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山西省一所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地处山西省南部运城市。运城古称河东,北通京津,南达湖广,东连豫鲁,西接秦巴,素有晋陕豫“黄河金三角”之美誉。学校占地540亩,建筑面积18.0146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039.44万元,馆藏图书60.49万册。
学校设有学前教育系、语言文学系、艺术系、美术系、基础教学部。开设学前教育、语文教育、英语教育、音乐教育、舞蹈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早期教育、旅游英语、舞蹈表演、艺术设计、主持与播音等12各专业。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推进实施“1331”六个一建设工程。2017年学校内涵建设成绩显著,教师个人获国家级荣誉7项、省级33项、市级28项。经过不断的探索、发展,学校人才培养思路逐渐清晰、方法更加科学、措施更加得力,践行“校企合作”“实践取向”的教育理念,优化专业结构,提升课程品质,人才培养质量步步攀升。学校实现了校园网络全覆盖,安装了智能节水设施、共享吹风机和监控设备,配备了现代化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实训项目,提高了学生的生活学习质量。校园绿化、人文环境怡人,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大幅提升,校内人防、技防、设施防、制度防“四位一体”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综合办学实力显著提升,和谐人文校园建设已现成效。学院获得省市五四红旗团委、运城市五一劳动奖状、运城市集体一等功、运城市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运城市园林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现有教职工481人,其中教授、副教授50人,研究生70人,省级模范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教学能手33人。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学校全称: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4093
办学类型: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办学性质:公办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侯娟珍职务:校长
学校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裴相路855号
学校网址:http://www.sxycys.com
邮箱:ycysgzzsb@163.com
邮政编码:044000
联系电话:0359-2550615、2550613、2550719(传真)
第四条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组。领导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五条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办公室设在教务部,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和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七条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八条招生计划分配总体思路
积极响应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职教育发展的政策规定,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学校“以学前教育为主的教学型、应用型高校”办学定位,稳定招生规模,聚焦内涵发展。
第九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坚持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原则,积极扩大区域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急需和就业前景看好的专业的招生计划,适当调减或停止社会需求不足、毕业生就业困难的专业的招生计划。坚持“按需求定发展,以条件定规模”的原则,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现有的办学资源(专业布局、教学条件、师资等),确定专业招生规模。
第十条招生计划分配办法
(一)按照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合理分配普通高考分专业、分省招生计划。对口招生计划按照上级文件执行。
(二)招生计划编制程序:1、由招生办按上一年度招生规模和录取报到情况拟定招生计划;2、各教学系(部)提出修改建议;3、招生办根据原则和办法审核、平衡、沟通;4、上报学校相关会议研究并最终审核;5、上报省教育厅。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一条普通高考招生录取规则
(一)面向全国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考生,实行考生自由报考,录取分数标准执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二)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原则为专业志愿优先,即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再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是:文史类:①语文;②数学;③文科综合;理工类:①数学;②语文;③理科综合。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三)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在文化课成绩达线后,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二条对口升学招生录取规则
严格执行省招办有关对口升学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规定。
音乐、舞蹈、表演、美术类专业达到省招办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考生志愿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外语类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按志愿和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除上述专业外,其它专业达到省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考生志愿和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三条学校各专业外语语种仅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四条体检情况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对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按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学校将对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按生源所在地分别报各省、地(市)级招办,并在录取考生数据库中注销。
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体检和录取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
第十八条学校为在校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工作。
第十九条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各专业学费严格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00年高等学校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教计财[2000]30号)批准的标准收取;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公寓收费的通知》(晋价费字[2002]250号)批准的标准收取。学校公寓管理费800元/年·生,各专业每学年学费标准如下: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2022年6月1日起实行。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坚持以育人为根本,不断强化办学的质量意识,以优异的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获得社会广泛认可。学校先后获得3个省特色专业,2个省级重点专业,2个中央财政,教育部支持建设专业;7个省极支持实训基地;5门省级精品课程;3项省级教学成果奖;3名国家级模范和优秀教,3名省级“双师型”优秀数师,24名省、市级特级教师、模范教师;学校在2015年山西省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中,被评为师范类唯一“A级”院校;在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教育技能“大赛中荣获团体三等奖:2016年在山西省教师资格考试中班级一次性最高合格率为85%;在全国书法“兰亭奖”大赛中1人获二等奖;在国家职技能大赛中5人获奖;在省级教学技能大赛、职业技能大赛、微课大赛、实训方案设计大赛中19人获奖,其中2人获一等奖;在省级辅导员技能大赛中1人获一等奖;在全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组织的教学案例大赛、幼儿园教学活动设计大赛中5人获奖。学生在国家级、省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项80人次,其中2人获国家职业技能大赛奖。学校在新升格的幼儿师范专科学校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引领力,陆续有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长治幼儿师范学校、五寨师范分院、宝鸡职业技术学、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20余家中高等职业学校来学校进行交流学习,并将这一人才培养模式借鉴应用到学校。
1978年11月1日,建立运城专区幼儿师范学校,校舍为借用康杰中学一座两层小木楼、部分宿舍、教室,并于下半年招收了100名高中毕业女生。
2002年4月2日运城市人民政府会议议定,从2003年开始,运城幼儿师范学校挂靠运城学院招收对口升学专科制学生。
2007年3月16日,教育部批准在运城幼儿师范学校基础上建立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