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贸易争端(TradedisputesbetweenChinaandtheUnitedStates),又称中美贸易战、中美贸易摩擦,是中美经济关系中的重要问题。贸易争端主要发生在两个方面:一是中国比较具有优势的出口领域;二是中国没有优势的进口和技术知识领域。前者基本上是竞争性的,而后者是市场不完全起作用的,它们对两国经济福利和长期发展的影响是不同的。
2019年9月11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10月,美国商务部称将自10月31日起对中国3000亿美元加征关税清单产品启动排除程序。12月13日,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文本达成一致,美方将履行分阶段取消对华产品加征关税的相关承诺,加征关税将由升到降。12月19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单。
当地时间2020年1月15日上午,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签署仪式在美国白宫东厅举行。中方代表刘鹤与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共同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经济贸易协议》的文本并致辞。
2021年6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最近一周来,刘鹤副总理与戴琪大使和耶伦财长分别通话,两次都是50分钟左右的视频通话。2022年3月23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发表声明,宣布重新豁免对352项从中国进口商品的关税,该新规定将适用于在2021年10月12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进口自中国的商品。
中美贸易关系自从两国建立贸易关系以来就在摩擦和曲折中发展。一年一度的最惠国待遇审议,与贸易有关或者无关的人权问题,正是中国“入世”前中美贸易关系特点的真实写照。中国“入世”随着两国经贸关系的发展,贸易摩擦出现的频率反倒有所增加,美国成为了与中国发生贸易摩擦最多、最激烈的国家。美国公司对海外竞争对手提出的倾销指控中,有20%以上涉及中国。尽管庞大的美国市场和迅速崛起的中国市场,以及日益密切的经贸往来,使得这两个国家相互之间存在巨大的经济利益,但是如此激烈的贸易摩擦,不禁让人担心中美经贸关系的前景。美国贸易不是单纯的经济决策,而是经济利益和政治现实的平衡。
中美贸易争端指在国际贸易中,中国与美国之间在进行贸易往来的过程中,在贸易平衡上所产生的影响,例如中国对美国的轮胎出口会影响到美国国内轮胎企业而导致两国之间的矛盾发生。
中美贸易争端一直不断,2003年至2005年末,由美国单方面挑起的一系列贸易摩擦给中美贸易关系蒙上了浓重的阴影,贸易大战似乎一触即发,中美两国进入了前所未有的贸易摩擦期。中美贸易摩擦作为中美经贸关系的一部分随中美政治关系的发展和国际局势的变幻而发生变化。2018年,特朗普政府不顾中方劝阻,执意发动贸易战,掀起了又一轮的中美贸易争端。
赵瑾曾提出,引起中美双方贸易摩擦的原因和类型归纳为五种:因一方某些进口激增或者进口限制引起的微观经济摩擦;双方贸易不平衡导致的宏观经济摩擦;与国际投资有关的投资摩擦;因双方贸易制度不同引发的摩擦;因为技术性贸易壁垒引起的技术摩擦。实际上,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贸易摩擦在所难免。我国是发展中的大国,市场经济制度还不完善,政治制度、美国文化传统和中国都有很大的差异,出现一些贸易摩擦属于正常现象。
中美建交特别是中国的“入世”促进了两国经济贸易往来,但长期存在于两国贸易关系中的一些问题,例如汇率问题、贸易不平等问题等,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随着两国经济融合进一步加深,双方在制度方面还会发生很多的碰撞,产生各种问题。
近年来,随着中美经贸关系的快速发展,双边贸易摩擦也呈现日益加剧的趋势。贸易不平衡、纺织品特保、对华反倾销等问题构成了中美贸易摩擦的主要内容。中美两国经济利益的争夺、美国国内贸易保护主义的回流以及美国对中国的战略遏制等是双边贸易摩擦日益增多的主要原因。贸易摩擦对中美经贸关系的发展带来了较大的消极影响。
中美贸易摩擦主要是以微观经济摩擦为主,但还会扩大到其他领域。2003年的人民币汇率问题已经是宏观经济摩擦,而且一直持续。正如“入世”并没有减少中美贸易摩擦一样,“入世”也难以保证中国不会面临或多或少限制。未来的中美贸易可能扩展到包括劳动标准、补贴、卫生检验标准、安全问题、贸易不平等、与投资和贸易有关的制度安排等多领域中。
1、公平贸易取代自由贸易。美国在战后到20世纪70年代这段时间的主调是自由贸易。70年代以后因为巨额贸易赤字等问题开始转向公平贸易政策,其基本观点是认为美国市场开放度远远高于别国。而最终美国从中增强了自己的竞争力,而且常常借此来以经济手段来制裁其他国家,这就导致别的国家不服,从而贸易摩擦就产生了。
2、偏重双重标准和单边标准主义。这种双重标准和单边主义行动,很容易招致其他国家的报复行动,贸易摩擦就在所难免了。
3、利益集团对贸易政策有重要影响。各种利益集团为了实现共同的目标和利益积极影响美国立法和其他政策决策,对直接或间接关系到其成员的公共关系决策施加影响。在美国的特有制度下,我们经常会看到,对于有利于美国的事情,美国政界睁只眼闭只眼,而对于不利于美国的事情,会立刻有反对意见。
4、国会管理贸易。美国的宪法规定,国会有管理同外国贸易的商务合同,并制定和征收关税的权利。美国的行政部门更具国际视野却不能制定对外贸易政策,更注重本地区利益的议员却可以制定对外贸易政策,因此贸易保护主义经常得到体现。
5、代言制度。在美国的民主制度下,议员和政府官员往往是某种利益的代言人。在选举的制度下,个人影响力和知名度对于前途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美国的政界人士不是本人拥有巨额的财产就是能得到他人的资助。官员当选后,资助的要求就可以得到体现,因此就很容易因为某些官员的一些利益而导致贸易摩擦。
