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工学院成立于1958年,坐落在北国江城吉林市,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新中国首批七所化工类高校之一。伴随国家最早的石油化工基地—吉林化学工业公司共生共长,是吉林省仅有的一所化工类高校。学校化工优势突出,产学研合作优势显著,确立了“育人为本,科研为要,人才为重,特色为先”的办学理念,构建了“一面向、三并重、三相融”的具有鲜明特色的现代工程师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了“工程师的成长摇篮,管理者的培养基地”的办学特色,被誉为“共和国化工人才的摇篮”。
现有龙潭、双吉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74.21万平方米,在校生1.65万人。设立14个教学院(部)和研究生学院、工程训练中心、分析测试中心。专业设置涵盖工、理、经、管、文、医6个学科门类,开展研究生、本科、高职教育,本科专业50个,高职专业17个,形成多层次办学格局。
强化内涵建设,学校是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建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2个;5个吉林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吉林省特色高水平专业,7个吉林省特色本科专业,4个吉林省本科品牌专业,5个吉林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1个吉林省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试点专业群,1个吉林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国家级、省级校外实践教育中心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创新实践示范基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等12个。2009年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成为全国地方普通高校首个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专业;2018年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专业进入全球工程教育“第一方阵”。近两届,学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0项。
坚持特色发展,走产学研结合之路。现有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5个,省级科研平台16个,省级大学科技园1个,省级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积极推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累计为企业和社会创造经济效益数十亿元。
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拥有国务院政府津贴获得者等5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学者,吉林省“长白山学者”特聘教授、吉林省“长白山技能名师”,吉林省高级专家、教学名师、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拔尖创新人才等37人次。1名教师荣获“吉林好人·最美教师暨黄大年式好老师”荣誉称号。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2022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吉林化工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层次:本科
第四条龙潭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铁东街道化院社区承德街45号;
双吉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经济开发区双吉街道双飞社区;
丰满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石井街道江炼社区。
第五条本科学费标准
油气储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生物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应用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应用物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飞行器制造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车辆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材料物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材料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轻化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环境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安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环境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工业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工业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生物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物流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信息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制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药物制剂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生物制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金融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智能装备与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专业学费待定;
化学测量学与技术专业学费待定;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学费待定;
化学工程与工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待定;
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待定。
第六条高职学费标准
石油炼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飞机电子设备维修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航空油料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飞行器数字化制造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航空地面设备维修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现代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应用韩语专业学费待定。
第七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化工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化工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八条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我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我校校内资助还设立了校内奖学金、困难补助、企业奖学金。
第九条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十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我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一条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二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三条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调档比例: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严格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3.加减分优惠政策:在录取专业时以各省实际投档成绩为准,学校认可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和降低分数投档照顾政策。
4.院校志愿:我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关于院校志愿的有关规定。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依志愿顺序录取报考我校的考生;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再依投档顺序录取投档考生。
5.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即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前提,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投档分数相同考生的专业安排:文理科按各自科目顺序比对分数,分数高者优先安排专业。理科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文科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
7.专业调剂: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将其调剂到未完成录取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8.对实行高考改革的浙江、山东、江苏、湖南、湖北、辽宁、河北等省(自治区),各项基本要求均按照各省(自治区)文件规定执行;对投档分数相同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数学、外语、语文科目顺序对比分数,分数高者优先安排专业。
9.中外合作办学:我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进行调剂。
10.吉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统一考试除遵循以上条款外,如考生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数学科目”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外语科目”“综合科目”“语文科目”成绩高者。
第十四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2-6308305663086679
学校网址:www.jlict.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45号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
第十五条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注重开放发展,已与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台湾地区的50余所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教育交流与合作关系,与美国克利夫兰州立大学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班已成功举办三届,学校开展多模式合作办学,国际化办学水平不断提升。
推动整体转型发展,2015年以来,学校跻身国家百所产教融合试点学校行列,“工程应用实践基地”项目纳入国家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2018年,石油化工工程应用创新训练中心项目获批,全面形成具有行业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实践创新能力培养体系。2019年,获批吉林省转型发展示范校。2020年获批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应用型)A类。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