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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卫生职业学院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并经教育部备案,在原红河州卫生学校基础上组建的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校位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州府所在地蒙自市,于2015年9月整体搬迁到蒙自市银河路南延长线新校区办学,是红河州及滇南地区医药卫生类高职院校。学校是云南省文明单位、云南省文明学校、云南省民族团结教育示范校、云南省平安校园。
院校隶属
云南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
1958年
学校校训
厚德至善、医技精良
学校代码
14413
学校地址
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银河路南延长线
学校官网
http://www.hhwzy.cn/
联系电话
0873-3643417
英文校名
Honghe Health Vocational College
电子邮箱
HHWSZYXYZSJYC@163.com
学校地址
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银河路南延长线
目录

学校简介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4413)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并经教育部备案,在原红河州卫生学校基础上组建的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新校区占地40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5.58万平方米,2019年在红河州职教园区设立办学点。校内有5个实践基地、实验实训室171间,多媒体教室125间,实验实训设备总值近5000万元。学院图书馆有各类纸质藏书37.39万册,电子图书25.97万册,电子期刊28.77万册。

学院与省内外100家医院和医药卫生机构建立了校外教学基地,其中附属医院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2所、教学医院15所,25所实习医院。现开设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眼视光技术、口腔医学技术、中医康复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医学美容技术17个大专专业,有农村医学1个中专专业。

师资力量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有教职工466人,辅导员32人,专兼职教师457人,其中校内专任教师299人,教授、副教授占校内教师比例的26.77%,硕士研究生学位教师占校内专任教师比例的33.86%,校内专业课教师中具有双证书(高校教师资格和其它职业资格证)教师比例65.7%,校外聘请来自其它高校、医院、药企一线优秀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158人。学院现有攻读硕士学位的教师39人,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1人。

招生简章

一、学校名称∶红河卫生职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14413

三、学校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银河路南延长线杏林路。

四、办学类型与层次∶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并经教育部备案,具有招收专科层次学历教育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历证书∶学生达到毕业资格审核条件后准予毕业,由学校预发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同时上报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

六、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核准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向社会公布。

七、录取规则∶

(一)关于录取方式,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下,开展录取工作。

(二)关于录取批次,我校在云南省招生的录取批次为专科(高职)普通批。

(三)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五)对于进档考生,按报考我校的专业志愿优先原则确定专业。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该专业计划为止;若第一专业志愿计划未满,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以此类推。

(六)在确定录取资格时,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加试科目成绩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政策。

(七)考生被我校录取后,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有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学校招生信息网、各省(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均可查询。学校根据考生提供的通信地址,用特快专递寄发录取通知书。

八、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作退档处理∶

(一)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

(二)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的要求又无法调剂到其他专业的;

(三)学校计划已满,考生仍未被录取的;

(四)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盲)的;

(五)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应当退档的其他情形。

九、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除《体检指导意见》规定的条目外,根据学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出现以下情况者不录、限录或慎录:

(一)考生患有《体检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学校不予录取。

(二)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盲)不予录取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考生慎报)。

(三)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考生慎报)。

(四)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考生慎报)。

(五)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考生慎报)。

考生须知:学校招收身心健康,体检符合《体检指导意见》的考生,建议残疾考生和肝功不正常及澳抗阳性者慎报医药卫生类专业。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联系方式∶

网址∶https://www.hhwzy.edu.cn

联系电话∶0873-3057511(兼传真),0873-3057590;

邮编:661100电子邮箱∶hhwszyxyzsbgs@126.com。

微信公众号:红河卫生职业学院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教职工教科研立项课题省部级6项、厅级19项、州级31项,校级课题25项;发表论文900余篇,参编教材近300部,出版学术专著2部、签署国际合作项目1项。

历史沿革

1958年5月5日,红河州卫生学校筹备小组成立。

1958年9月,红河卫校宣告成立,校址设在原蒙自专署公安处及原红河州合作办事处。

1958年10月26日,红河卫校举行开学典礼,27日正式上课。

1963年8月,红河卫校搬到南湖边校址。

2012年2月,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在红河州卫生学校的基础上组建红河卫生职业学院。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19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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