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设的百年名校——西南交通大学按照高标准、高起点的要求创办、以轨道交通特色立校的一所全日制工科类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学院设有轨道交通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商学院、外语系、基础部、思政部等教学单位,开办本专科专业39个,面向全国13个省市招生,现有在校学生15000余人。
学院弘扬“明德励志、务实创新、竢实扬华、自强不息”的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学生第一”的办学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把每个学生培养成才”的办学宗旨,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强校、人才兴校”的办学战略,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的基础上,打造“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推进“宽基础、多口径、强能力、高素质”为特征的“现场工程师”应用型人才培养。
学院坚持“立足西部,面向全国,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建设应用技术型大学,打造国内独立本科院校”的发展定位,坚持以轨道交通为特色学科,土木工程为支撑学科,以商科类专业为延伸学科的发展观,充分利用西南交通大学的师资优势、专业优势和行业背景,依托西南交通大学国家特色专业、省级特色专业、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不断完善教学计划,优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建成涵盖轨道交通、土木工程以及商学相关专业的现代化理实一体化实验实训中心。坚持凝聚特色、彰显亮点、兼顾发展,强化与成都地铁、京东商贸、希望集团等企业在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和交流,注重提升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切实做好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学院积极开展国际教育合作,为报读学校学生提供方便的出国留学途径,并已纳入西南交通大学与加拿大、美国等国家(1+2+1、2+2)国际联合培养体系,努力为国家培养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
学院积极拓展“全过程”的校企合作,通过订单培养、“3+1”、“2+1”等模式,先后与成都地铁、成都现代有轨电车、成都铁路局、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京东商贸等多家企业合作,实现毕业生与企业的无缝对接。自2013年起,连续五届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均保持在96%以上,名列全国同类院校前茅,学院办学受到社会、家长和学生的广泛认可。
2015年以来,希望学院按照国家教育改革的要求,立足“转型改革、创新发展”,积极进行应用型人才培养,作为四川省三所整体转型本科院校之一,现已步入国家教育改革的行列。
第一条为依法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法规,并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国标代码:14262;
第三条学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8号(成都校区),注册地址南充校区因学院已迁往成都办学,南充校区不再进行招生及教学任务。
第四条我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由西南交通大学举办的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独立学院,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五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凡完成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国家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六条学院招生的主要对象为:普通高考学生,实行全日制学习形式。
第七条学习年限:本科建筑学专业学制为五年,其他本科专业学制为四年;专科专业学制为三年。
第八条招生计划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分专业、分省招生计划,经四川省教育厅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院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按照各省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按相关省份的规定,一般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一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理科生按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科生按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的顺序依次投档。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将其调录到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第十二条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在第一志愿报考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的考生未录取满额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
第十三条在同档专业志愿内,按照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将调录到其它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第十四条我院原则上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指定的加分政策。
第十五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不限制往届生与应届生的录取比例及男女生录取比例。
第十七条在录取过程中,将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考虑。
第十九条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二十条学费退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多项资助措施。
第二十二条录取结束之后,将在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网站上及时公布录取结果;考生还可以通过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进行查询。
第二十三条联系方式
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swjtuhc.cn
电子邮箱:1220068777@qq.com
联系电话:028-67935795、67935868、67935799、67932299(传真)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8号(成都校区)
第二十四条招生工作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28-67935801。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处具体实施,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不收取任何与招生相关的额外费用。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院积极拓展“全方位”“全过程”的校企合作,通过订单培养、“3+1”、“2+1”等模式,先后与成都现代有轨电车、成都铁路局、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京东商贸等多家企业合作,实现毕业生与企业的无缝对接。自2013年起,连续七届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均保持在96%以上,名列全国同类院校前茅,学院办学受到社会、家长和学生的广泛认可。
2009年6月17日,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在四川省南充市正式成立。学院获教育部批准,同年8月正式启动招生。
2013年9月,学院搬迁至成都市金堂县。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