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单搜索
首页 大学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集文、理、工、艺术类专业于一体的有着丰富办学经验和鲜明办学特色的多科性高等职业院校,位于国家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综合实验区常州科教城内,始建于1958年,2001年由国家级重点中专独立升格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是江苏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江苏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常州市文明单位。
院校隶属
江苏省
创建时间
1958年
学校校训
进德,立业,敏学,笃行
学校代码
12807
学校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53号
学校官网
http://www.cztgi.edu.cn/
联系电话
0519-86336019
英文校名
Changzhou Textile Garment Institute
电子邮箱
zs@cztgi.edu.cn
学校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53号
目录

学校简介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融理工文艺多学科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地处经济发达、现代化企业密集、人才需求旺盛的长三角地区,位于国家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综合实验区常州科教城内。

学校始建于1958年,是一所依托纺织产业起步、顺应地方经济发展、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具有鲜明特色的学校,2001年由国家级重点中专独立升格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2011年均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学校以“促进学生充分发展”为核心价值观,以培养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适应现代经济发展要求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己任。六十多年来所育人才广布大江南北,近年来学校厚积薄发,办学成果丰硕,先后获教育部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大学生KAB创业教育示范基地、江苏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江苏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江苏国际服装节特别贡献奖、常州市文明单位(标兵)、常州市五一劳动奖状单位等众多荣誉称号。学校占地825亩,建筑面积30.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8.35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59亿元。

学校设有创意学院、纺织学院、服装学院、机电学院、经贸学院、人文学院、创业学院、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等教学单位,设有45个专业。拥有中央财政支持资助发展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品牌专业1个,省级重点专业(群)3个,省级高水平骨干专业5个。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试点项目38个;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省级23门;国家级教学成果2项,省部级教学成果奖69项。参与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3个。国家规划教材10部,江苏省精品教材16部,江苏省重点教材11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6项,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8项,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高职组一等奖1项,省信息化大赛一等奖1项,省微课比赛一等奖3项。

学校拥有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等十大部委联合定向支持建设、区域内惟一的国家动画无纸化公共技术教育服务平台1个,国家级实训基地2个、省部级6个,省级创新实训基地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1个,省级工程技术中心2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训中心1个,市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高等职业教育产教深度融合实训平台2个,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1个。学校还是中国纺织服装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江苏纺织服装产学研示范基地。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改革,实施了“教育部常州科教城现代学徒制”等42个项目。与宁夏等西部地区职业院校开展联合人才培养,成功实现人才培养的跨区域对接。

师资力量

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100多人,教职工600多人,其中专任教师45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170余人;江苏省各类人才项目近40人;江苏省市产业教授30余人。国内、省内高级访问学者、高级访问工程师40余人。省级优秀专业教学团队2个。同时培养了“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江苏省品牌专业儒雅领军者”、“亚太地区竹工艺名匠”等一批在行业有影响力的优秀教师。

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招生文件规定,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最主要方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据。

第三条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生效。

第四条学校性质及简况

1、学校全称: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代码:12807(国标码)

3、校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53号(常州科教城内)

4、办学层次:专科办学性质:公办院校性质:省属院校

5、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6、学习形式:全日制

7、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在学校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8、学校始建于1958年,是“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江苏省示范性高等教育园区”、“江苏省创业教育示范校”,涵盖文、理、工、艺、体各类专业,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1000多人,教职工600多人,其中专任教师450多人。

第二章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五条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成立以校纪检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督促检查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2年面向各个各个省份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在录取过程中,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报考生源状况,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在跨省招生计划内可作适当调整。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与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按照该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二条学生需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三条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五条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体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七条对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第十八条普通类、艺术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

(一)对于进档考生,学校严格依据考生投档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次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二)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以下原则排序确定专业。

1.面向江苏、湖南等“3+1+2”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首选物理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首选历史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若仍相同,参照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中荣誉奖项等级、学科特长排序录取(如考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执行该省份要求)。

2.面向浙江、山东等“3+3”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最高分。

3.面向其他省份考生,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单科成绩;理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单科成绩;艺术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艺术统考成绩。若仍相同,比较考生其他科目最高分。

第十九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条学校各专业招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学校录取的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二十一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核准的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其中文科类为4700元/生/年,工科类为5300元/生/年,艺术类为6800元/生/年,体育类为4800元/生/年。住宿收费标准:1200-1500元/生/年。

第五章录取与入学

第二十三条被学校录取的考生,经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校招办直接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应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体检复查,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将依据《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条例》、《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修满规定学分者准予毕业(提前修满学分者可提前毕业),并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

第六章奖助学金与贷款

第二十七条学校所设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校长奖章、企业及名人设定的奖学金等。

第二十八条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生源地银行申请贷款支付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政策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九条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招生咨询录取信息公布方式监督举报电话

第三十条招生咨询电话:400-188-1251、0519—86336019、86336023、15161173779,邮编:213164,网址:https://zs.cztgi.edu.cn。

第三十一条录取信息公布通过学校招生网https://zs.cztgi.edu.cn招生信息公布。

第三十二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三条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519-86336024、86336073。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年度普高招生。

第三十五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公布的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对外交流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不断推进国际化教育交流与合作。先后与意大利、英国、美国、德国、加拿大、日本、新加坡、韩国、澳大利亚、马来西亚、台湾等国家或地区的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学校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在全省高职院招收和培养学历留学生,目前有来自亚、非地区19个国家的留学生在校学习。现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扩大来华留学生规模试点”学校。

历史沿革

1958年常州纺织工业专科学校创建,1959年常州纺织工业专科学校改建为常州纺织工业学校。

1961年常州纺织工业学校停办,1975年常州纺织工业721大学创建。

1978年常州纺织工业721大学(中专班)创建,1979年常州纺织工业721大学(中专班)改建为常州纺织工业学校。

常州纺织工业721大学更名为常州市纺织工业职工大学,1992年常州市纺织工业职工大学撤销。

1992年常州市纺织工业职工大学(部分)参与合并组建常州市职工大学。

1983年常州纺织工业学校更名为江苏省常州纺织工业学校。

1998年江苏省常州纺织工业学校更名为江苏省常州工业学校,2001年常州工业学校升格为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2001年6月由国家级重点中专独立升格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以上数据截至2019年6月,具体以官网为准)

更多推荐
相关分类
热门文章
热门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