政府方面,应把握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趋势,及时调整经济与贸易发展战略,按照科学发展观所要求的增长模式,在处理外需和内需的关系上,采取更加均衡的战略。政府要积极参与国际谈判,在贸易壁垒制定的标准和规则方面,中国要有一席之地。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融入WTO多边贸易体制和区域经济一体化中,我们应加快制度的调整和创新,尽快建立符合WTO规则的、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消除可能诱发国际贸易摩擦的制度因素。建立贸易摩擦预警机制,政府有关部门应实时跟踪一些产品的出口贸易情况,防止可能爆发的贸易摩擦。
中国加入WTO已经17年,中国企业应进一步熟悉WTO争端的解决机制并熟练掌握WTO争端解决机制规则,为抑制贸易战、打赢贸易战做好准备。具体而言,发生贸易争端时,解决贸易争端、平息贸易摩擦的办法之一就是拿起世界贸易组织争端机制这个武器,争取以磋商方式解决争端。而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提高企业竞争力,从提高产品档次,形成产品的个性化竞争优势入手,打造产品国际品牌,这是解决贸易摩擦的根本途径。积极实施走出去的战略,不仅可以使东道国对进口的保护措施失去原有的威力,而且还可以打开新的市场,将发生贸易摩擦的风险降至最低。
利用利益关系解决贸易摩擦。当今世界,存在着一条公认的真理:没有永恒的敌人,也没有永恒的朋友,永恒的东西是利益。美国跨国公司加快了对华投资的发展,以利用中国廉价的智力资源劳力资源。对华经贸中的巨大的商业利益对美国一些行业和公司具有生死攸关的重要意义。这种日益发展的对华利益集团将是中国可充分利用的经济资源和政治资源。
2018年7月11日,美国参议院以88:11的压倒性票数通过了一项决议,约束特朗普的关税权力。美国参议院以国家安全为由通过该项决议,呼吁特朗普加征关税时应得到美国国会的批准。
2018年7月16日,美国将中国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指称中国政府针对美钢铝232措施实施的应对措施不符合世贸组织的有关规则。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指出,美钢铝232措施以“国家安全”为名,行贸易保护主义之实,这已成为世贸组织众多成员的共识。美方措施是对多边贸易规则的严重破坏,损害了包括中国在内的世贸组织成员的正当权益。中方已按世贸规则向美方提出补偿磋商请求,但美方拒绝予以回应。中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相关规定,不得不采取进一步行动,以平衡美钢铝232措施对中方造成的利益损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中方措施是维护国家利益和多边贸易体制的必要举措,是正当的,也是符合多边贸易规则的。
在美方公布拟对中国20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之后,中方已经于2018年8月3日公布了针对自美进口约600亿美元商品加征关税的反制措施,商品清单已经公布。
2018年8月22-24日中美双方就经贸问题在华盛顿举行的副部级磋商结束后,双方工作层仍在继续保持接触和沟通,就彼此关心的问题交换意见,致力于解决中美经贸问题。
2018年9月6日下午举行的商务部例行发布会上,美国对华2000亿美元输美商品征税征询公众意见结束,尽管超过9成参与者持反对意见,但有消息称特朗普寻求在公众意见征询期结束后继续推进对华关税措施,商务部明确回应将反制。
2018年9月9日,中方向世贸组织提出了贸易报复授权申请。在提交的文件中,中方估计每年约有70.43亿美元的商品受到了美国反倾销措施的影响,中方要求实施等额报复,并表示将根据最新的数据每年更新。
2018年9月18日,美国政府宣布实施对从中国进口的约2000亿美元商品加征关税的措施,自2018年9月24日起加征关税税率为10%,2019年1月1日起加征关税税率提高到25%。
2018年9月21日,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将召开特别会议,讨论中国诉美反倾销措施世贸争端案。
2018年9月2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关于中美经贸摩擦的事实与中方立场》白皮书。
2018年12月1日晚上10点30分许,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部长王毅就中美元首会晤举行中外媒体吹风会。王毅在会上说,中美双方就经贸问题进行的讨论十分积极,富有建设性,两国元首达成共识,停止相互加征新的关税。
2019年6月2日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关于中美经贸磋商的中方立场》白皮书,并举行新闻发布会。
2019年7月4日,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在发布会上表示,双方经贸团队一直保持着沟通,如果有进一步的信息,将及时发布。
2019年7月9日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中美全面经济对话中方牵头人刘鹤应约与美国贸易代表莱特希泽、财政部长姆努钦通话,就落实两国元首大阪会晤共识交换意见。商务部部长钟山参加通话。
2019年8月5日,由于日前美方宣称拟对3000亿美元中国输美商品加征10%关税,严重违背中美两国元首大阪会晤共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8月3日后新成交的美国农产品采购暂不排除进口加征关税,中国相关企业已暂停采购美国农产品。中方有关部门表示,中国市场容量大,进口美国优质农产品前景光明,但希望美方认真落实中美两国元首大阪会晤达成的共识,言而有信,落实承诺,为两国农业领域合作创造必要条件。
2019年8月24日,美方宣布将提高对约5500亿美元中国输美商品加征关税的税率,中方对此坚决反对。这种单边、霸凌的贸易保护主义和极限施压行径,违背中美两国元首共识,违背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原则,严重破坏多边贸易体制和正常国际贸易秩序,必将自食其果。中方强烈敦促美方不要误判形势,不要低估中国人民的决心,立即停止错误做法,否则一切后果将由美方承担。
