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中北大学与山西大任国际教育交流有限公司合作举办、实施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的独立学院。2002年1月筹建,2003年9月招生,2015年9月实现校区独立。
学院坐落于晋商故里,太原经济圈核心城市晋中市,紧邻太原教育园区。总占地700多亩,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目前全日制在校生近13000名。
学院依托中北大学的办学资源和学科优势,经多年的建设与努力,办学规模和办学实力得到了较大的提高,已建成涵盖工、文、经、管、法、艺六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应用型本科院校,学院设有10个系,本科专业32个。建有物理、力学、数电、模电、电工电子、电子工艺、机械、计算机等22个基础实验室和电磁、信号、光学、汽车、材料、法学、财会、经济类等58个专业实验室,面积达15300平米。
学院目前,已在山西、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福建、湖北等11个省市建立了包括北方自动控制技术研究所、北京链家、上海久乐、美的电器有限公司、苏州路之遥科技、京东方光科技、正奥比克希汽车等企业实习基地52个,有效实现了校企人才需求的对接,提升了学生的综合职业素养,为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提供了充足的实践平台,并为学生创造了大量优质的就业岗位。
学校现有专、兼职教师700余名,其中教授44名,副教授120名,讲师209名,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占总数的23%。
第一条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贯彻落实“阳光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山西晋中理工学院,英文名称:ShanxiJinzhongInstituteofTechnology
第三条院校代码:13538
第四条办学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创业街839号,邮政编码:030600。
第五条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351-3624910;传真:0351-3624912;
电子邮箱:sxlgzb@163.com;网址:http://www.ibcnuc.edu.cn/;招生微信公众号:山西晋中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
第八条办学性质:民办
第九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十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工作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十二条学校执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学校严格遵照教育部规定,预留计划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需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集体研究决定,统一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使用。
第十四条学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学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并且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按各省级招办投档方式接收考生电子档案。
第十六条文史类和理工类进档考生,学校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分数由高到低,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安排专业录取。若成绩相同,平行志愿投档考生按照投档位次择优录取;非平行志愿投档理工类考生依次以数学、语文、理科综合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文史类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在高考改革省份,遵照有关招生录取文件执行,考生的选考科目应当与当地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专业选科要求匹配。投档录取时,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由其省份的教育考试院按其有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
第十七条学校对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艺术类)录取办法:使用各省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0.3+专业成绩×0.7,若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面试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十九条学校对高考改革省份的录取原则按该省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最新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学校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按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学校专升本和对口升学招生严格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相关录取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学校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学校不开设少数民族语言教学。
第二十三条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山西晋中理工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山西晋中理工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山西晋中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学费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山西大学商务学院等7所学院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15】205号)》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学校学生享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资格;学校设有大任英才奖学金、综合素质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的奖学金体系,用于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学校建有包括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金、生源地贷款等多种资助形式在内的完整资助体系,免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后顾之忧。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适用于山西晋中理工学院招生工作,由山西晋中理工学院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2010年以来,学院共承担科研项目6项;承担省级教研教改项目29项,其中重点课题3项,指令性课题1项;获得山西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山西省高等学校精品共享课程一项;承担院级教研教改项目16项;院级规划出版教材5部;专利一项;承担教育部产学研协同育人项目17项,涉及人才培养、专业建设、课程开发等多方面;承担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56项,发表学术论文237篇。学院立足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办学定位,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为目标,注重将前沿育人理念与传统学科优势相结合,发挥企业人才需求导向作用,促进人才培养和产业需求全方位融合要求,探索出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
学院积极推进开放式办学进程,努力构建国际化教育格局。学院国际交流广泛,留学渠道通畅,不断拓展对外交流,同美、韩、英、澳、加等国家和地区的20余所学校重点开展中外院校“1+2+1”、“2+2”、“1+3”等形式多样的本科双学位项目,以及“3+1+1”、“4+1”本升硕项目;同时学院积极推进《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本科双学位项目,目前学院与美国威斯康星大学、北卡罗莱纳大学等38所美国州立大学进行项目对接;学院同时还开展有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英国伦敦大学学院、新加坡国立大学等世界名校短期语言及学分项目;为学生出国深造创造了良好条件。
2002年1月,华北工学院(现中北大学)筹建信息商务学院。
2003年,由华北工学院(现中北大学)申办,经教育部确认,正式成立华北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校址在华北工学院校本部。同年9月,华北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开始正式招生。
2004年6月,教育部批准华北工学院更名为中北大学,学院随即更名为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