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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前身绵阳交通学校成立于1979年,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审核备案升格为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职业院校。学院位于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校园内绿树成荫,湖水荡漾,是学子求知圆梦的之地。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级汽车实训基地”、“四川省文明单位”、“四川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院校隶属
四川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
1979年
学校校训
厚德强技,理实交融
学校代码
14411
学校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新皂镇
学校官网
http://www.scavtc.com/
联系电话
0816-2379161
英文校名
Sichuan Automotive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电子邮箱
wlbgs@scavtc.com
学校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新皂镇
目录

学校简介

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前身绵阳交通学校成立于1979年,2012年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审核备案升格为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职业院校。是“国家级汽车实训基地”、“四川省文明单位”、“四川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学校位于素有“富乐之乡”、“西部硅谷”美誉的中国科技城——绵阳。

学校占地面积900余亩,建筑面积163112平方米,馆藏图书37.5万册,教学仪器设备3390万元。校园内绿树成荫,湖水荡漾,是学子求知圆梦的之地。

学校下设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和驾校(全市文明驾校)。建有宽敞明亮、功能齐全的教学大楼;温馨舒适、配套完善的学生公寓;气势恢宏的图书馆;开阔大气的标准运动场。建有由汽车检测、汽车故障诊排、汽车驾驶实训、4S模拟实训、新能源汽车实训等50余个实习实训室组成的国家级汽车实训中心。拥有以工况法尾气分析仪为代表的汽车检测设备和具有国际FSA740故障诊断仪器;拥有以迈腾为代表的国内高校主流教学车辆。

学校设有汽车工程系、经济管理系、机电工程系、公路系、教育和艺术系、思想政治和基础部。开设有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改装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车身维修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会计、财务管理、物流管理、工商企业管理、电子商务、交通运营管理、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管理、产品艺术设计、动漫制作技术、服装与服饰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学前教育、老年服务与管理25个专业。

学校坚持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共同发展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先后同雷克萨斯、奔驰、宝马、吉祥别克、众泰、北京现代、中国重汽集团汽车有限公司,华瑞汽车有限公司,通孚祥沃尔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华鑫汽车有限公司,四川长虹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等50余家企业建立了良好的校企合作关系。积聚了丰富的就业资源,形成了国有、民营、外资企业构成的就业资源库。开展特色的“订单式”、“冠名班”的培养模式,逐步实现学校与企业双主体育人、教师和师傅双导师教学、员工和学生双重身份、学历教育与技能教育并重的具有鲜明特色的职业教育新模式,形成了“出口畅”的良好局面,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学校在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已培养了20余万毕业生,他们均在全国企事业单位各个岗位,大部分已成为企业家、专家学者、管理干部、企业技术骨干和能工巧匠。

学校坚持开门办学、开放办学,先后与奥地利维也纳海外管理公司、韩国江原大学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学生可在维也纳、林茨、韦尔斯、及施泰尔学习汽车工业的知识技术,可到宝马发动机生产基地(宝马施泰尔生产基地)及奔驰G系列、E系列生产线进行实习。可在韩国江原大学进行“升本、升硕”学习,为师生提供了两校互访、共促学术研究与交流,为同学们走向国际舞台,了解国外文化提供了宽广的平台。

师资力量

学校拥有一支由教授、副教授、高级技师等组成的高职称、高水平、高学历的优秀教师队伍。其中,副高以上职称28%,硕士研究生35%,“双师型”教师55%。

招生简章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和《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规定》及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考试院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名称: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英文译名:SichuanAutomotiveVocationalandTechnicalCollege。

第三条国标代码:14411,省内招生代码:5198。

第四条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五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办学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

第七条主办单位:绵阳力源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业务主管单位:四川省教育厅。

第八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学院名称:“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证书,并报四川省教育厅电子注册。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二、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第九条学院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学院办学条件和社会需求分解到各专业并上报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进一步优化招生专业结构和区域结构,科学、合理编制学院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二条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20%。

第十三条按照考生报考我院志愿录取,若第一次录取不满额时再录取其他批次至征集志愿考生。

第十四条学院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第十五条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

第十六条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以正常录取。各专业招生录取不设置男女生比例。

第十七条按志愿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允许退档。

三、附则

第十八条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十九条学院建有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实施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就业资助、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办法。

第二十条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考招生工作的信誉。

第二十一条招生咨询及信息查询: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

电话:0816-237916113778008829

传真:0816-2379161

网址:www.scavtc.com

电子邮箱:zsjyc@scavtc.com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厅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厅规定为准。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开放办学

学校采用“校企双元育人”、“理实一体化教学”人才培养模式,与宝马、大众、吉利、比亚迪、百度、京东、光大银行、幼教联盟等企业和机构深度融合,开设校企联合招生班,实现“入学即就业”,在省内外建立了百余个就业实习基地,连续多年就业率均在98%以上,为各行各业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学校坚持开门办学、开放办学,先后与韩国江原大学、泰国艺术大学、奥地利维也纳海外管理公司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学生可在韩国江原大学、泰国艺术大学进行“升本、升硕”学习,为师生提供了两校互访、共促学术研究与交流,为同学们走向国际舞台,了解国外文化提供了宽广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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