2019年9月1日,美国对华3000亿美元输美产品中第一批加征15%关税措施正式实施,中国就此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提起诉讼。美方的征税措施严重违背中美两国元首大阪会晤共识,中方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中方将根据世贸组织相关规则,坚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坚决捍卫多边贸易体系和国际贸易秩序。
2020年9月15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我诉美301关税措施世贸争端案专家组裁决答记者问。发言人表示:中方对专家组做出的客观、公正裁决表示赞赏。中方将美方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的错误做法诉诸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也彰显了中方尊重世贸组织规则、维护多边贸易体制权威性的坚定决心。
2019年9月12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中美双方经贸团队一直保持着有效的沟通,按照双方牵头人上周通话商定,双方工作层将于近期见面,开展认真磋商,为下一步中美经贸高级别磋商做好充分准备。关于恢复自美国进口农产品,中方企业已经开始就采购美国农产品进行询价,大豆、猪肉都在询价范围内。
2019年9月25日,美方公布了三份对中国加征关税商品的排除清单,涉及400多项商品。中方支持相关企业继续按照市场化原则和WTO规则,自美采购一定数量大豆、猪肉及制品等农产品,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将继续对上述采购予以加征关税排除。
2019年10月12日(当地时间周五下午),特朗普在白宫表示,美中经贸磋商取得了实质性的第一阶段成果,美国将暂缓下周15号的对华加征关税。刘鹤表示,双方在此轮磋商中就共同关心的经贸问题进行了坦诚、高效、建设性的讨论,在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汇率、金融服务、扩大贸易合作、技术转让、争端解决等领域取得实质性进展,讨论了后续磋商安排。
2019年11月7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如果中美双方达成第一阶段协议,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同步等比率取消已加征关税,这是达成协议的重要条件。
2019年12月15日,为落实中美双方近日关于经贸问题的磋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计划于12月15日12时01分起加征关税的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暂不征收10%、5%关税,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继续暂停加征关税。除上述措施外,其他对美加征关税措施继续按规定执行,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继续开展。
2021年6月10日,商务部部长王文涛应约与美国商务部长雷蒙多通话,就中美商务领域内有关问题和彼此关切坦诚、务实地交换了意见。双方表示,中美商务领域对话交流十分重要,同意推动贸易投资务实合作健康发展,妥善处理分歧。双方同意继续保持工作沟通。
中方公布的第一次排除清单包括16项商品,对排除申请进行审核的标准主要有三方面:
一是寻求商品替代来源面临困难;
二是加征关税对申请主体造成严重经济损害;
三是加征关税对相关行业造成重大负面结构性影响或带来严重社会后果。
下一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将继续根据中国企业的申请,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适时公布后续批次排除清单。
20世纪90年代,美国曾三次对中国进行“特别301调查”,分别是1991年、1994年和1996年。入世之后,2010年10月,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宣布,应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申请,将按照《美国贸易法》第301条款,对中国政府所制定的一系列新能源政策和措施展开调查。这是美国自中国加入WTO以来首次动用“301条款”对其他经济体贸易行为进行调查,最终中国与美国在WTO争端解决机制项下进行磋商,同意修改《风力发电设备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涉嫌禁止性补贴的内容。
2009年,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对中国产乘用车轮胎发起特保调查。随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以中国轮胎扰乱美国市场为由,建议美国在现行进口关税的基础上,对中国输美乘用车与轻型卡车轮胎连续三年分别加征55%、45%和35%的从价特别关税。
2011年10月3日,美国参议院不顾中方坚决反对,以79比19的投票结果,程序性通过了“2011年货币汇率监督改革法案”立项预案。此案以所谓“货币失衡”为借口,将汇率问题进一步升级,采取贸易保护主义措施,严重违背世贸组织规则。
2012年9月底,奥巴马签署了22年来第一个禁止外国投资的总统命令,否决三一重工的关联公司在美国的风电投资。
2012年10月8日,美国众议院发布调查报告,以国家安全为由,阻止中国两家通信设备制造商华为和中兴进入美国系统设备领域。
2012年10月10日,美国商务部终裁判定,中国向美国出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
2012年10月13日,美国太阳能公司Solyndra向中国最大的三家光伏制造企业尚德、英利和天合提起“反垄断”诉讼。
2018年1月,特朗普政府宣布“对进口大型洗衣机和光伏产品分别采取为期4年和3年的全球保障措施,并分别征收最高税率达30%和50%的关税”。
2018年2月,特朗普政府宣布“对进口中国的铸铁污水管道配件征收109.95%的反倾销关税”。
