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单搜索
首页 大学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是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国家海洋局、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三亚市、三沙市等单位共建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省属高校,是教育部十大“教育援外基地”之一,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和上海合作组织大学中方成员院校(合作方向:区域学、生态学)。
院校隶属
海南省
创建时间
1954年
学校校训
明德,博学,励志,笃行
学校代码
11100
学校地址
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育才路1号
学校官网
http://www.hntou.edu.cn/
联系电话
0898-88651896
英文校名
Hainan Tropical Ocean University
电子邮箱
qzuzsb@qq.com
学校地址
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育才路1号
目录

学校简介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的前身是广东省1954年创办的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师范学校和1958年创办的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师范专科学校。几经分合、调整、更名,最终于2015年9月,更名为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学校拥有三亚、五指山两个校区,校园总占地面积2200余亩。现有总建筑面积53.2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04238.49万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9112.24万元;馆藏纸质图书153.4万册,电子图书153.7万册。

学校现有18个二级学院,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51个本科专业、5个专科专业,涵盖了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教育学、历史学、艺术学、法学、农学等9大学科门类。学校已有海洋科学等19个涉海类专业(方向),确定了海洋人文历史、海洋旅游、海洋管理、海洋食品、海洋信息、海洋生物生态与环境等六大重点建设的学科方向和领域,初步形成了以海洋、旅游、民族、生态为特色的学科专业体系。拥有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省级重点学科6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精品课程11门,省级教学团队6个,院士工作站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特色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海洋食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南海研发中心1个,省级社会科学研究基地3个。此外还有科技部、教育部批准的三亚国家大学科技园,教育部教育援外基地,教育部民族教育重点研究基地,外交部、教育部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区域学中方研究中心,教育部马来西亚研究中心,教育部中国国际青少年活动中心,人社部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民政部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基地,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人社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参与院校,海南旅游协同创新中心,海南省两岸少数民族研究院,海南文学研究基地等科研实训平台。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工12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830多人,高级职称教师440多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620多人,双聘院士5人。教师队伍中既有国务院特贴专家、省优专家,省委联系服务重点专家、南海名家、省515人才第一、二层次人选,全国师德标兵、省级教学名师、省优秀教师,也有来自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的双师型教师。

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市、区)招生,凡参加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并填报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志愿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国际代码11100,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招收外国留学生的全日制公办普通省属高校。

第四条学校创办于1954年,校园面积1487.1亩,现有三亚和五指山两个校区,其中三亚校区为主校区。三亚校区位于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育才路1号,五指山校区位于海南省五指山市泰翡路。

第五条学校有19个二级学院,10个硕士学位授权点,62个本专科专业(其中本科专业53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个、专科专业7个),学科涵盖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学校已有海洋科学等18个涉海类专业(方向),重点打造海洋科学与技术、海洋生命、海洋生态环境、海洋旅游、民族与人文五大学科群。学校拥有省部级科研平台29个,其中院士工作站(院士团队创新中心)4个、部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4个;省级重点学科8个,省级重点培育智库1个,省“双百”人才团队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6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应用型转型试点专业13个。此外还有科技部、教育部、外交部等国家部委批准或设立的大学科技园和对外交流、人文社科、人才培训类平台基地10余个。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了由校长、分管业务副校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二级学院行政主要领导组成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领导小组”)。

招生领导小组是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等,并对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招生就业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执行机构,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七条学校设立招生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利益相关者的监督。

第八条学校实行招生信息公开,通过阳光招生网(http://zs.hntou.edu.cn)、微信公众平台、招生宣传材料等途径发布招生有关信息,公示录取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发展”的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分专业(类)招生来源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预留计划不得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生源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的问题。预留计划的使用按《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预留计划使用规定》严格执行。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及生源省(市、区)的有关规定,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分数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学校投档比例原则上按1:1,生源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除外。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主要是英语,故原则上只限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外语类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英语分数较高、口试成绩较好的考生,其中俄语专业兼招俄语语种考生,俄语、泰语专业以零起点教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相关课程英语授课,要求考生具有良好的英语基础,非英语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

第十三条录取时,以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投档分数为准。学校认可各生源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范围内出台的有关全国性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政策和规定。

第十四条进档考生的专业(类)录取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专业(类)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逐一按专业(类)志愿顺序安排专业(类);若投档分数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高低依次录取;若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仍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依照单科成绩高低依次录取。

第十五条投档分数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类)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类)录取;若不服从专业(类)调剂,原则上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若平行志愿或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则接收征集志愿或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并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类),以完成学校投放计划。

第十七条学校其他单科分数一般不设限制。但英语专业录取时要求考生的英语单科成绩必须达到90分(含)以上(满分为150分);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时要求考生的英语单科成绩必须达到100分(含)以上(满分为150分),并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且学生在校期间不能转换专业。

