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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

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始建于1995年,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院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学院两个校区分别坐落在高校林立的哈尔滨利民开发区学院路和哈东新区大学城。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是国家示范性软件技术学院、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黑龙江省动漫人才培养基地、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
院校隶属
黑龙江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
1995年
学校校训
规范严谨,精益求精
学校代码
11635
学校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9号
学校官网
http://www.hxci.com.cn
联系电话
0451-58607888
英文校名
Harbin Institute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电子邮箱
hxcizsb@126.com
学校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9号
目录

学校简介

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始建于1995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普通本科高等院校。20年励精图治,现拥有两个校区,分别坐落在江北学院路和哈东(宾西)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校园占地面积1044亩(69.6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5.5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225万元,纸质藏书79.24万册。

学校现开设本科专业8个,专科专业26个,其中市重点支持建设专业4个,国家重点建设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重点专业7个,全国电子信息产业紧缺人才培养基地1个。发挥计算机等信息类专业优势,通过不断扩展校企合作领域,了解企事业单位的需求,承揽企业真实项目;通过应用性科研服务应用型人才培养,增加教师、学生融入社会、了解实际的机会,形成校企共育局面,为教师开展应用型科研孵化创造条件。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企业思维能力、项目创新能力、生活工作环境适应能力,与微软、苹果、阿里巴巴、联想等世界500强中信息类企业开展了合作,并通过体制机制的突破实现深度合作。学校设立专项经费支持建设企业需求的实验实训室、科研工作室等;吸引企业工程师多承担专业实践课程教学;将企业实际工作项目引进学生实践课程中;鼓励专业与企业合作开发课程。目前,软件工程专业与苹果、微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与思科、联想、惠普,电子商务专业与阿里巴巴、百度、京东等企业均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校企双方人员组成了专业建设委员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建设支撑职业能力培养的实验室、科研室、校内外实践基地,共同开发针对职业岗位的核心课程和实训。

学校作为教育部“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校园网络实现全覆盖。具有现代特色的"微课程"、"移动学习"、"网络教研"等新型网络学习体系的建设,以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高科技知识的应用,拓展了学生的视野,提高了学生创新能力,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毕业生大多就业于北京、上海、深圳、大连、哈尔滨等一线城市,部分学生进入苹果、华为、阿里巴巴、联想等企业就职。

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正是以不俗的前瞻意识,脚踏实地办学实践,一步一个脚印,硕果累累,成绩斐然:2003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软件技术学院;2004年,被国家劳动部、信息产业部联合批准为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07年,教育部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结论为“优秀”;2009年,被黑龙江省政府批准为黑龙江省动漫人才培养基地;2012年,被列为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

师资力量

学校专任教师477人,高级职称比例达到40.25%;具有双师素质的教师194人,占专任教师的40.67%。

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章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简称哈信息。英文译名为HarbinInstituteofInformationTechnology,英文缩写为HIIT。学校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9号。学校在哈尔滨市设有哈东校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9号)、江北校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950号)。

第三条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五条学生学业期满,本科毕业生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同时颁发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高职(专科)毕业生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监督,同时欢迎考生和家长、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审议学校招生章程,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过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八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开展学校招生录取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一)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专业结构布局、各专业办学定位以及毕业生就业等实际,科学制定年度招生工作计划。

(二)负责对上、对外、对内招生工作的全面组织和协调,不断健全相应运行机制。

(三)研究、论证、编制、报批学校招生规模计划和年度招生计划。

(四)多渠道、多措施加强学校的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宣传材料。

(五)加强对招生政策的研究,跟踪国家和生源省份的招生政策,积极参加招生政策的研究、探索。

(六)组织实施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七)负责录取信息发布、名册汇总、材料转递、有关文件的归档及年度招生录取工作的分析、汇总。

(八)了解全国各高校的招生形势,接待来人、来电、网上等各类形式的咨询。

(九)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完成生源质量的分析。

(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数,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105%以内。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学校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学校按投档成绩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成绩)确定考生的录取顺序。

第十四条学校原则上按照考生投档先后的顺序,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为考生分配专业,专业之间无级差,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对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不退档。考生的专业分配按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成绩)排队;若考生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成绩)相同,按照预录专业所属科类参照不同单科成绩安排专业,具体为:

(一)预录专业为理工类,以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安排专业。

(二)预录专业为文史类,以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安排专业。

(三)预录专业为中职对口升学类,以技能操作测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安排专业。

(四)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顺序为单科成绩高者安排专业。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

若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做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在内蒙古自治区动态志愿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在综合改革省份,如我校录取原则与综合改革省份相关规定不符,则按照综合改革省份相关规定录取。

第十七条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术科考试,我校使用招生省份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成绩,不再组织专业课校考,在专业课省统考成绩达到招生省份本科合格线和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招生省份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成绩)相同,以专业课、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确定考生录取顺序。

若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做退档处理。

河南省艺术类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成绩)确定考生的录取顺序。如河南省艺术类投档成绩有特殊规定,则按排序成绩=专业课成绩排序进行投档录取。

第十八条本科所有专业均学制肆年,高职(专科)所有专业均学制叁年。

第五章其它

第十九条学校根据黑龙江省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学费、住宿费以招生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或见我校当年度新生《入学须知》。

第二十条学校严格贯彻、执行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招生政策。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及个人进行严肃处理,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

第二十一条学校通过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信息。学校招生计划、专业介绍等详细情况见学校招生网站及招生简章。

第二十二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学校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贷款。

第二十三条2022级普通高考全体新生在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江北校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950号)报到入学。

第二十四条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0451-58607888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9号

邮政编码:150431

学校网址:https://www.greathiit.com/

电子信箱:hxcizsb@126.com

乘车路线:

哈东校区:哈尔滨火车站前乘6路公共汽车到哈东站,换乘三棵树公路客运站发往宾县的天元集团客车,在宾西大学城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下车即到。

江北校区:哈尔滨火车站前乘14路公共汽车到“公路大桥”站下车,换乘213路公共汽车到“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下车即到。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并即时废止以往有关规定。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将制定相应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文化传统

学校坚持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中心,将品格、知识、能力“三位一体”的教育理念,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以培养“卓越IT工程师”为育人目标,恪守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形成了“规范严谨,精益求精”的校训和“积极、踏实、开放、学习”的校风。2003年,学校与哈尔滨工业大学成为黑龙江省仅有的两所进入国家35所示范性软件学院的院校,是国家劳动部、信息产业部联合批准的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在教育部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后结论为“优秀”,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

历史沿革

1995年,哈尔滨华夏计算机专修学院创建。

2002年,哈尔滨华夏计算机专修学院升格为哈尔滨华夏计算机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哈尔滨华夏计算机职业技术学院升格为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

(以上数据截至2019年6月,具体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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