2018年2月27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中国铝箔产品厂商征收48.64%至106.09%的反倾销税,以及17.14%至80.97%的反补贴税”。
2018年3月9日,特朗普正式签署关税法令,“对进口钢铁和铝分别征收25%和10%的关税”。
2018年3月22日,特朗普政府宣布“因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对中国商品征收500亿美元关税,并实施投资限制”。
2018年4月4日,美国政府发布了加征关税的商品清单,将对我输美的1333项500亿美元的商品加征25%的关税。美方这一措施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严重侵犯我国合法权益,威胁我国家发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相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大豆、汽车、化工品等14类106项商品加征25%的关税。实施日期将视美国政府对我商品加征关税实施情况,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另行公布。
2018年4月5日,美国总统特朗普要求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依据“301调查”,额外对1000亿美元中国进口商品加征关税。这一做法严重违反国际贸易规则。
2018年4月17日,美国商务部部长罗斯宣布,对产自中国的钢制轮毂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即“双反”调查);美商务部还初裁从中国进口的通用铝合金板存在补贴行为。
2018年5月29日,美国白宫宣布将对从中国进口的含有“重要工业技术”的500亿美元商品征收25%的关税。其中包括与“中国制造2025”计划相关的商品。最终的进口商品清单于2018年6月15日公布,并很快对这些进口产品征收关税。
2018年6月15日,美国政府发布了加征关税的商品清单,将对从中国进口的约500亿美元商品加征25%的关税,其中对约340亿美元商品自2018年7月6日起实施加征关税措施,同时对约160亿美元商品加征关税开始征求公众意见。
2018年7月6日00:01(北京时间6日12:01),美国开始对第一批清单上818个类别、价值340亿美元的中国商品加征25%的进口关税。作为反击,中国也于同日对同等规模的美国产品加征25%的进口关税。
2018年7月10日,美国政府公布进一步对华加征关税清单,拟对约2000亿美元中国产品加征10%的关税,其中包括海产品、农产品、水果、日用品等项目。这一轮关税措施将经公众评论,并在8月20日至23日举行听证会。美国政府将在8月30日公共评论结束后决定下一步行动。
2018年8月2日,美国贸易代表声明称拟将加征税率由10%提高至25%。
2018年8月8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公布第二批对价值160亿美元中国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清单,8月23日起生效。最终清单包含了2018年6月15日公布的284个关税项目中的279个,包括摩托车、蒸汽轮机等产品,将征收25%关税。
2018年8月23日,美国在301调查项下对自中国进口的160亿美元产品加征25%关税。
2019年2月24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宣布,他将推迟3月1日上调中国输美商品关税的计划。
2019年5月10日,美方将对2000亿美元中国输美商品加征的关税从10%上调至25%。
2019年6月24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举行的听证会上,反对对中国商品加征关税的声音再次响成一片。
2019年8月15日,针对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宣布将对约3000亿美元自华进口商品加征10%关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美方此举严重违背中美两国元首阿根廷会晤共识和大阪会晤共识,背离了磋商解决分歧的正确轨道。中方将不得不采取必要的反制措施。
2019年10月,美商务部发布公告,称自10月31日起对中国3000亿美元加征关税清单产品启动排除程序。自2019年10月31日至2020年1月31日,美国利害关系方可向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提出排除申请,需要提供的信息包括有关产品的可替代性、是否被征收过反倾销反补贴税、是否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或与中国制造2025等产业政策相关等。如果排除申请得到批准,自2019年9月1日起已经加征的关税可以追溯返还。
2022年3月23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宣布,将恢复352项自中国进口商品的加征关税豁免。
2022年5月3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宣布,四年前依据所谓“301调查”结果对中国输美商品加征关税的两项行动将分别于今年7月6日和8月23日结束。即日起,该办公室将启动对相关行动的法定复审程序。
当地时间2022年5月18日,美国财政部长耶伦表示,她主张取消部分对华惩罚性关税。
2011年12月14日,中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将对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5升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实施期限2年,自2011年12月15日起到2013年12月14日止。
2017年8月30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新加坡的进口卤化丁基橡胶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40023910和40023990税号。
