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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科技学院

江西科技学院坐落江西省南昌市,是一所以工学、管理学、艺术学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具有颁发国家承认的统招本、专科学历资格,并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学校先后被评为“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全国劳动模范”、“全国自强模范”、“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多次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切接见。
院校隶属
江西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
1994年
学校校训
求真务实,自强不息
学校代码
10846
学校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瑶湖高校园区紫阳大道115号
学校官网
http://www.jxut.edu.cn/
联系电话
0791-88138888
英文校名
Jiangx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电子邮箱
zs@jxut.edu.cn
学校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瑶湖高校园区紫阳大道115号
目录

学校简介

江西科技学院是一所以工学、管理学、艺术学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具有颁发国家承认的统招本、专科学历资格,并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94年的江西省高级职业学校,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普通高职院校,改名为蓝天职业技术学院,2005年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改名江西蓝天学院,2009年获批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12年更名为江西科技学院。

学校坐落在享有“英雄城”美誉的江南历史文化名城、江西省省会城市——南昌。校园占地面积2000余亩,建筑面积约85万平方米,建有3.3万平方米的数字化图书馆,藏书230余万册。

学校设有智能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城市建设学院、管理学院、财经学院、外国语(国际教育)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音乐舞蹈学院、医学院、教育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共11个二级学院和3个教学部。开设了统招本科专业39个,统招专科专业35个。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1个,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3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项目3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省级教学团队2个。

学校始终秉承“以科教兴国为己任,为振兴中华而办学”的宗旨,恪守“自强不息,求真务实”的校训,践行“乐学善思,知行合一”的学风,传承“自信、自强、创业、创新”的江科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核心,着力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专业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社会培养了20多万应用型人才。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9881人,教职员工1795人,其中专任教师1369人。学校建有标准塑胶田径场、体育馆、剧场等学生活动场所。建有汽车技术中心等200多个校内实验实训室,实验实训设备先进。建成了以万兆为核心、千兆到楼宇、百兆到桌面的校园网,实现无线网络校园全覆盖。

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江西科技学院,国标代码为10846,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具有颁发国家承认的统招本、专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是江西省教育厅。

第三条江西科技学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朝着特色鲜明、国内领先的应用型民办本科高校目标坚定前行。

第四条江西科技学院创办于1994年,是以工学、管理学和艺术学为主的多学科综合性大学,是江西省首批两所综合改革试点高校之一。学校坐落在英雄城南昌瑶湖高校园区,校园占地面积2000余亩,建筑面积近90余万平方米。拥有近3.3万平方米、生均图书达117.64册的数字化图书馆。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万余人,教职员工2千余人。建有汽车技术中心、工程训练中心、护理实训中心、艺术设计实训中心等240多个校内实验实训室。学校环境优美,田径场、体育馆、剧场、音乐厅等学生活动场所齐备,无线网络实现全覆盖。

第五条江西科技学院现设14个二级学院和1个教学部,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40个,普通专科专业38个。其中汽车服务工程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省级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项目,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专业获批省级特色专业。学校坚持走应用型本科教育发展道路,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模式,着力培养面向生产、管理和服务一线,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有专长、有一定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第六条江西科技学院面向全国招收参加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坚持竞争公平、选拔公正、程序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七条江西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官方网站(http://zjc.jxut.edu.cn)、江西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官方微信(jxut_zsb)是学校招生信息公开的官方平台。学校只通过官方平台发布有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信息,提供录取结果查询等服务。

第八条江西科技学院校址位于江西省南昌市瑶湖高校园区紫阳大道115号。

第九条江西科技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分管校领导和纪检监察及职能部门等相关负责人等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学科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江西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是江西科技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为:

(一)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政策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规定,执行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二)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科学、合理的编制和实施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起草、报批和公布招生章程;

(四)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做好招生咨询工作;

(五)代表学校录取各类考生,并负责处理录取中的各种问题;

(六)按规定公开公示各类政策及录取信息,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对录取新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第十二条江西科技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江西科技学执行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有关政策和规定以及学校办学条件,结合近年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统筹考虑,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十四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江西科技学院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预留少量招生计划,在招生过程中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批后,用于计划调剂。

第十五条江西科技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江西科技学院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政策规定,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英语、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英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如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按服从情况进行专业调剂。

第十七条江西科技学院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自治区),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江西科技学院在有选考科目要求的省份,投档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九条江西科技学院对男女生录取无比例要求。

第二十条江西科技学院不限制考生的外语语种,但各招生专业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组织教学。

第二十一条江西科技学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第二十二条江西科技学院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我校2022年未在任何省份安排相关专业测试,承认生源省(市、自治区)统考专业成绩,考生文化成绩过省控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专业和文化按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我校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二十三条江西科技学院在上海本科艺术类甲批和乙批按照折算后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无折算投档成绩的批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二十四条江西科技学院对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空中乘务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5cm、女生162cm以上。对肢体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以正常录取。

第二十五条江西科技学院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录取原则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六条江西科技学院在江西省高职单独招生的录取原则按江西省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七条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违纪或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相关记录的,江西科技学院按有关政策、规定处理。

第五章新生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八条江西科技学院各专业收费严格按照主管部门审批标准收取,其中本科文史类专业学费24600元/年、理工类专业学费250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29500元/年;专科文理科类专业15800元-16800元/年、艺术体育类专业学费17000元/年。

第二十九条按国家招生规定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三十一条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我校,可通过我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我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另外我校设有“于果扶贫奖优基金”、“深圳校友会奖助学金”、“杭州校友会创业基金”、“彭丽丽校友奖助学金”、“江期胜校友奖助学金”、“祁小博校友奖助学金”、“齐胜茂、杨涛、于立东校友奖学金”等。

第三十二条学生在我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三条学生入学后有特殊原因需办理退学退费的,按照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民办高校学生退学退费办法》的规定,办理退学退费。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公布后,如与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录取原则有冲突,则以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公布的录取原则为准。

第三十五条江西科技学院招生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确保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结果、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按规定公开。

第三十六条江西科技学院招生部门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瑶湖高校园区紫阳大道115号江西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编:330098;咨询电话:0791-88138888;传真:0791-88137777;网址:http://zjc.jxut.edu.cn;官方微信:jxut_zsb;电子邮箱:zs@jxut.edu.cn。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由江西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2018年12月,该校协同创新中心穆振东副教授申报的《基于脑电和眼动多特征融合的驾驶疲劳检测与干预模型研究》获2018年度国家自然基金项目批准立项。

2017年1月,该校获批2016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6项、专项项目1项、基地项目1项立项,共计8项;3月,该校汽车工程学院程文明教授申报的“一种汽车变速箱齿轮的制造方法”及“一种发动机曲轴的制造方法”两项专利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核,成功获批授予发明专利;4月,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2017年度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项目立项结果”,该校胡剑锋、土木学院宋军伟主持申报的项目获批面上一般项目立项,每项资助6万元。

学院荣誉

学校举办人于果先生是第九、十、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二、十三届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委员,先后被评为“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全国劳动模范”、“全国自强模范”、“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多次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切接见。

历史沿革

1994年,江西省高级职业学校成立。

1996年,更名为江西东南进修学院。

1997年,学院成为江西省学历文凭考试试点院校。

1999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为江西省省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蓝天职业技术学院。

2005年,蓝天职业技术学院顺利通过了国家教育部专升本评估,同年3月正式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更名为“江西蓝天学院”。

2009年,经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2012年3月,江西蓝天学院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正式更名为江西科技学院。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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