索德国职教模式本土化改革;成立塔吉克斯坦研究中心,不断加强中塔在合作办学、人才培养、联合研究等方面的国际交流。2016年以来,学校招收来自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乌克兰、苏丹、老挝等30多个国家400余名留学生,提升了学院国际化办学水平。学校获留学江苏优秀人才遴选计划、留学江苏政府奖学金、金砖国家首届智能制造技能大赛一等奖、第二届中英“一带一路”国际青年创新创业技能大赛中国区总决赛金奖,和南京工业大学等本科院校达成合作意向,开通了留学生升本通道,留学生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学校也因此荣获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江苏省“来华留学生教育先进集体”等称号。

历史沿革

学校前身

常州手工技校

1958年,常州市民办青山中学创建,由常1960年8月,常州市民办青山中学更名为建工253厂职业中学。

1962年,建工253厂职业中学更名为常州市民办青山中学,由常州市教育局主管。

1965年,常州市民办青山初级中学更名为常州手工技校,改隶于常州市轻工业局。

常州轻工机械中等技术学校

1963年,常州市轻化工中等技术学校创建,由常州市轻工业局主管。

1966年,常州市轻化工中等技术学校轻工机械部分改建为常州轻工机械中等技术学校,剩余部分改建为常州化工中等技术学校。

合并之后

1973年9月,常州轻工机械中等学校和常州手工技校合并为常州轻工业技术学校,由常州市轻工业局主管。

1979年7月,常州市轻工业技术学校更名为常州轻工业学校,隶属于江苏省轻工厅。

2018年10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正式更名为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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