2018年3月23日,中国商务部发布了针对美国进口钢铁和铝产品232措施的中止减让产品清单并征求公众意见,拟对自美进口部分产品加征关税,以平衡因美国对进口钢铁和铝产品加征关税给中方利益造成的损失。其中计划对价值30亿美元的美国产水果、猪肉、葡萄酒、无缝钢管和另外100多种商品征收关税。
2018年4月2日起,中国对原产于美国的7类128项进口商品中止关税减让义务,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关税。
2018年4月4日,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34号公告,将对原产于美国的大豆等农产品、汽车、化工品、飞机等进口商品对等采取加征关税措施,税率为25%,涉及2017年中国自美国进口金额约500亿美元。
2018年4月17日,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38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商务部裁定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存在倾销,国内高粱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根据裁定,自2018年4月18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时,应依据裁定所确定的各公司保证金比率(178.6%)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10079000项下。初裁后,商务部将继续对本案进行调查并作出最终裁定。商务部将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规则保障各利害关系方的正当程序权利。
2018年4月19日,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39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新加坡的进口卤化丁基橡胶(也称卤代丁基橡胶)反倾销调查的初裁裁定。
2018年4月20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新加坡的卤化丁基橡胶时,应依据裁定所确定的各公司倾销幅度(26.0%-66.5%)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2018年4月20日,商务部公告2018年第37号,关于原产于美国、加拿大和巴西的进口浆粕反倾销措施再调查裁定的公告:调查机关裁定,在原审调查期内,原产于美国、加拿大和巴西进口浆粕的倾销行为导致中国国内浆粕产业受到实质损害,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调查机关决定,继续按照商务部2014年第18号公告内容实施反倾销措施。
2018年5月18日,商务部公告2018年第44号,关于终止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反倾销反补贴的公告:调查机关发现近期国内猪肉价格持续下降,许多养殖户生计面临困难,在此情况下,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采取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不符合公共利益。终止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反倾销反补贴。
2018年5月29日,针对美国白宫发布的声明,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迅速回应表示,我们对白宫发布的策略性声明既感到出乎意料,但也在意料之中,这显然有悖于不久前中美双方在华盛顿达成的共识。无论美方出台什么举措,中方都有信心、有能力、有经验捍卫中国人民利益和国家核心利益。中方敦促美方按照联合声明精神相向而行。
2018年6月1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659项约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25%的关税,其中对农产品、汽车、水产品等545项约340亿美元商品自2018年7月6日起实施加征关税,对其余商品加征关税的实施时间另行公告。
2018年6月19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美国白宫2018年6月18日声明发表谈话,发言人说,美方在推出500亿美元征税清单之后,又变本加厉,威胁将制定2000亿美元征税清单。这种极限施压和讹诈的做法,背离双方多次磋商共识,也令国际社会十分失望。如果美方失去理性、出台清单,中方将不得不采取数量型和质量型相结合的综合措施,做出强有力反制。
2018年7月6日12:01,中国对美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正式实施。
2018年8月3日,针对美方措施,中方被迫采取反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5207个税目约600亿美元商品,加征25%、20%、10%、5%不等的关税。如果美方一意孤行,将其加征关税措施付诸实施,中方将即行实施上述加征关税措施。
2018年8月8日,中国为维护自身正当权益和多边贸易体制,不得不做出必要反制,决定对160亿美元自美进口产品加征25%的关税,并与美方同步实施。
2018年8月23日,中国在世贸组织(WTO)起诉美国301调查项下对华160亿美元输美产品实施的征税措施。同时自本日12时01分起正式对约160亿美元自美进口产品加征25%的关税。
2018年9月18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美方决定对2000亿美元中国输美产品加征关税发表谈话,发言人指出,美方不顾国际国内绝大多数意见反对,宣布自9月24日起对2000亿美元中国输美产品加征10%的关税,进而还要采取其他关税升级措施。对此我们深表遗憾。为了维护自身正当权益和全球自由贸易秩序,中方将不得不同步进行反制,美方执意加征关税,给双方磋商带来了新的不确定性。希望美方认识到这种行为可能引发的不良后果,并采取令人信服的手段及时加以纠正。
