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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科技大学

内蒙古科技大学始建于1956年,现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7号,最初为包头钢铁工业学校和包头建筑工程学校。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之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授予“全国就业先进工作单位”光荣称号。
院校隶属
内蒙古自治区
创建时间
1956年
学校校训
百炼成钢
学校代码
10127
学校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7号
学校官网
https://www.imust.edu.cn/
联系电话
0472-6896222
英文校名
Inner Mongolia University of Science&Technology
电子邮箱
zsbxbp@163.com
学校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7号
目录

学校简介

内蒙古科技大学坐落在全国文明城市、美丽的草原钢城——包头,前身为1956年建校的包头钢铁工业学校和包头建筑工程学校,隶属原冶金工业部。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以冶金、矿业、煤炭、稀土为特色,以工为主,工、理、文、管、经、法、艺术、教育等学科协调发展,集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高职教育、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为一体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设有学院、部、中心等教学单位20个。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点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领域12个。本科专业66个,其中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3个,通过工程教育认证专业4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自治区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自治区级重点建设专业4个,自治区级品牌专业22个,自治区级精品课程53门。

学校现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26167名,多年来,为国家输送了15万余名合格人才,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位居内蒙古高校领先水平,2000年、2009年学校2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10年成为50家“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之一,2012年,学校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授予“全国就业先进工作单位”光荣称号(全国共15家高校)。

学校拥有省部级重点学科(含培育)9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内蒙古协同创新培育中心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内蒙古新型科技研究开发机构1个,内蒙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5个,内蒙古重点实验室16个,内蒙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个,院士专家工作站5个,内蒙古科普基地1个,内蒙古工业设计中心1个,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内蒙古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内蒙古高校创新方法推广应用基地1个,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2个,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省部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0个。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419名,其中高级职称707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1227人,博士生导师29人,硕士生导师349人(校外兼职导师148名)。教师队伍中拥有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全国“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内蒙古“科教兴区”特别奖获得者、内蒙古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还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特支计划国家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教育部创新团队,自治区教学名师、教学团队等。

招生简章

为更好地实施高考招生工作“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内蒙古科技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内蒙古科技大学

校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7号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学校根据国家和社会的人才需求及我校的实际情况,统筹协调考虑各种因素,制定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2022年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的专业、人数及有关要求,详见各省级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及我校本专科招生信息网。

语种要求: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我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日语、俄语三种语言教学,请考生慎重选择。

外语口试要求及高考单科成绩要求:

男女比例:不限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原则上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对各专业的要求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对其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体检要求或在体检表中未能真实反映出实际情况,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我校各专业在录取时对色觉异常考生不做限制。

录取规则:

1、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及内蒙古科技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有关规定执行。有关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高考加分政策,执行教育部和考生生源省份相关规定。

3、学校全部专业均无单科成绩要求。

4、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

学校原则上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

(1)美术类专业

我校只承认生源对应省份2022年美术类本科专业统考合格成绩,考生文化、专业成绩均须达到对应省份、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以下简称文化、专业双上线)。

[1]内蒙古自治区:文化、专业双上线者,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按文化课投档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如出现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投档成绩中:美术专业成绩、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数学、综合、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2]山西省、安徽省、四川省:文化、专业双上线者,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按文化课投档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如出现文化课成绩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投档成绩中:美术专业成绩、语文、数学、综合、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3]河北省、山东省、江苏省:按照相应省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执行,文化、专业双上线考生,须同时满足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及招生章程中所规定的专业录取要求。

按专业(类)模式投档的省份,对已投档考生,按照相应省份投档排序成绩,录取到投档专业;

按专业组模式投档的省份,对已投档考生,在专业组内,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按照相应省份投档排序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如出现投档排序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投档成绩中:文化课投档成绩、美术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2)音乐类专业

我校只承认生源对应省份2022年音乐类本科专业统考合格成绩,考生文化、专业成绩均须达到对应省份、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以下简称文化、专业双上线)。

[1]内蒙古自治区:招收音乐表演(钢琴)、音乐表演(器乐)方向。钢琴方向只招收统考钢琴的考生;器乐方向只招收统考手风琴、萨克斯管、笛子(民乐)、小提琴、二胡、扬琴、琵琶、笙(芦笙、排笙)、阮的考生。

