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2003年获批举办,同年12月份,被教育部确认为独立学院。2009年2月,按照教育部26号令要求,本着建设一所高水平、高质量独立学院的共同愿望,新乡医学院与中美集团签订合作办学协议,投资15亿元共建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推动学校发展进入了新阶段。
学校坚持“建设地方性、高水平、有特色、应用型的健康服务大学”的发展目标,坚定“转型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的中期战略,紧抓国家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机遇,突出办学特色,合理专业设置,构建了以现代医疗服务为核心,以现代医疗装备与技术、生物医药、养老与康复、现代健康与医疗管理为两翼的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五大健康服务专业集群,积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先后培养了30940名优秀毕业生,已逐步成为一所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新型高等院校。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分别位于新乡市区和平原示范区。新乡校区是新乡市的花园单位,占地面积128亩。平原校区建设项目被列为省建设项目,规划用地1400亩,建设预算投资15亿,目前已投资11.4亿元,校园占地面积922亩,建筑面积305776平方米。实验室共32类177间,教学、科研仪器设备1.2亿元。
学校推行“书院+院系”的“双院制”育人模式。目前设有基础医学院、护理学院等15个专业院(系、部),仁智、羲和等5个英式住宿制书院,教务部、学务部等27个职能部门;现有全日制本科(含专升本)、专科2个办学层次,23个本科专业及方向、7个专科专业,涵盖医、管、理、工、文5个学科领域,在校生共20485人。
紧紧围绕“把握国家政策导向、对接社会产业资源、聚焦学校转型发展”的三条主线开展产教融合工作,先后与东软集团、凯普生物、安图生物、美康生物、翔宇医疗等十余家大型行业龙头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推动校企合作向产教融合转变,探索传统医疗行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中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技术创新。与翔宇共建康复医疗研发与应用协同创新中心,开展康复医疗设备及技术研发与转移,该项目获2016年度河南省校区合作奖励;与沈阳东软医疗系统有限公司签订深度合作一揽子协议,共建全真实环境的东软医学影像培训中心,建成东软影像云地方服务中心;与多家单位合作成立行业学校——光明眼科学院,前瞻性开展“网络医院”和县级眼科连锁医院的人才培养;与广东凯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合作共建协同创新中心;与驼人集团、翔宇医疗开设跨学科医疗装备班,并联合建设河南省智能医疗设备研发与实训中心。
学校办学成果日益丰硕,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中国教育报》等国家媒体及新浪微博、今日头条、腾讯新闻等新型主流媒体先后推出三全专题报导。2014年底,学校获准加入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是一所加入该联盟的医学类独立学院。目前学校是教育部全国高校工委授予的“全国素质教育示范院校”、卫生部中国医师协会“中国医师人文医学执业技能培训基地”、河南省民办教育协会和河南省民办教育研究会副理事长单位,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站。先后被评为“河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河南省优秀民办学校”等荣誉称号。
学校拥有专任教师882人,其中副高占比43%,硕士及以上占比78%。学校推行“人才强校”战略,外聘高校和行业、企业专家共210人。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河南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学校全称: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3505;在豫招生代码:6505(普通本专科);6515(专升本)。
第五条学校地址:
新乡校区:河南省新乡市向阳路东段;
平原校区:新乡市平原示范区。
第六条办学层次:民办本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部门:河南省教育厅。
第十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委员会下设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录取纪律监督工作小组。招生委员会是学校对招生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的组织机构,由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组成。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部,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十三条招生录取纪律监督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环节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配合上级机关调查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的有关违纪问题。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审计部。考生申诉渠道:联系电话:15516403535(微信同号),电子邮箱:sqjjjc@sqmc.edu.cn。
第十四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教育厅下达计划执行。
第十五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生源地区,同分考生按考生位次排序录取。考生位次排序办法按各省(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如未明确规定考生位次排序办法的地区,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进行排序录取。
第十六条已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生源地区,录取规则按照所在省(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对于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学校按考生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则从考生第二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次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被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所有专业录取不限制外语语种,考生入学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无加试要求。
第十九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国家相关规定,不招收患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和“不宜就读专业”疾病的考生。
第二十条对省招生考试院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室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为调节线上生源不平衡,减少退档数量,学校在教育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1%的招生计划,并按规定报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第二十二条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共同决策”的原则,在录取过程中,按照“除体检受限或不同意专业调剂外,考生进档不退”的录取规则,根据实际投档情况确定预留计划的使用数量。
第二十三条录取结束后,学校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供考生查询。
第二十四条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依据有关规定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被我校录取的专升本新生,必须通过前置学历审核,如因结业、肄业等原因未能如期获得原专科学校毕业证书或未进行学历信息电子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被我校录取的各层次新生,须持有效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原件,按学校防疫要求、规定时间报到。报到后要将个人档案转至学校并接受全日制培养。学校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程序为学生注册相应层次学籍。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普通全日制相应层次毕业证书。
第二十八条学校从2010年开始对本科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报经省发改委批准,自2011年始本科学费按学生所学专业学年收费标准折算的学分收费标准收取。2022年本科收费标准如下: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护理学、助产学、眼视光学、康复治疗学、药学、药物制剂、智能医学工程专业每生每年17000元,康复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生物技术、生物工程、假肢矫形工程、生物制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每生每年16000元,健康服务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医政管理)、市场营销、英语(医学科技英语)、医疗产品管理专业每生每年15000元;专科专业没有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学费按照省发改委批准的学年收费标准收取:康复辅助器具技术、老年保健与管理、医疗器械经营与服务、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智能医疗装备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应用专业每生每年12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800-1800元(新乡校区:六人间800元;平原校区:四人间1800元,六人间1400元)。
第二十九条学院制订有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为主体,校内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勤工助学、校内临时困难补助、学费缓交、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贷、助、勤、补、缓”,多措并举的资助办法,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以申请12000元;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按照贫困程度,可申请40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600元/生/年三档。学院奖学金根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可以申请1500元/生/年,1000元/生/年,600元/生/年三档。另外,设立驼人奖学金“美康励志”奖学金等企业奖学金。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最高500元校内临时困难补助。每学年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给予每生最高12000学费缓交优惠政策。
第三十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请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行为。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招生咨询电话:
0373-7375783737543238319433831880
电子邮箱:sqxyzsbyx@126.com
学校网址:http://www.sqm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sqmc.edu.cn/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2022年本、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授权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教务部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临床医学
100201K
医学影像学
100203TK
医学检验技术
医学影像技术
眼视光学
康复治疗学
康复工程
082604T
口腔医学技术
英语(医学科技英语)
药学
药物制剂
护理学
助产学
101102T
生物技术
生物医学工程
生物工程
生物制药
083002T
市场营销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
健康服务与管理
120410T
公共事业管理(医政管理)
假肢矫形工程
082602T
智能医学工程
101011T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080910T
医疗产品管理
120412T
临床医学
100201K
医学检验技术
医学影像技术
护理学
康复治疗学
药学
口腔医学技术
眼视光学
市场营销
健康服务与管理
120410T
英语(医学科技英语)
生物技术
康复辅助器具技术
老年保健与管理
医疗器械经营与服务
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
智能医疗装备技术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2014年底,学校获准加入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
2015年,学校获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先后引进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李明文教授,开展口腔医疗技术人才培养改革和口腔产品应用性研究。
2017年,获批招收外国留学生资质。
2018年,成功加入世界医学院校名录。
2019年5月,获批与美国查塔姆大学合作办学项目。
2020年5月,获批与英国贝德福特大学合作办学项目,学校为世界高等教育数据库成员,实现了“资源引入”与“教育输出”的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