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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软件职业技术大学

湖南软件职业技术大学原名湖南软件职业学院,前身为2000年成立于长沙市宁乡县的湖南托普信息技术学校,后历经调整,于2003年更名为湖南软件职业学院,2021年经教育部发函更名为湖南软件职业技术大学。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也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合格高校、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先后荣获湖南省职业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文明高校、湖南省平安高校、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督查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
院校隶属
湖南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
2000年
学校校训
立德,博学,精谨,创新
学校代码
13925
学校地址
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国家级九华经开区宝马西路
学校官网
http://www.hnsoftedu.com/
联系电话
0731-52317588
英文校名
Hunan Software Vocational Institute
学校地址
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国家级九华经开区宝马西路
目录

学校简介

学院占地面积850余亩,现设有软件与信息工程学院、现代设计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中兴通讯学院、人文素质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五院两部,开设有22个专业,形成了以电子信息大类和现代商贸服务大类专业为主体,文化艺术类和建筑类专业为补充的专业格局;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9000余人。

学院拥有1家国家动漫企业、1个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行动计划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2个省级实训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1个市级信息产业人才培训基地。

学院秉持“立德固本、知行合一、特色立校、质量兴校”的办学理念,坚持“立德、博学、精谨、创新”的校训精神,遵循“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人才培养途径,不断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取得了连续10年的发展。学院荣获国家、省、市重大荣誉30余项,教师、学生荣获国家、省、市各种荣誉、奖励、项目、成果1100余项,其中教师获全国性竞赛奖50项,学生获全国性竞赛奖55项。

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45人,其中副教授以上职称184人(教授45人),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315人,“双师型”教师243人。

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学校名称、代码、办学层次、类型、地址。

学校名称:湖南软件职业技术大学

英文名称:HunanSoftwareVocationalandTechnicalUniversity

国标代码:13925

办学层次:以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为主体,高职专科为补充。

办学类型:民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

学校地址:老校区位于湖南省湘潭市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源路;新校区位于湖南省湘潭市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强路以东、湘江路以西。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省级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本校招生制度及有关规定、实施细则,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实施,解决招生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五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招生工作,确保学校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专业要求

第六条招生就业处根据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合理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相关校领导审定后,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批。2022年学校共有11个本科专业,22个专科专业(不含方向),详细招生计划请查阅学校2022年招生计划一览表或各省考试院印制的招生计划专辑。

第七条高考外语语种不限,入学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八条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因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第五章录取规则及毕业证发放

第九条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要求实施。

第十条我校普通类专业按照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高考投档录取的政策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艺术类专业(仅美术类)录取规则:学校不组织艺术校考,专业成绩以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为准,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湖南省艺术类专业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第十二条学校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十三条对于同分考生,按生源省份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毕业证发放: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软件职业技术大学全日制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毕业文凭;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达到专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软件职业技术大学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文凭。

第六章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五条新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已录取但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同意方可延期;未经批准逾期15天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审查、复查。凡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有关代收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学杂费的标准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十八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金,同时,学校为家庭贫困学生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尽力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九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52317588;52317589  

传   真:0731-52317588

监督电话:0731-58567886

学校网址:http://www.hnsoftedu.com/

第二十条本章程适用于湖南软件职业技术大学全日制统招本专科招生工作,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湖南软件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历史沿革

2000年6月,经宁乡县教育局批准,湖南托普信息技术学校在长沙市宁乡县成立,招收中专生。

2001年6月,学院与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共同组建“湖南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分设望城、宁乡两个校区,以湖南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校名义面向全国招生。

2002年11月,学院与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合作中止,宁乡校区保留湖南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校名称,望城校区恢复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校名称。

2003年5月,湖南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获得独立办学资格,并正式更名为“湖南软件职业学院”。

2005年8月,学校部分搬迁至长沙市天心区新开铺,租赁原长沙炮兵学院场地办学。

2007年,金侨投资控股集团收购湖南软件职业学院,成为学院举办方,并于当年在国家湘潭九华经济开发区征地建设新校区。

2008年9月,学校从长沙整体搬迁湘潭。

2010年,被评为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合格高校。

2011年,被评为湖南省职业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2012年,被湖南省委教育工委党建工作评估为合格高校。

2013年,被评为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2014年,被评为湖南省平安高校、湖南省文明高校。

2016年,通过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验收。

2019年9月,经湖南省第三届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对申报高校现场考察、核阅资料、认真评议,拟向教育部申报湖南软件职业学院拟参与职业教育本科试点。

2020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

2020年7月14日,教育部发布通知,同意湖南软件职业学院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校名称暂定为“湖南软件职业学院(本科)”,测评报告通过后将更名为湖南软件职业大学。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0年08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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