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原: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93年,由上海海外联谊会、上海市海外交流协会、上海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上海中华职业教育社、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中国民主建国会上海市委员会等六个统战系统的社会团体及民主党派共同举办的民办公益性高职院校。市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民办高职院校之一(1999年),市依法自主招生的高校之一(2005年)。2014年7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复更改为现名。
学校现有嘉定、青浦两个校区,占地总面积21.87万平方米;下设党政机构11个,直属机构3个,教学机构有:2个二级学院、6系1部;招生专业30个,已形成“以工为主、文商两翼”并举发展的“一体两翼”的专业发展布局。
学院拥有纸质图书41万多册,3个数据库;已建立76个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7个具有良好设施和“仿真”职业氛围的校内实训基地,56个实验、实习、实训基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643多万元,教学用计算机1796台,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数4652个。
学院2017年5月被评为“2015—2016年度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文明单位”;2019年4月被评为“2017—2018年度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文明校园”。信息公开工作在2015—2016年度市属高职高专21所院校中脱颖而出,位居前三名;2016—2017年度被评为优秀单位。
学院在教育教学中逐渐形成“理想素养有境界,知识技能有特点,创新创业有实践,终身发展有潜力”的新型工商“四有”人才培养模式,并不断探索与实践;坚持“高等职业教育方向,以内涵建设为主线,以重点特色专业建设为主导、以培养技能型人才为核心,坚持“稳定数量、提高质量、不求做大、但求做精”的办学定位;以“建设成若干专业成为市级重点、若干专业特色鲜明的面向企业、面向社会、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上海市示范性特色民办高职院校”为目标;坚持公益办学,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产学交融”的高职办学之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以人才培养为中心,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发展的办学方针;秉承“诚信办校、质量立校、人才兴校、特色强校”的办学理念。
学院按照“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高职办学要求,不断深化校企合作,推进“理实一体、工学交替”的高职办学模式。与上汽集团、央企大唐集团、上海大众汽车公司、思科公司、上海海派玉雕协会、上海美术家协会、上海会展协会、北京国际会展中心等企业和行业加强校企合作,以培养学生的学业与未来工作岗位的“无缝对接”;同时,学院充分利用地处上海市嘉定区的优势,加强与嘉定职教集团和嘉定区内上百家企业合作,在提升学院为嘉定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同时,也为学生实习就业提供大量的机会,为国家和社会提供合格的高技能人才。
学院现有在校生5900多名,教职工422人,专任教师295人。专任教师中,45岁以下占81%以上、硕士以上占63%以上、高级职称占22%以上、中级职称占31%以上、双师素质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42%;历年来学院已为国家和社会培养6万余名高技能人才。学院现有纸质图书46万多册,3个数据库,2668台教学用计算机,116个网络多媒体教室;已建立94个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85个校内实验、实习、实训基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616.29万元。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嘉定校区(校本部):上海市嘉定区外冈冈峰公路68号
青浦校区:上海市青浦区华新新凤北路565号
2022级餐饮智能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空中乘务、护理、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国际商务、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在青浦校区就读,其余专业在嘉定校区就读。
□本科R专科
R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R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R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院校名称: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校纪委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无预留计划。
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商务日语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日语,其余专业教学语种为英语。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顺序志愿批次投档比例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批次投档比例不超过105%。如遇同分,以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若省市有特殊要求的,按各省市同分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2.各专业无专业级差分,以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
3.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4.凡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入校后需根据航司对身形体态的相关要求,进行专业复检。
5.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资格线,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总分排序,根据总分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遇同分则按各省市同分规则择优录取。
二、若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进行征集志愿,按照缺额计划进行投档录取;若生源仍不足时,我校可以按照省级招办要求参加降分或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四、内蒙古专业录取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学费标准
专业名称收费标准(元/学年)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宝玉石鉴定与加工、电子商务、国际商务(跨境贸易)、大数据与会计(助理会计师、涉外会计)、会展策划与管理、工业机器人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移动互联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商务日语、商务英语、学前教育、空中乘务、护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高本贯通)、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首饰设计与工艺、室内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18000数字媒体艺术设计19000餐饮智能管理20000
住宿费标准
嘉定校区:3000元/学年,青浦校区:3500元/学年
(沪教委民[2015]4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高校自主确定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还设立品学兼优综合奖学金、港澳知名人士及爱国侨胞唐翔千先生设立的奖、助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督。
举报电话:60675958*1012
学校官网:http://www.sicp.edu.cn
招生处(办)官网:http://zhaosheng.sicp.edu.cn/
咨询电话:021-59587531、021-60675958*1024、15618623306
微信公众号: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官方QQ群:529725638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院有上海市“精品课程”12门、市级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4项、市级教学团队5个、院级精品课程22门;教职工共发表学术论文230多篇,其中核心40余篇;主编或参编教材25种;市级以上科研立项70余项。近年来,学院师生参加各项赛事获奖数居同类院校之首。荣获市级以上组织奖、团体奖等各类奖项60多项;市级以上各等级奖项216人次,2019年组织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上海市“星光计划”第八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其中学院获上海市“星光计划”第八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区组织贡献奖和优秀组织奖,计算机系“物联网技术应用”“计算机网络应用”赛项代表上海市参加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决赛分获得全国二等奖、三等奖;上海市“星光计划”第八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在17个竞赛项目中获得一等奖7人次、二等奖6人次、三等奖25人次,5个团体一等奖和1个团体二等奖等好成绩,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四大品牌”上海市职业技能大赛“机器人操作与示教”项目中荣获一等奖;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比赛上海选拨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在“华为杯”网络技术大赛中,计算机信息系参赛学生几乎包揽头几项大奖,成绩斐然,其中1人获得特等奖、2人获得一等奖;第21届FHC国际烹饪烘焙艺术比赛中获得5银一铜;上海市第八届星光计划教师教学能力比赛中,我院教师获得1个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在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中,珠宝系谢建维同学参加“珠宝加工”赛项,顺利进入中国集训队。
1993年8月,原上海市高教局下达文件,同意筹办上海中华职业大学。
1994年3月,原上海市高教局下达沪高教办(94)121号文件,同意学校更名为上海中华侨光职业技术学院。
1999年7月,国家教育部组织专家批准学院为上海市独立设置、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定名为民办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
2003年4月11日,民办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简称新侨学院。
2011年11月,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工商学院并入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的通知,经上海市人民政府的批复,上海工商学院并入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依法办理各项手续,理顺合并后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012年底完成了全部的合并工作,上海工商学院青浦区新凤北路666号校区成为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青浦校区。
2014年7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发文,同意学院更名为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