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前身系贵阳幼儿师范学校,建于1984年,是贵州省最早一所培养培训幼儿师资的专业学校。学校2012年,经省政府批准,正式升格为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以“人本化、精细化、国际化”为方向,培养“品优行雅、仁爱乐教、一专多能”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学校环境优美,占地面积474亩(其中清镇校区453亩,忠烈街校区21亩),规划总建筑面积14.10万平方米,绿地率37%;拥有实训大楼、琴楼、舞蹈楼、美术楼、音乐厅、演播厅、体育馆、标准化体育场等完善的教学、生活配套设施。
学校是贵州省幼儿教师发展中心、贵州省幼儿师资培训中心、贵州省学前教育研究会会长单位、贵州省0-3岁早期教育科研培训基地、民汉双语服务基地、贵州省第一六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贵州省学前教育职教集团牵头单位、贵阳市学前教育职教集团牵头单位、贵阳市中等职业教育学前教育专业行业指导委员会牵头单位、贵州省幼儿园适应性发展课程研发牵头单位、首批国家级语言文字示范学校、第三批全国绿色学校创建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国际生态学校、贵阳市民族教育示范校。学校2016年挂牌成立“中国-柬埔寨幼儿教师培训中心”。学校2017年成立“贵州-新西兰学前教育培训中心汉密尔顿办公室”“南京理工大学-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儿童动商研究中心”。学校2018年,“中国-东盟幼儿教师发展中心”“一带一路”职业教育培训联盟,“北美-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蒙台梭利研究中心”“AMS蒙台梭利国际师资认证点”相继落户学校。
学校在编教职工381人。学校专任教师286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45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数占专职教师的19.29%,讲师112人,占专职教师的39.65%。学校专职教师中,国家级普通话测试员2人、国培专家库专家1人、省特级教师2人、贵州省优秀教师1人、省级职教名师4人、省级师德标兵1人、省级培训专家库专家5人,省五年制专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5人,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专家组成员3人,省级普通话测试员23人。贵阳市优秀校长1人,贵阳市十佳师德标兵1人,贵阳市优秀教师5人,贵阳市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市级中青年骨干教师10人,市级中青年科技骨干4人,多名教学骨干在全国、省市学术团体中任职,在贵州学前教育领域具有重要影响。
学校为保证教育教学国际化水平,常年聘任来自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国的9位外教在校担任教学任务,其中33%的外教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67%的外教承担语言课教学任务;同时,具有境外工作、留学和研修经历的教师数达3944人/日,在专业建设、教师培养、技术创新和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政策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三条学校代码:4152014469。
第四条办学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职教城东区时光校区(邮编:551400)。
第五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六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前身贵阳幼儿师范学校,建于1984年,是贵州最早一所培养培训幼儿师资的专业学校;2012年12月,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升格为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立足贵阳、服务贵州、辐射西南、走向东盟,强化专业集群发展,以服务学前教育、城市社区、乡村振兴和文化旅游为着力点,形成以学前教育专业群为主体,社会工作专业群和艺术文化专业群为两翼的专业群布局,培养了大批“品优行雅、一专多能、仁爱乐教”的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养老服务与管理、社会工作及艺术类人才。
学校伴随贵州发展黄金十年实现了三大跨越:2015年通过人才培养质量评估,2018年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立项,2021年省级“双高”高职院校建设立项。学校是教育部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改革试点高校、是省内承担“幼师国培”“职教国培”的唯一高职院校。目前,学校开设专业18个,在校生8389人;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415人,副教授以上103人,占比24.8%;博士及在读博士21人、硕士研究生251人,硕士及以上学历占比达60.5%。
第八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全面领导。
第九条学校招生与就业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招生工作同时接受考生、社会、新闻媒体、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学校监督电话:0851-82519082。
第十一条我校2022年招收三年制专科生,根据学校发展、办学条件、社会需求及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22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二条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0%,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0%。学校依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招生政策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的德、智、体等方面进行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我校对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置“志愿级差”。
第十四条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要求
一、艺术类专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投档范围内,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如生源省有相关要求的,按照生源省的规定录取。
二、体育类专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投档范围内,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2+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术科成绩高的考生。如生源省有相关要求的,按照生源省的规定录取。
第十六条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按照当地省(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其他要求:
一、录取教育类专业考生时,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关于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女生身高建议在150cm以上,男生身高建议在160cm以上;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面部无明显疤痕,身体无纹身,四肢健全,能完成体育、舞蹈、琴法、声乐、绘画等艺体课程的学习。
三、报考我校舞蹈表演专业的学生,女生身高建议在155cm以上,男生身高建议在168cm以上。
第十九条复查:新生入学3个月内,我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条收费标准:严格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项目及标准执行。应用泰语专业赴泰国就读费用根据学生自愿选定的泰方学校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按照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相关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等;此外,学校还开通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教育局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仍有困难的同学,学校将采取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社会资助等多项措施,帮助其完成学业。
第二十二条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二十三条应用泰语专业:
应用泰语专业实施中泰合作“2+1”和“2+1+1”两种人才培养模式。
第一种就读形式,即“2+1”人才培养模式。选择该模式的学生大一和大二在我校就读,第三年根据自愿原则前往泰国(从与我校签订合作协议的泰国高校中选择一所学校)完成为期一年的语言强化学习,修完教学计划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即可获得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以及所选泰国学校的结业证书。
第二种就读形式,即“2+1+1”人才培养模式。选择该模式的学生大一和大二在我校就读,第三年学生根据自愿的原则前往泰国(从与我校签订合作协议的泰国高校中选择一所学校)进行为期一年的语言强化学习。学生修完教学计划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可获得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若学生在泰国高校继续再读一年,完成泰国高校所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即可获得该校本科学历(泰方院校为教育部涉外监管信息网上备案的合法院校,学生获得该学历后通过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评估的国(境)外学历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出具书面认证证明)。
第二十四条进校后转专业根据《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执行。
第二十五条民汉双语民族班招生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六条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若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1-82519020传真:0851-82519019
学校网址:http://www.gypec.edu.cn/
电子邮箱:396072656@qq.com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有教师先后承担了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十一五”规划,教育部、中央教科所国家级重点课题的子课题和省、市级课题研究任务36项(其中国家级课题及其子课题12项,贵州省级、大学课题14项,市级课题10项),参加课题研究人员410人次,课题研究辐射全省九个市(州、地),参加课题研究的幼儿园364所(次),各类幼儿园教师6094人(次)。学校教师在正式刊物上共发表论文190余篇,主编、参编教材141本,有168篇论文在市级以上论文评比中获奖。
1984年4月,贵阳幼儿师范学校成立。
1985年9月4日,全校师生从五中搬到忠烈新校舍。
1989年,该校由省教育厅和人事厅挂牌为全省幼儿师资培训中心,承担该省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的培训任务。
1990年5月,该校被列为中国——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第二批受援学校,周期五年,自1990年起执行。
1990年8月,首招职高班,学校从此兼有中专班及职高班。
1994年11月,贵阳市教委贵阳市教委“关于机构设置及班子配备”函复〔筑教函字(1994)第1号〕,同意将原所设的处改为科。
2002年9月11日,该校打破传统,首招66名幼师专业男学生。
2004年,该校与西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联合办学,培养专升本学前教育专业学生。
2007年,贵阳幼儿师范学校附属至善实验幼儿园正式成立。
2010年12月,贵阳市委、市人民政府将建设贵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暂定名)列入贵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十二五”规划,并纳入2011年中共贵阳市委、市政府十件实事之一。
2012年12月20日,学校正式升格为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科学校。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0年9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