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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戏曲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成立于1950年1月28日,是新中国成立的第一所戏曲学校,也是一所独立建制的培养戏曲艺术高级专门人才的大学,是中国戏曲教育的较高学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与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也是教育部第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北京戏曲文化传承与发展研究基地、北京市哲社管理二级单位。中国戏曲学院在全国戏曲教育领域中发挥着引领和示范作用,被誉为“中国高端戏曲人才培养的摇篮”。
院校隶属
北京市
创建时间
1950年
学校校训
德艺双馨,继往开来
学校代码
10049
学校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
学校官网
http://www.nacta.edu.cn
联系电话
010-63339858
英文校名
National Academy of Chinese Theatre Arts
电子邮箱
zsb@nacta.cn
学校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
目录

学校简介

中国戏曲学院以其专业较为完备、培养体系较为健全、优质师资较为集中、输送高端专业人才较多、业内贡献较大,在全国戏曲教育领域中发挥着引领和示范作用,被誉为“中国高端戏曲人才培养的摇篮”。

学院现有“戏剧与影视学”“音乐与舞蹈学”和“艺术学理论”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及15个专业、28个本科专业方向。其中,戏剧戏曲学为北京市重点学科,表演(京剧)、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一流建设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作曲)、动画为省部级一流建设专业,表演(京剧器乐)为省部级特色专业。现有在校生2469人,教职员工423人。

学院目前设有京剧系、表演系、导演系、音乐系、戏曲文学系、舞台美术系、新媒体艺术系、国际文化交流系以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体育部、继续教育部等教育教学单位,下设附中。形成了包括戏曲中等教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以及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在内的,具有国戏鲜明特色的戏曲人才培养格局。

建校70多年来,中国戏曲学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坚持扎根中国大地办戏曲教育,秉承“德艺双馨、继往开来”的校训,以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己任,在戏曲人才培养、戏曲科研与创作、服务社会、文化传承与创新和国际文化交流合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坚定和增强民族文化自信、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戏曲领域形成生动实践作出了突出贡献。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1年09月,请以官网为准。

师资力量

梯队布局合理,其中有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成果显著的老教授、老专家;也有取得一定科研成绩、在戏曲专业领域有所建树的中青年骨干教师;更有在戏曲表演和戏曲研究领域有较高造诣的著名领军人物。以上人员在年龄结构上是老中青搭配,其中最年轻的教师年龄为27岁,大多数教师年龄在35-55岁之间。在职称结构上,也是中、高级职称紧密协调。在所研究的项目中,科研成果形式多种多样,有学术著作、学术论文,也有专业教材、多媒体教学课件、剧目创作整理、调研报告等。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0年10月,请以官网为准。

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称招生省份)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中国戏曲学院实际情况,为保证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中国戏曲学院,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中国戏曲学院是全国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培养戏曲艺术高级专门人才的大学,是中国戏曲教育的最高学府。学校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对合格本科毕业生颁发学校名称为“中国戏曲学院”的普通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办公室、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领导下依据国家招生政策,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等。

第七条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和各系主任、教师代表等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本科生、本科学历的留学生招生工作。

第八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本科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办公室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教委的要求,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需求、就业情况等因素,编制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由党委常委会、院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2022年中国戏曲学院面向全国计划招收本科生455人(最终以教育部网站公布的计划数为准),设置校考的艺术类专业无分省计划,文理兼招,各专业计划详见中国戏曲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简章。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招生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四章录取

第十二条招生录取规则

1.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批次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报名,并按本省要求参加相应专业的省统考科类考试(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且成绩合格。考试时间、类别、科目及相关要求按照考生所在省的规定进行。统考合格且取得学院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才有资格被学院录取。

2.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须参加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课考试。

3.校考艺术类专业对于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六省市的选考科目要求不限,对于河北、辽宁、江苏、湖北、湖南、广东、福建、重庆八省市的首选科目要求为历史或物理,次选科目要求为不限,其它按照分省计划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和报考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4.调档比例:我校根据在各招生省份的专业批次、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艺术类专业批次的考生全部调档;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为100%。

5.校考专业录取时,对取得多个专业合格资格的考生,按照高考志愿专业顺序录取,优先录取高考第一专业志愿。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非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按照高考志愿专业顺序录取,优先录取高考第一专业志愿,计划未完成时,再录取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按分数优先原则(分数清)进行录取。

6.所有专业录取时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

7.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8.设置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不分文理,自主划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自划线)。自划线根据学院不同专业的特点,全面考虑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并参考北京市2022年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而划定。学校将根据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要求,对专业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录取自划线的考生,按以下原则录取:

(1)京剧系、表演系、导演系、音乐系所有专业:

表演(京剧器乐)、表演(京剧表演)、表演(戏曲形体教育)、表演(昆曲表演)、表演(多剧种表演)、表演(昆曲器乐)、表演(多剧种器乐)、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导演)、音乐表演(民族器乐)、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作曲)、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制作)、录音艺术(音响艺术设计)专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学校录取自划线,按专业校考成绩排名录取。校考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者。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2)舞台美术系所有专业: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曲舞台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灯光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装造型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戏曲服装设计)专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学校录取自划线,按综合成绩排名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者。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750×50%+(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750×50%