2019年5月1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提高加征关税税率的公告。对《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600亿美元进口商品实施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8号)中部分商品,提高加征关税税率,按照《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第二批)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6号)公告的税率实施。即:对附件1所列2493个税目商品,实施加征25%的关税;对附件2所列1078个税目商品,实施加征20%的关税;对附件3所列974个税目商品,实施加征10%的关税。对附件4所列595个税目商品,仍实施加征5%的关税。
2019年6月1日,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019年第3号公告,中国已于2019年6月1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提高加征关税税率。根据公告,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原产于美国约600亿美元进口商品清单中的部分商品,分别实施加征25%、20%、10%的关税。对之前加征5%关税的税目商品,仍实施加征5%的关税。
2019年8月15日,美国政府宣布,对自华进口的约3000亿美元商品加征10%关税,分两批自2019年9月1日、12月15日起实施。针对美方上述措施,中方被迫采取反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5078个税目、约750亿美元商品,加征10%、5%不等关税,分两批自2019年9月1日12时01分、12月15日12时01分起实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将继续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750亿美元商品清单中,经审核确定的排除商品,按排除办法,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未纳入前两批可申请排除范围的商品,将纳入第三批可申请排除的范围,接受申请办法将另行公布。
2019年12月19日,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试行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2号),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单,对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部分商品,自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2月25日,不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已加征关税不予退还。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的其余商品,暂不予排除。
2020年2月6日,为促进中美经贸关系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约750亿美元进口商品的加征关税措施。自2020年2月14日13时01分起,2019年9月1日起已加征10%关税的商品,加征税率调整为5%;已加征5%关税的商品,加征税率调整为2.5%。
2020年2月18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市场化采购排除工作。
2020年2月21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第二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对第二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其中部分商品,自2020年2月28日起实施。
2022年1月26日,世贸组织(WTO)就持续10年之久的中国诉美国反补贴措施案发布裁决,认定由于美方未履行世贸组织生效裁决,中方在货物贸易领域每年可对美国6.45亿美元的商品征收报复性关税。中国商务部27日表示,本案胜诉成果对于纠正美违规反补贴做法、维护我国企业合法贸易利益、捍卫多边贸易体制具有重要意义。中方敦促美方不要再寻找任何借口,立即采取行动,纠正在对华贸易救济调查中的错误做法。
主词条:中美经贸高级别磋商
2018年5月3日至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鹤与美国总统特使、财政部长姆努钦率领的美方代表团就共同关心的中美经贸问题进行了坦诚、高效、富有建设性的讨论。双方均认为发展健康稳定的中美经贸关系对两国十分重要,致力于通过对话磋商解决有关经贸问题。双方就扩大美对华出口、双边服务贸易、双向投资、保护知识产权、解决关税和非关税措施等问题充分交换了意见,在有些领域达成了一些共识。双方认识到,在一些问题上还存在较大分歧,需要继续加紧工作,取得更多进展。双方同意继续就有关问题保持密切沟通,并建立相应工作机制。
2018年5月30日下午,美方经贸磋商工作团队已抵达北京。美方50余人的团队将与中方团队就具体落实中美双方联合声明共识展开磋商。
2018年6月2日至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中美全面经济对话中方牵头人刘鹤带领中方团队与美国商务部长罗斯带领的美方团队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就两国经贸问题进行了磋商。双方就落实两国在华盛顿的共识,在农业、能源等多个领域进行了良好沟通,取得了积极的、具体的进展,相关细节有待双方最终确认。中方的态度是始终一贯的。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满足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中国愿意从包括美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增加进口,这对两国人民和全世界都有益处。改革开放和扩大内需是中国的国家战略,我们的既定节奏不会变。中美之间达成的成果,都应基于双方相向而行、不打贸易战这一前提。如果美方出台包括加征关税在内的贸易制裁措施,双方谈判达成的所有经贸成果将不会生效。