第十八条学校实行按专业和专业类招生。按专业类招生的有: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秘书学)、旅游管理类(含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电子信息类(含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体育学类(含休闲体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海洋科学类(含海洋科学、海洋技术)、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工商管理类(含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历史学类(含历史学、文物与博物馆学)。按专业类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原则上先接受通识与专业类基础教育,然后根据学校专业分流办法在招生专业类里进行专业分流,将学生安排到类别中的任一专业。

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专业招生。

第十九条在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普通类专业执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艺术类专业按“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排序,执行专业志愿清录取;体育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执行专业志愿清录取。

在高考改革的省市,除生源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学校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的投档分数和位次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录取专业。

若各生源省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在录取中,学校可根据各生源省(市、区)实际情况,经生源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同意,执行生源省(市、区)内专业间计划增减调整,或撤回生源不足的计划增投到生源好的省(市、区)。

第二十一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是:在投档分数和专业分数双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分数相同,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若投档分数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高低依次录取;若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仍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依照单科成绩高低依次录取。我校认可并使用各生源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艺术、体育(类)专业省联考分数,并以此做为录取依据。在没有省联考的省份,学校认可同级高校的校考成绩,并在投档分数和专业分数双上线的情况下,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二条学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原则按照《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三条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入学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凡发现专业测试有舞弊行为,故意不参加新生测试或测试达不到专业要求标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二十四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

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专业报考时要求女生身高160cm(含)以上,男生身高173cm(含)以上。

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学校不予录取。

第二十六条学校全面实行网上远程录取,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参与招生录取工作,未经生源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投放电子档案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预留计划录取的考生不需交纳国家收费政策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六章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七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书面提出。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骗取入学资格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并报生源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

第二十九条学生完成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条学生学费、住宿费按照主管部门及海南省物价部门审批或备案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如有变动,按新标准执行)。

(一)各类专业学费标准:

本科文史、农学类专业4180元/年;

本科理工、外语、体育、管理、法学、财经、园林、信息科学、计算机、旅游类专业4620元/年;

本科艺术类专业8800元/年;

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7250元/年;

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专业38500元/年;

专科文史类师范专业4180元/年;

专科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4620元/年;

高职文史、农学类专业4950元/年;

高职理工、外语、管理、旅游、财经类专业5720元/年;

专升本、本科联合办学4+0、高职本科3+2、中高职3+2等专业按相对应的本、专科专业学费标准执行。

(二)住宿费收费标准(按实际入住宿舍标准执行):

五指山校区:500-800元/年·生。

三亚校区:800-1450元/年·生。

第三十一条学校设有“雅居乐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与“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为了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校为贫困家庭学生提供资助或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开设“绿色通道”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第三十二条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88651897,88651896,88651039(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hntou.edu.cn

阳光招生网:http://zs.hntou.edu.cn

E-mail:zs@hntou.edu.cn

通信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育才路1号(邮编:572022)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之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解释权属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招生就业处。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文化传统

校训

明德——思想品德上的要求。中华民族历来崇尚“德”,把“德”视为人的行为准则,为人做事都要讲“德”。党的教育方针对“德”极为重视,将“德”放在育人的首位。“明德”的含义:①认识“德”的重要性及其内涵,明白做人之要义;②要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高尚的品德素养、远大的理想抱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学生有好品德,教师有好师德,干部职工有好职业道德;③全校同心同德,团结一致,共同为创造学校辉煌和为振兴中华做贡献。

博学——文化知识上的要求。①希望学生专心致意,勤奋好学,广泛获取知识,成为博学多才者;②希望教师学识渊博,业务精深,更好的教书育人。

励志——理想志气上的要求。①希望学生奋发志气,立志成才,集中精力学习;②希望学校干部职工团结一致,励精图治,开创新局面,把学校办得更好。

笃行——行为准则上的要求。①忠实厚道,爱岗敬业,履行职责。学生的职责是学习,要善于学习,学而不倦;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要诲人不倦;干部职工的职责是做好本职工作,乐事不惰。②求真务实,勇于创新,攀登高峰,成就事业。

历史沿革

学校前身

海南通什师范专科学校

1988年海南建省后,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师范专科学校更名为“海南省通什师范专科学校”,属海南省教育厅领导,校长钱泽钧。

海南通什教育学院

海南省通什教育学院原称广东省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教师进修学院,创办于1981年7月。

1981年,在校教职工人数108人。前三届脱产招生人数共440人,函授生2000多人。1983年,经广东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更名为广东省通什教育学院。

1988年4月,海南建省后更名为海南省通什教育学院。

合并建校

1993年7月29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同意由海南省通什师范专科学校和海南省通什教育学院合并组建为琼州大学(专科)为综合性大学。1994年4月13日,琼州大学正式挂牌成立。

2006年琼州大学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琼州学院。同年4月海南民族师范学校并入琼州学院。2009年学校主校区由五指山市搬迁至三亚市。

2013年5月,学校被确定为首批民政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

2015年9月,“琼州学院”更名为“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

更多推荐
相关分类
热门文章
热门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