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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一所北京市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校是全国百所高职示范校之一,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单位,全国百所现代学徒制的试点院校之一,先后被评为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教学管理50强、学生管理50强。2019年,学校进入教育部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双高”)全国A类院校。
院校隶属
北京市
创建时间
1958年
学校校训
求实,创新,厚德,重艺
学校代码
10858
学校地址
北京大兴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
学校官网
https://www.bpi.edu.cn/
联系电话
010-87220979
英文校名
Beijing Polytechnic
学校地址
北京大兴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
目录

学校简介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是全国百所高职示范校之一,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单位,全国百所现代学徒制的试点院校之一。

学校占地807亩,建筑面积33.6万平米。校内建有包括国家级实训基地6个,生产性实训基地18个,与企业合作共建校外实习基地260个,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试基地2个。建有全国职业院校校长和骨干教师网络学习空间培训基地、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校外教学基地。建有专业标准的体育馆、游泳馆、体育场,2016年成功举办北京市第54届大运会。图书馆建筑面积2.7万平米,藏书120万册,电子图书170万册,在支撑教学科研同时面向全社会开放。

学校开设有机械与电气类、汽车与交通类、艺术与设计类、电子与信息类、食品与生物类、经济与管理类六大类共44个专业。设有机电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电信工程学院、生物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和基础学院七个二级学院以及士官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三个教学单位。学校实施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教育、士官教育、职业培训、成人学历教育等复合生源、多学制教育,建校以来已累计为社会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10万余名。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865人,其中专任教师529人。具有正高职称29人,副高职称188人,双师素质教师比例80.05%,博士学位76人,硕士学位466人。全国优秀教师5人,北京市优秀教师21人,北京高校学术创新人才、青年拔尖人才4人,北京市教学名师16人、职教名师4人、高创名师1人。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市级优秀教学团队10个。

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章程制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称招生省份)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高校全称、主管部门

学校全称: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学校主管部门:北京市教委

第三条学校层次、办学类型、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职业教育学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四条校址、办学地点

学校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

第五条招生依据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领导小组

学校设有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七条实施机构

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监督机构

学校纪委、监察室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以与各省协商经北京市教委批准,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录取

第十条招生录取规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北京市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符合所报志愿要求的考生按照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三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一次投档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根据情况重新征集考生志愿,录取方式相同;外埠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采取成绩优先的录取方式,按照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一次投档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根据情况重新征集考生志愿,录取方式相同;外埠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采取志愿优先的录取方式,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一志愿已完成计划的,不再接受二志愿考生;一志愿未完成计划的,接受二志愿考生并依次类推,直至完成招生计划;对志愿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一条收费标准

学费6000元/学年,住宿费900元/学年。

第十二条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学校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和学生困难补助。

3.学校设有校内奖学金。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等进行复查。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联系电话、网址等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

邮政编码:100176

咨询电话:010-87220979、87220709

监督电话:010-87220596

网址:www.bpi.edu.cn

第十五条其它需要说明或解释的内容

1.外语公共课程只开设英语。

2.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并向考生

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六条本章程解释部门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校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努力实现科技为社会服务,近几年来教师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和三大检索上发表、收录论文728篇,正式出版著作、教材300部,获得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110项,软件著作权11项。学校主持或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及省部级、市教委科研项目等共计76项,承担来自企业和社会的横向课题191项,为126家企业开发新型产品,攻克技术难关。

历史沿革

(以上数据截至2020年6月,具体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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