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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英才学院

山东英才学院,创建于1998年6月,先后经历山东英才专修学院、山东英才职业技术学院、山东英才学院等阶段,是济南市第一所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先后被国家民政部、人社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等授予“全国先进社会组织”、“全国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等称号。
院校隶属
山东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
1998年6月
学校校训
自强不息,与时俱进
学校代码
13006
学校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英才路2号
学校官网
http://www.ycxy.com/
联系电话
0531-88253000
英文校名
Shandong Yingcai University
电子邮箱
yingcai@ycxy.com
学校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英才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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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学校现有南北两个校区,占地1837亩,建筑面积53.4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图书220万册。学校建设了机械加工、汽车维修、电子信息、学前教育、物流管理、建筑施工、商业营销、医学护理、艺术设计等13个设备先进、管理完善、高效运行的实训中心,建立了130余家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物流实训中心被山东省人民政府确定为全省八个物流人才培养基地之一,学前教育实训中心被教育部评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工1585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782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342人。教师队伍中拥有国家教学名师1人,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省级优秀教育工作者和省级优秀教师3人。双聘教师中,“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1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7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9人。

招生简章

为保障我校2022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依法治招和公正合理地选拔新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英才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英才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三条山东英才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名称:山东英才学院学校代码:13006

第五条学校地址:

南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英才路2号

北校区:山东济南济阳崔寨办事处孙大庄

第六条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学校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指导招生工作开展,凡属招生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与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八条健全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全程监督,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九条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执行教育部、各省教育招生部门关于2022年招生的各种文件规定。

第十一条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分数。

第十二条山东省、浙江省、海南省、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招生专业录取办法分别按照各自新高考改革方案中相关规定执行,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加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及本校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处理。录取时专业分配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的普通类专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美术类本、专科专业使用各省美术类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各省规定的美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山东省美术类专业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规定的比例投档,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综合分=统考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外省美术类考生,使用所在省的艺术类统考成绩,参照所在省份的美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进行录取。如所在省份无具体投档录取要求,我校将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课(含政策分)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当文化课成绩排名并列时,依次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排序,单科高者优先。

第十四条音乐、舞蹈类本专科专业使用各省音乐舞蹈类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各省规定的音乐、舞蹈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山东省音乐、舞蹈类专业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规定的比例投档,音乐类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舞蹈类专业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80%、文化成绩占20%计算。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外省音乐、舞蹈类考生,使用所在省的艺术类统考成绩,参照所在省份的音乐、舞蹈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进行录取。如所在省份无具体投档录取要求,我校将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此外,美术类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外语类专业要求无口吃,学前教育专业要求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无传染疾病及病毒携带。

第十六条英语类专业要求英语语种,不加试口语。

第十七条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状况,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第十八条考生可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及我校招生网查询录取结果。

第十九条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我校不设招生代理,对以山东英才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二十五条凡被我校普通本科录取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经学校组织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位证书;凡被我校普通专科(高职)录取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经学校组织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英才学院。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山东英才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88253000,0531-88253001

监督电话:0531-88253050

传真:0531-88257501

学校网址:http://www.sdycu.edu.com

学校招生网网址:http://zsw.sdycu.edu.cn/

电子邮箱:zsbycxy@126.com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校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山东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获批山东省高等学校和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共30项,获得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10项。学校实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等主要项目领域全覆盖,共主持承担国家级课题35项,主持省部级科研课题116项,承接横向委托课题110项;获得省级和厅级奖励140项;教师在各类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974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622篇。

历史沿革

山东英才专修学院

1999年4月,济南市教委批准济南英才高级中学成立。

2000年6月,英才学院被省教育厅批准为山东师范大学二级学院,具备了培养高职大学生的资格。

2001年3月,中共山东英才学院委员会成立,夏季亭院长任党委书记。

山东英才职业技术学院

2002年7月,山东省人民政府正式下文批准在山东英才专修学院基础上建立山东英才职业技术学院。

2002年,学校与清华大学合作办学,开展IT专业和专升本教育,成为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IT项目合作院校。

2003年5月,学校与山东省实验中学联办山东省实验中学英才高中。

2005年,山东博大专修学院并入。

2006年7月,学校将ISO9000贯标认证引入教育服务和党建工作中。

2007年3月,学校与韩国京畿工业大学等院校签订合作交流协议书,合作举办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教育项目。

2007年12月19日至21日,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组莅临学校进行申办本科院校评估。

山东英才学院

2008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山东英才学院。

2009年,济阳校区建设正式启动;学校和山东师范大学举行了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挂牌仪式。

2011年,学校被评为“山东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

2012年,学校被授予全国“大学生KAB创业教育基地”和全国“大学生KAB创业俱乐部”两项称号。

2013年,学校入选教育部应用科技大学改革试点战略研究项目组。

2014年,学校被省教育厅、财政厅批准为山东省本科特色名校建设单位。

2016年,学校作为山东省高校代表参加了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

2017年,被山东省学位委员会确定为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培育建设单位。

2018年7月,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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