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是山西一所林业类高等职业院校,前身为创建于1952年的山西林业学校。2002年经省政府批准成立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院通过山西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被评为“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优秀单位”,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中达到A级标准,被确定为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山西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学院占地面积175亩,建筑面积93661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固定资产总值3279.54万元。图书馆藏书25.53万册,电子图书26万册。
学院内设机构28个,直属单位2个。其中党政职能机构有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部、宣传统战部、纪检监察室、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规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安全保卫处。教学业务机构有林学系、园林系、园艺系、经济贸易系、信息工程系、艺术设计系、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研究部、继续教育部、教学诊断与改进办公室、公共体育部、校企合作部。教辅业务机构有科研教改中心、实验实训中心、电教网络中心、图书馆。群团组织有工会、团委。此外,还设有督导委员会、高职教育研究会、学术委员会、思政研究会等教育研究机构。直属单位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实验林场和山西省龙城森林公园,均是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
学院现设林业技术、环境工程技术、林业信息技术与管理、林业技术(工程管理)、森林生态旅游、导游、无人机应用技术、园艺技术、园艺技术(花卉)、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园艺技术(都市园艺)、园林技术、园林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监理(园林工程监理)、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大数据应用技术、会计、市场营销、投资与理财、互联网金融、环境艺术设计、包装策划与设计、家具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等26个专业。
学院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取得了诸多荣誉。1996年起连续荣获“省直文明和谐单位标兵”称号。1997年被山西省政府命名为“德育示范学校”、“山西省文明学校”。2000年被全国绿化委员会评为全国部门造林绿化400佳单位。2000年学院团委被团中央命名为“全国五四红旗团委”。2009年被教育部、国家语委评为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2016年被省城综治办评为“平安标兵单位”。现为中国(北方)现代林业职教集团副理事长单位、中国林业职业教育学会副主任单位、山西省农业职教集团副理事长单位、山西省林学会副理事长单位、山西省农林水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
学院编制325人(含实验林场和龙城森林公园),现有职工317人,其中专任教师184人,副高以上职称51人(其中教授5人),硕士学位以上127人(其中博士5人),在校生5000人。
为贯彻落实招生“阳光工程”,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名称: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2891
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姓名:王世昌签发人职务:院长
办学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滨河东路(北段)78号
邮编:030009
二、学历证书:颁发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三、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新形势和宏观政策新要求,结合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行业社会发展需求,充分考虑办学定位、办学条件、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情况等因素,合理制定2022年招生计划总规模,统筹安排各类招生计划比例。
2、招生计划分配办法:
学院分省计划主要根据社会需求及历年招生录取报到情况,重点在山西及周边省份投放计划。
学院分专业计划根据行业人才要求、教学资源和师资力量,结合各专业历年招生报到、就业情况,制定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四、录取规则:
(一)普通高考录取规则
1、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市(区)招生政策。依据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高职分数线,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专业安排依据考生专业志愿优先顺序进行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录取,单科成绩排序顺序:文史类(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工类(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3、艺术类录取执行考生所在省艺术最低控制线,具体录取执行各省艺术类投档规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根据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所有专业外语教学均为英语,建议小语种考生慎报。
5、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二)对口升学录取规则
对口升学录取严格执行省招办有关对口招生录取的政策规定,根据考生志愿,按省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从高到低录取。
(三)三二分段录取规则
1、录取总分:考生总成绩(100分制)=专业理论考核成绩×40%+职业素质考核成绩×60%+政策加分。
2、职业素质考核成绩不满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不得参加转段升学考核。
4、负责中职教育的学校将拟录取考生信息上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经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后,由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四)中加合作办学项目招生
经山西省教育厅批准、教育部备案,学院与加拿大罗耶斯特文理学院(LoyalistCollegeofAppliedArtsandTechnology(Canada))合作,举办环境工程技术、会计两个高等专科学历教育合作项目,每个项目招生30人。中加合作办学项目招收的学生按照中加教学计划的规定和要求学完全部课程,经双方考试合格,可获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和加拿大安大略省专科文凭(环境工程技术专业、会计专业)。
中加合作办学项目面向普通高考考生招生,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录取规则同普通文、理类考生,不录取无专业志愿的考生。
五、专业设置及学费标准
学院各专业学费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00年高等学校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教计财[2000]30号)和《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公寓收费的通知》(晋价费字[2002]250号)的收费标准。
六、学院奖助政策
学院的奖学金共包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三大类,其中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每学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每学年5000元;学院奖学金对学年中优秀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学干部以及专业技能、科创类、文体类、社会实践、突出贡献等素质技能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最高5000元的奖励。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高校贫困学生资助政策,根据学院学生管理制度中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规定进行认定及资助。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年发放人均3300元的助学金,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最高8000元/年的生源地助学贷款以及参加校内勤工助学。此外学院对因突发事件致贫的特殊困难学生提供积极救助。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1-3438306传真:0351-3439335
学校网址:http://www.sxly.edu.cn邮箱:sxlyzsb@163.com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十二五”期间,学校申报完成科研教改国家级项目2项,省级项目21项,院级项目53项,在研项目25项;教师发表SCI论文5篇,核心期刊论文60多篇,取得实用新型专利4项。
2016至2017学年,学校获得2017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00万元1个项目、获得省重点研发计划资金10万元1个项目,4个项目获得山西林业科技创新项目资金38万元;学校教师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论文47篇,获技术专利3项。
2018年度,学校有2个课题获国家林业职教学会立项,获得资助经费2.3万元;在研省级以上教改、科技课题17项,科研经费当年进账59.3万元。
1952年,山西林业技术学校创建。
1954年,山西林业技术学校更名山西省太原林业学校。
1958年,山西省太原林业学校升格太原林业专科学校。
1963年,太原林业专科学校改建山西林业学校。
2002年,山西林业学校升格为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2007年,学院通过山西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被评为“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优秀单位”。
2013年,被省教育厅、财政厅确定为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