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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度量衡

统一度量衡指的是商鞅变法前,秦国各地度量衡不统一,为了保证国家的赋税收入,商鞅制造了标准的度量衡器,制造标准的度量衡器,要求全国统一施行,如今传世之“商鞅量”,上有铭文记有秦孝公监造。统一度量衡的出现对赋税制和俸禄制的统一产生了积极作用,有利于消除割据势力的影响,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奠定了基础。
目录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统一度量衡

所属年代:战国

所属国家:秦国

事件介绍

“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为升”。从“商鞅量”中得知,商鞅规定的1标准尺约合今0.23公尺,1标准升约合今0.2公升。由量器及其铭文可知,当时统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严肃认真的。商鞅还统一了斗、桶、权、衡、丈、尺等度量衡。要求秦国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犯。

战国时期,各国度量衡的标准不一,如北朝魏、齐一斗等于古二斗(古斗指王莽时所定的标准),一斤等于古二斤;北周则一斗比古斗仅大百分之六,一斤比古斤仅多二两;南齐则一斗等于古一斗五升,一斤等于古一斤八两。长度方面,北朝一尺比古尺增二至三寸,南朝则增不到一寸。

全国度量衡的不一致,给工商业发展带来很大不便,于是隋文帝作了统一的规定:隋一尺等于古尺一尺二寸八分,等于南朝的一尺二寸;隋一斗等于古斗三斗;隋一斤等于古三斤,并下令在全国推行。度量衡的统一对全国经济的发展起了推动作用。清代顾炎武在《日知录》中曾说:“三代以来,权量之制,自隋文帝一变。”唐承隋制,基本以此为准,唐以后虽稍有变动,但基本仍保持隋制。

秦始皇统一的度量衡统一度量衡古代商鞅变法前,秦国各地度量衡不统一。为了保证国家的赋税收入,制造标准的度量衡器,要求全国统一施行。1标准尺约合今0.23公尺,1标准升约合今0.2公升。统一斗、桶、权、衡、丈、尺等度量衡。要求秦国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犯。

统一的意义

第一、全国上下有了标准的度量准则,为人们从事经济文化交流活动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第二、对赋税制和俸禄制的统一产生了积极作用;

第三、有利于消除割据势力的影响;

第四、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奠定了基础。利用《商鞅铜方升》插图,加深对商鞅统一度量衡的认识。

现代情况说明中国古代的度量衡制度极为混乱。不同朝代之间有差异,同一朝代的不同地区之间有差异。这是不争的事实。1930年代,南京国民政府为了与国际接轨,并统一中国度量衡制度,解决不同地区之间度量衡差异给经济发展带来的障碍,促进经济发展,进行了度量衡改革。

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习惯需要,将“库平营造制”改革为“市制”,为与国际接轨,将“市制”与国际标准制方便换算。特将“一营造尺”改为“一市尺”,等于33.33厘米=0.3米;一公里等于二市里。“一库平斤”改为“一市斤”等于500克=0.5公斤。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在1950年之时,一米等于3市尺。但是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南京国民政府的改革度量衡制度并不是很彻底,在很多地方,由于政令不一,各种度量衡的计算单位仍在混用。这种情况一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后,1959年国务院下达《关于统一我国计量制度的命令》后才得到彻底的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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