2018年8月22日至23日,应美方邀请,中国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率中方代表团在华盛顿与美国财政部副部长马尔帕斯率领的美方代表团就双方关注的经贸问题进行了磋商。
2018年9月6日商务部例行发布会上,有媒体提问,美拟对华2000亿美元的输美商品加征关税,商务部明确回应将反制。9月9日,中方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了贸易报复授权申请。9月2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关于中美经贸摩擦的事实与中方立场》白皮书。
2018年12月1日,“习特会过后,中美同意关税战休兵”,路透社以此为题报道称,中美两国一致同意在激烈的贸易战中停火,包括2019年1月1日起不会调高关税。白宫在一份声明中表示,特朗普维持对2000亿美元中国进口产品征收10%的关税,2019年初税率不会提高到25%。白宫称,“中国将同意从美国采购非常大量的农业、能源、工业和其他产品,以降低两国之间的贸易失衡,但购买数额待定”。
2018年12月19日,中美举行经贸问题副部级通话,就双方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
2019年1月4日上午,中美双方举行副部级通话,确认美国副贸易代表格里什于1月7日至8日率领美方工作组访华,与中方工作组就落实两国元首阿根廷会晤重要共识进行积极和建设性讨论。1月30日至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中美全面经济对话中方牵头人刘鹤带领中方团队与美国贸易代表莱特希泽带领的美方团队在华盛顿举行经贸磋商。双方在两国元首阿根廷会晤达成的重要共识指引下,讨论了贸易平衡、技术转让、知识产权保护、非关税壁垒、服务业、农业、实施机制以及中方关切问题。双方牵头人重点就其中的贸易平衡、技术转让、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机制等共同关心的议题以及中方关切问题进行了坦诚、具体、建设性的讨论,取得重要阶段性进展。双方还明确了下一步磋商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2019年2月9日消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中美全面经济对话中方牵头人刘鹤将于2月14日至15日在北京,与美国贸易代表莱特希泽、财政部长姆努钦举行新一轮中美经贸高级别磋商。双方将在不久前华盛顿磋商基础上,就共同关注问题进一步深入讨论。美方工作团队将于2月11日提前抵京。
2019年2月14~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中美全面经济对话中方牵头人刘鹤与美国贸易代表莱特希泽、财政部长姆努钦在北京举行第六轮中美经贸高级别磋商。
双方认真落实两国元首阿根廷会晤共识,对技术转让、知识产权保护、非关税壁垒、服务业、农业、贸易平衡、实施机制等共同关注的议题以及中方关切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双方就主要问题达成原则共识,并就双边经贸问题谅解备忘录进行了具体磋商。双方表示,将根据两国元首确定的磋商期限抓紧工作,努力达成一致。
2019年2月21日至24日,习近平主席特使、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中美全面经济对话中方牵头人刘鹤与美国贸易代表莱特希泽、财政部长姆努钦在华盛顿举行第七轮中美经贸高级别磋商。双方进一步落实两国元首阿根廷会晤达成的重要共识,围绕协议文本开展谈判,在技术转让、知识产权保护、非关税壁垒、服务业、农业以及汇率等方面的具体问题上取得实质性进展。在此基础上,双方将按照两国元首指示做好下一步工作。
2019年3月28日至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中美全面经济对话中方牵头人刘鹤与美国贸易代表莱特希泽、财政部长姆努钦在北京共同主持第八轮中美经贸高级别磋商,双方讨论了协议有关文本,并取得新的进展。
2019年4月3日至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中美全面经济对话中方牵头人刘鹤与美国贸易代表莱特希泽、财政部长姆努钦在华盛顿共同主持第九轮中美经贸高级别磋商。双方讨论了技术转让、知识产权保护、非关税措施、服务业、农业、贸易平衡、实施机制等协议文本,取得新的进展。双方决定就遗留的问题通过各种有效方式进一步磋商。
2019年5月9日至10日,在华盛顿举行的第十一轮中美经贸高级别磋商牵动全世界目光。磋商期间,美方将对2000亿美元中国输美商品加征的关税从10%上调至25%。对于美方此举,中方深表遗憾,并将不得不采取必要反制措施,同时再度重申:加征关税无法解决问题,合作和协商才是正确出路,但必须以尊重彼此核心关切为前提。
2019年5月1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提高加征关税税率的公告。6月1日,中国对美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正式实施。6月2日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关于中美经贸磋商的中方立场》白皮书。
2019年6月25日,中国商务部发布消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中美全面经济对话中方牵头人刘鹤24日应约与美国贸易代表莱特希泽、财政部长姆努钦通话。双方按照两国元首通话的指示,就经贸问题交换意见。双方同意继续保持沟通。
2019年6月29日,在大阪举行的中美元首会晤中,国家主席习近平和美国总统特朗普同意,中美双方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重启经贸磋商。美方表示不再对中国出口产品加征新的关税。两国经贸团队将就具体问题进行讨论。
