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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医药大学

陕西中医药大学的前身是1952年创建于西安的西北中医进修学校,学校北校区坐落于古都咸阳,南校区位于西咸新区西咸大道,总占地面积796675.3平方米。学校现已成为一所以中医药专业为主体,医、理、工、文、管多学科专业相互支撑、交叉融合的医学类院校。学校2012年荣获教育部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成果优秀奖,2016年荣获陕西省高校共青团工作“校园文化建设优秀单位”,近三年连续荣获陕西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一等奖。
院校隶属
陕西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
1952年
学校校训
精诚仁朴
学校代码
10716
学校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西咸大道
学校官网
http://www.sntcm.edu.cn/
联系电话
029-38185360
英文校名
Shanxi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电子邮箱
992754984@qq.com
学校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西咸大道
目录

学校简介

陕西中医药大学学校北校区坐落于古都咸阳,南校区位于西咸新区西咸大道,总占地面积796675.3平方米。现有各类在校生近1.5万名,设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下设中医系、中西医临床医学系)、第二临床医学院(下设临床医学系)、药学院、针灸推拿学院、护理学院、医学技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人文管理学院、外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体育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14个教学单位,2所直属附属医院、33所非直属附属医院以及陕西中医药大学制药厂和陕西医史博物馆。

学校坚持立足陕西、面向西北、辐射全国,为国家培育了8万余名德才兼备的优秀中医药人才。学校现开设27个本科专业,已形成了以中医药为核心,医、理、工、文、管等学科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专业格局。学校自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现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临床医学、药学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具有中医、中药学、护理、公共卫生、应用心理、汉语国际教育硕士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具有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截至目前,学校全日制在校生13822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488人,本科生12334人,留学生115人。学校有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个、教育部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2个、国家级一流专业2个,省级一流专业7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6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系)2个,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共20门。学校近五年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一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2项,其中一等奖4项,特等奖1项。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5000余人(含两所直属附属医院),有专任教师1041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583人;有硕士研究生导师600余名、兼职博士生导师43名;分别与中国中医科学院及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成都、黑龙江、浙江、辽宁等中医药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学校现有国医大师、全国优秀教师、国家中医药教学名师等7人,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24人,国家级、省级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指导教师59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5人,陕西省名老中医、名中医49人,陕西省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师德标兵“三五”人才23人,陕西省“三秦学者”、“百人计划”、“特支计划”人才15人,陕西省优秀教学团队10个,陕西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特支计划”三秦学者创新团队5个,形成了一支敬业精神强、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

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发展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陕西中医药大学是公办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医药院校。隶属陕西省教育厅。国标代码:10716。招生层次:本科。

第三条学校前身是1952年创建于西安的西北中医进修学校,1959年升格为陕西中医学院,2015年更名为陕西中医药大学。学校现占地面积80万平方米,分南、北两个校区。南校区位于西安市西咸新区西咸大道,北校区位于咸阳市渭阳中路1号。

第四条学校现有14个教学单位、2所直属附属医院、13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开设26个本科专业,医、理、工、文、管多学科专业相互支撑、交叉融合。拥有中医学等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6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已经形成了本科、硕士研究生教育不同层次,全日制教育、成人教育、留学生教育等不同类型的人才培养体系。

第五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后,毕业颁发陕西中医药大学毕业证书,达到《陕西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标准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陕西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为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陕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委员会”。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担任,委员包括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校纪委纪检监察室、学生处、计财处负责人及教师、学生、校友代表。

第七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八条学校招生办履行主责监督职责,强化对招生工作的过程监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强化纪律监督,严格执纪问责。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九条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第十条预留计划: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预留计划在总计划1%以内,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一条招生专业:本科招生专业为中医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康复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护理学、助产学、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中药制药、药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生物技术、应用心理学、汉语言文学、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调档比例:学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投档规则调阅学生档案,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三条体检要求:根据医药类专业培养特点,建议残疾学生、肝功能异常或澳抗阳性者慎报,色盲色弱者不宜报考。其他体检条件均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外语语种:不限。根据学校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安排,学生入学后的外语课全部为英语。

第十五条优惠政策: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录取及分专业原则: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若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志愿不满,可接受征集志愿考生;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若第一志愿未满,则接受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学校对已调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分配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分配专业时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实际投档成绩是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投档规则生成的,且在我校接收的考生电子档案中实际呈现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对投档成绩低而所报的所有专业都已满额、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则: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天津、浙江、山东、海南、辽宁、重庆、河北、广东、湖南、湖北、福建、江苏),按照各省(区、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具体招生计划及选考科目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专业调剂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八条内蒙古自治区录取规则: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原则”投档录取。

第十九条免费医学生录取规则:每个定向县区为一个专业代码,学校对已调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分配定向县区。将调档线上所有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第一、二、三定向县区志愿依次录取。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县(区)生源考生。被录取为我校免费医学定向的考生在获得录取通知书前,必须先与我校签定培养协议,与定向就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签定定向就业协议。培养协议由学校在本批次录取结束后邮寄给考生;就业协议由定向地的县级卫生计生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供。对因个人原因未签协议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第六章收费、奖贷学金

第二十条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一条奖助学金: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资助、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香港培才教育基金、勤工助学基金、临时困难补助等十多项奖助学金资助项目。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学校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9-38185360(兼传真),029-38184259;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西咸大道陕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712046;招生网址:http://zs.sntcm.edu.cn;咨询信箱:zsb@sntcm.edu.cn;咨询QQ:992754984;微信公众账号:sntcmjwc。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归陕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录规则不一致时,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录规则为准。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校注重科技创新,打造一流学科平台,取得了丰硕成果。现已形成了以中医中药为主体,布局比较合理,层次比较齐全的重点学科群,现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7个、陕西省一流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6个、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5个。建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学、中药学、临床医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博士后创新基地2个,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国家中医药标准研究推广基地、国家中药材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国家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第二批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培育对象“秦药特色资源研究开发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中医药科研三级实验室、5个陕西省重点实验室、4个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陕西省临床研究中心与分中心、2个陕西省重点研究室、13个陕西省中医药科研二级实验室与陕西省免疫炎症相关疾病中医药防治国际联合研究中心、陕西省中药资源产业化协同创新中心、陕西省创新药物研究中心、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陕西省级“双导师制”科技创新创业中心、陕西省中药产业研究院、咸阳市中药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院士工作站、国医大师研究院、整合医学研究院等科研平台,建立了完善的医药科技创新体系。近五年来,学校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行业重大专项、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陕西省重点科技专项等科研项目700余项,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43项。学校主办的《陕西中医药大学学报》、《现代中医药》系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期刊、陕西省优秀期刊。

历史沿革

陕西中医药大学的前身是1952年创建于西安的西北中医进修学校。

1959年升格为陕西中医学院。

1961年迁至古都咸阳,是陕西一所培养高级中医药人才的普通高等院校。

1978年中共中央56号文件确定的全国8所重点建设的中医院校之一。

2015年更名为陕西中医药大学。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0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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