9.非校考艺术类专业和普通类招生专业,按以下原则录取:

(1)新媒体艺术系所有专业:

动画、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省级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级统考本科合格线且总分不低于满分的75%(四舍五入取整);

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计划省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者。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750×5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50%

(2)普通类招生专业:

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学)、文化产业管理专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计划省的相应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艺术管理(国际文化交流)专业:外语单科成绩达到110分,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计划省的相应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语种要求:学校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入学后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

2.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补充规定。

3.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前辅导班,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学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按照北京市教委和北京市发改委的规定,学生住宿费每学年900元。学费标准如下:

专业名称

学费(元/年)

表演(京剧器乐)、表演(京剧表演)、表演(昆曲表演)、表演(多剧种表演)、表演(昆曲器乐)、表演(多剧种器乐)、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作曲)

免学费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制作)、音乐学、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学)、艺术管理(国际文化交流)、文化产业管理

8000

表演(戏曲形体教育)、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导演)、音乐表演(民族器乐)、录音艺术(音响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曲舞台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灯光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装造型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戏曲服装设计)、动画、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10000

第十五条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我校严格履行程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评审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校内奖学金等奖励资助项目;认真执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资助、地方政府资助政策,“应助尽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上级规定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所在地。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学籍。

第十七条中国戏曲学院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10-63339858,招生监察办公室电话:010-63351562。

学校官方网址:www.nacta.edu.cn

本科招生网址:zs.nacta.edu.cn

第十八条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高考平台、学校官网和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发布。

第十九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招生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对于各种媒体平台公布的学校招生章程,若有不一致,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中国戏曲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科研成果方面

傅谨教授的专著《草根的力量——台州戏班的田野调查与研究》和海震教授编著的教材《中国戏曲音乐史》分别获文化部全国文化艺术科研优秀成果奖二、三等奖。在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方面,傅谨教授所著《二十世纪中国戏剧导论》和《薪火相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与实践》、冉常建教授所著《表意主义戏剧—中国戏曲本质论》、谢柏梁教授所著《中华戏曲文化学》、王云亮教授所著《话语的转型:以宗白华的中国画理论为解析案例》以及李小红副研究员所著《<鼎峙春秋>研究》均有力地支持了学科专业建设,促进了学院科研水平不断提高。

人才成果方面

学院创新团队项目“京剧新剧目创作模式研究”,由享有国际声誉的著名戏曲表演艺术家张火丁教授担任项目负责人。这个项目具有很高的舞台实践与理论研究价值。另外,2013年以来,本院有5个长城学者项目,12个青年拔尖人才研究项目,10个青年英才计划项目,6个组织部优秀人才项目,也都具有很高的研究层次和学术价值,对提高本院的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

创作实践方面

学院积极参与重大艺术创作,完成各级优秀戏曲剧本创作扶持和优秀经典戏曲剧目影视创作,创编了《白蛇传》、《梁祝》和《长征组歌》等一批批具有民族性、时代性以及学院风格的优秀作品,本院还获得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提名奖、全国优秀剧目奖、国际戏剧协会(ITI)音乐戏剧奖等奖项。此外,学院倡议成立了“中国戏曲教育联盟”,与全国65所戏曲人才培养院校团结协作,抱团发展;承办了由中宣部、文旅部主办的体现国家文化价值导向的2017、2018、2019年“新年戏曲晚会”;参加“一带一路”第二届国际高峰论坛及“亚洲文明嘉年华”演出;承办文旅部主办的第三届“梨花杯”全国青少年戏曲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和戏曲艺术人才培养“千人计划”(1-5期)及“名家传戏——当代戏曲名家收徒传艺工程”;承办北京市教委“国戏杯”全国学生戏曲大赛等各项重大活动。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0年10月,请以官网为准。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院徽中央是以“曲”字为造型的艺术图案,外环上下为学院的中英文名称,颜色为红白相间。

精神文化

院训:德艺双馨,继往开来

1995年5月,江泽民主席为中国戏曲学院建校45周年的题词“德艺双馨,继往开来”,学院将其作为院训。

社团文化

据2021年9月学院官网显示,学院开办了中国戏曲学院红十字会学生分会、国戏志愿者协会简介、戏友社、梨韵丝影服装社、中国戏曲学院九月文学社、国戏足球社、国戏之声广播台、书画社简介、国戏摄影爱好者协会、人文学社简介、乒乓球社、排球羽毛球社、国戏篮球社、国风乐社、东土动漫社、大学生艺术团简介、中国戏曲学院大学生心理学社、天幕玫瑰工作室等社团,开展具有学生特点、国戏特色、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各种文体活动。

学院的一二·九戏曲艺术节、五月青春艺术节、国戏体育节为品牌活动。

历史沿革

1978年10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升格为中国戏曲学院,并招收第一届本科生。

1985年,学院表演系和音乐系的中专部合并,成立了中国戏曲学院附属中等戏曲学校。

2000年,划转北京市。同年迁至丰台区万泉寺400号。

2013年,获批“北京戏曲文化传承与发展研究基地”。

2014年,文化部和北京市政府签署了共建中国戏曲学院的协议。

2016年,获批“北京市哲社管理二级单位”。

2018年11月,学院京剧传承基地入选教育部第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

以上信息源自网络,数据截止至2021年09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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