2019年8月15日,美宣布对自华进口的约3000亿美元商品加征10%关税,中方被迫采取反制措施,对原产于美国的5078个税目、约750亿美元商品加征10%、5%不等关税。
2019年8月24日,美宣布将提高对约5500亿美元中国输美商品加征关税的税率。9月1日,中国起诉美对3000亿美元中国商品征税。
2019年9月5日上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中美全面经济对话中方牵头人刘鹤应约与美国贸易代表莱特希泽、财政部长姆努钦通话。双方同意10月初在华盛顿举行第十三轮中美经贸高级别磋商,此前双方将保持密切沟通,工作层将于9月中旬开展认真磋商,为高级别磋商取得实质性进展做好充分准备。双方一致认为,应共同努力,采取实际行动,为磋商创造良好条件。商务部长钟山、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宁吉喆等参加通话。
华盛顿2019年9月20日电9月19日至20日,中美双方经贸团队在华盛顿举行副部级磋商,就共同关心的经贸问题开展了建设性的讨论。双方还认真讨论了牵头人10月份在华盛顿举行第十三轮中美经贸高级别磋商的具体安排。双方同意将继续就相关问题保持沟通。
当地时间2020年1月15日上午,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签署仪式在美国白宫东厅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中美全面经济对话中方牵头人刘鹤与美国总统特朗普共同签署协议文本并致辞。协议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经济贸易协议”。北京时间2020年1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关于发布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的公告》,披露了协议的中、英文本。
2021年6月3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最近一周来,刘鹤副总理与戴琪大使和耶伦财长分别通话,两次都是50分钟左右的视频通话两次。
首先,双方沟通开局顺畅。在两次通话中,双方本着平等和相互尊重的态度,就中美经贸关系、宏观形势、国内政策等问题交换了意见。双方都认为,交流是专业、坦诚和建设性的,中美经贸领域已经开始正常沟通。
第二,求同存异是共识。双方都认为中美经济、贸易关系十分重要,存在诸多可以合作的具体领域。双方也都提出了各自关切的问题。中方充分考虑国内经济发展背景和状态,表达了中方的具体关切。
第三,从务实解决问题入手。双方同意,下一步要从有利于中美两国和整个世界的角度,共同努力,为生产者和消费者务实地解决一些具体问题,推动中美经贸关系健康稳定发展。
2021年10月9日上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中美全面经济对话中方牵头人刘鹤与美贸易代表戴琪举行视频通话。
2018年3月23日,A股两市遭到重创,三大股指暴跌均超3%,逾3000只股下跌。下午开盘,股指延续跌势。从3月底至8月上旬,上证指数跌了约500点,跌幅约15%。
2019年1月14日,中国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李魁文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2018年中美贸易的情况。李魁文介绍,据海关统计,2018年我国对美国进出口4.18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7%。其中,对美出口3.16万亿元,增长8.6%;自美进口1.02万亿元,下降2.3%;贸易顺差2.14万亿元,扩大14.7%。
2020年1月14日,中国海关总署副署长邹志武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通报2019年我国外贸进出口情况时提到了2019年中美贸易的情况。邹志武介绍说:“2019年,第一大贸易伙伴仍然是欧盟,对欧盟进出口4.86万亿元,增长8%;对东盟进出口4.43万亿元,增长14.1%;对美国进出口3.73万亿元,下降10.7%;第四大贸易伙伴是日本,对日本进出口2.17万亿元,增长0.4%。此外,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9.27万亿元,增长10.8%,高出整体增速7.4个百分点。”
2021年1月14日,中国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李魁文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了2020年中美贸易情况。李魁文介绍说,2020年,中美双边货物贸易总值4.06万亿元,增长8.8%,占同期我国进出口总值的12.6%。其中,对美出口3.13万亿元,增长8.4%,自美进口9318.7亿元,增长10.1%。
出口方面,2020年,我对美出口机电产品1.92万亿元,增长了9%,占同期对美出口总值的61.4%。其中,出口笔记本电脑、手机分别增长了23.4%和4.6%。同期,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增长了9.8%,出口医药材及药品增长了30.7%。
进口方面,2020年,我自美进口农产品1627.4亿元,增长了66.9%,其中进口大豆、猪肉、棉花、原油分别增长了56.3%、223.8%、121.7%和88%。此外,进口汽车600.1亿元,下降4.1%。
2022年1月14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2021年全年进出口情况新闻发布会上,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李魁文表示,2021年,我国前五大贸易伙伴依次为东盟、欧盟、美国、日本和韩国,对上述贸易伙伴进出口分别为5.67、5.35、4.88、2.4和2.34万亿元,分别增长19.7%、19.1%、20.2%、9.4%和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