文化、专业双上线者,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按文化课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如出现文化课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投档成绩中:音乐专业成绩、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数学、综合、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2]山西省、安徽省:只招收音乐表演(声乐)方向,唱法不限;山西省只招声乐统考的考生;安徽省只招统考主项声乐的考生。

文化、专业双上线者,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按文化课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如出现文化课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投档成绩中:音乐专业成绩、语文、数学、综合、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3]河北省:只招收音乐表演(声乐)方向,唱法不限;只招声乐统考考生。

按照河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执行,文化、专业双上线考生,须同时满足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及招生章程中所规定的专业录取要求,对已投档考生,按照投档排序成绩,录取到投档专业。

(3)体育类专业

我校只承认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体育类本科专业统考合格成绩,考生文化、专业成绩均须达到对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以下简称文化、专业双上线)。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专业双上线者,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按体育专业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如出现专业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投档成绩中:文化课投档成绩、语文、数学、综合、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4)普通类专业

[1]内蒙古自治区: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如出现录取排序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投档成绩中: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数学、综合、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2]高考改革2022年招生省份,录取工作按照各省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执行;考生须满足教育部及对应省份高考招生、录取有关部门相关规定,同时满足相应省份已发布的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按专业(类)模式投档的省份,对已投档考生,按照相应省份投档排序成绩,录取到投档专业;

按专业组模式投档的省份,对已投档考生,在专业组内,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按照相应省份投档排序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如提供同分排位,同分排位靠前考生优先;如不提供同分排位或同分排位相同,依次按照投档成绩中: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3]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如出现投档录取排序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投档成绩中:语文、数学、综合、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5)专业志愿调剂

当进档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将随机安排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是否服从专业调剂的,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

投档比例: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要求及生源情况综合考虑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学费标准:学校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本、专科收费标准。如遇收费标准变化,按新标准执行。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学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0472-595160559533465953347

传真:0472-5953348

监督电话:0472-595158959543675951531

邮政编码:014010

电子邮箱:zhaoshengban2021@163.com

网址:https://www.imust.edu.cn(学校主页)

https://zhaosheng.imust.edu.cn(本专科招生信息网)

本招生章程由内蒙古科技大学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校积极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开展科学研究,先后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内蒙古自然科学一等奖4项、科技进步一等奖12项,哲学社会科学一等奖1项,科研获奖位居内蒙古高校前列。学校承担国家973计划项目、国家863计划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际合作项目、军工项目、国家自然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264项,被三大检索收录论文1231篇,获授权专利679项,其中发明专利318项。白云鄂博矿多金属资源综合利用创新团队研制出的矿渣微晶玻璃管材,被确定为生产该类产品的国家行业标准,并已实现产业化。学校2008年被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评为“科技创新先导型大学”,2010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为全国知识产权试点单位。

开放办学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办学,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0多所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教育交流与合作关系,在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方面全面开展合作。学校引进智力,促进发展,先后聘请彭苏萍、薛其坤院士等168名专家来校讲学、开展学术交流、任兼职或客座教授。主办和承办了20余场大型国际与国内高端学术会议。建立了内蒙古科技大学侨联,拥有海内外华侨侨眷20余名,归侨人员50余名。派出因公出访团组100余批次,出访人数达300余人次;来华留学生、交流生、交换生、出国留学生达500余人。

历史沿革

1956年,创建内蒙古科技大学前身--包头钢铁工业学校和包头建筑工程学校(冶金工业部)

1957年,合并成立包头工业学校

1958年,与包头钢铁公司大学筹备部合并,成立包头工学院,开展本科教育

1959年,更名为包头钢铁工业学院

1960年,更名为包头钢铁学院

1964年,更名为包头钢铁学校(中等专科学校)

1978年,恢复大学建制,恢复校名包头钢铁学院

1985年,与北京科技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1992年,硕士研究生自主招生

1994年,搬迁新校址

199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

1998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

2000年,内蒙古煤炭工业学校并入

2003年,与包头医学院、包头师范学院合并,组建内蒙古科技大学

2004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将原内蒙古科技大学一分为三,原包头钢铁学院保留内蒙古科技大学校名。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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