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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莱迪·摩克瑞

佛莱迪·摩克瑞(Freddie Mercury,1946年9月5日-1991年11月24日),出生于坦桑尼亚桑给巴尔岛,是英国音乐家,皇后乐队(Queen)的主唱。摩克瑞以高亢璀璨的音色与戏剧化的表演方式著称,他也赋有卓越的创作才华,写下许多皇后乐队的传世作品例如《波希米亚狂想曲》(Bohemian Rhapsody)、《我们是冠军》(We Are the Champions)、《Killer Queen》、《Somebody to Love》、《Don't Stop Me Now》等。
中文名
佛莱迪·摩克瑞
外文名
Freddie Mercury
别号名称
Farrokh Bulsara
出生日期
1946年09月05日
性别
国籍
英国
民族
帕西人
出生地
东非坦桑尼亚桑吉巴
星座
处女座
生肖
毕业院校
Isleworth Polytechnic CollegeEaling Art College
去世日期
1991年11月24日
职业职位
音乐家,皇后乐队的主唱,歌手
代表作品
《Bohemian Rhapsody》,《We Are the Champions》等
主要成就
2001年摇滚名人堂
目录

早年经历

佛莱迪·摩克瑞原名FarrokhBulsara,1946年9月5日出生在东非坦桑尼亚的桑给巴尔岛上。父亲BomiBulsara,母亲JerBulsara都是帕西人,出身英属印度。他有一个妹妹Kashmira。父母从印度搬来桑给巴尔岛是为了获得一个收银员的工作。

1954年,八岁的他被送去就读一个位于Panchgani靠近孟买的寄宿学校——圣彼得学校(St.Peter'sSchool)。小时候的他是个阳光且喜欢运动的孩子。尤其喜欢拳击,善用左勾拳。在学时他组了一个学校乐团TheHectics,他是键盘手。当初的一个朋友形容他“有着诡异的将收音机里音乐在钢琴上重现的能力”。也是这时候,他开始自称“Freddie”。他在印度度过了他大部分的童年,与祖母和婶婶一起住。他在印度读完了中学St.Mary's(ISC)HighSchool,之后搬回桑给巴尔岛。

1964年,桑给巴尔岛革命爆发,18岁的他跟着家人逃避战乱搬离故乡,远到伦敦的Feltham定居。他进入了西伦敦的艾尔沃思工艺学院(IsleworthPolytechnic,现西泰晤士学院(WestThamesCollege))主修艺术。最后,他在伊令艺术学院(EalingArtCollege)取得了艺术与图形设计的学士学位(皇后乐队的标志是他设计的)。他之后一生都保持着英国公民的身份。

毕业后,他陆续加入一些乐团,并在伦敦的肯辛顿市场(Kensington)卖二手衣服维生。他也在希思罗国际机场(HeathrowInternationalAirport)工作。当年的朋友记忆中他是一个“安静害羞而对音乐有强烈兴趣的年轻人”。1969年他组了乐团Ibex,之后重命名为Wreckage,但这团没红。之后他加入第二个乐团SourMilkSea,然而在1970年初,这团也解散了。

1970年4月,他加入了由吉他手布莱恩·梅(BrianMay)和鼓手罗杰·泰勒(RogerTaylor)组成,当时名为Smile的两人乐团。加入后,依照他的意思,团名改成了“Queen”,这也就是将在日后沿用数十年的名字。他未来提到这个自己所取的团名:“我当然知道其中有同性恋的意味在,但那只是其中一面而已。”也大约在这个时候,他合法申请将自己改名为“FreddieMercury”。

主要经历

启蒙音乐

小时居住在印度的他接触了很多的印度音乐。其中一个影响他的歌手是宝莱坞电影歌手LataMangeshkar,他曾去看过现场。在搬到英国后,他也喜欢听吉姆·克罗斯(JimCroce)、谁人乐队(TheWho)、猫王(ElvisPresley)、齐柏林飞船(LedZeppelin)、滚石乐队(TheRollingStones)、吉米·亨德里克斯(JimiHendrix)、约翰·列侬(JohnLennon)披头士(TheBeatles)等音乐。另一个他特别喜爱的歌手是丽莎·明尼里LizaMinnelli)。他提到:“Cabaret是我一个早期的灵感来源。我实在非常爱丽莎·明尼里。她传递她乐曲的方式——一种纯粹的力量”。另外,他也喜欢歌剧,可以在《波西米亚狂想曲》(BohemianRhapsody)、《巴塞罗那》(Barcelona)等作品中见到这一点。

创作特点

皇后乐队的第一张精选辑《GreatestHits》,也是英国史上销量最高专辑。其中17曲由他所写的有10曲:《BohemianRhapsody》、《WeAreTheChampions》、《SevenSeasofRhye》、《KillerQueen》、《SomebodytoLove》、《GoodOld-FashionedLoverBoy》、《BicycleRace》、《Don'tStopMeNow》、《CrazyLittleThingCalledLove》及《PlaytheGame》。

他作曲的一个特点是融合了极丰富种类的音乐性。普通的钢琴曲、摇滚、重金属摇滚及迪斯科舞曲等等。这特点在《波希米亚狂想曲》中表现最甚。虽然其作曲音乐性复杂,但他曾提到自己几乎不太会看谱。他通常在钢琴上作曲。

歌唱方式

他的音域约横跨四个八度(F2-E6)。他平常说话的声音约落在男中音的范围,但他歌唱时却多将音域拉到男高音。曾和他合作制作专辑《巴塞罗那》的西班牙女高音蒙茨克拉特·卡芭叶(MontserratCaballé)甚至如此形容他的歌唱方式:“Freddie和其他几乎所有摇滚歌手的最大不同处在于......他是在‘出卖’(selling)自己的声音。”他因而得到声带结节,这是后话。

表演者

他以戏剧化的华丽演出而闻名,也常被誉为流行音乐史上最伟大的表演者之一。参加佛莱迪·摩克瑞致敬演唱会并与皇后乐队录制《UnderPressure》单曲的歌手大卫·鲍伊(DavidBowie)这么形容他:“在所有演出层次达到戏剧化程度的摇滚歌手中,佛莱迪依然远远超过了其他所有人。”......“他超越了极限。我只亲眼见过演唱中的他一次,结果,确实就像传说中的,他是一个能将观众掌握在手掌心里的男人。”。

他最具影响力的演出之一是1985年温布利球场举行的“LiveAid”援助非洲义演,观众约72000名。该演出在日后数十年中,不断被评为史上最伟大的摇滚乐演出之一。

生涯中他一共与皇后乐队举行了约700场演唱。皇后乐队演出的另一个特点是其规模——“我们是摇滚乐的赛西尔·德米尔(CecilB.DeMille,美国电影导演,好莱坞元老之一),永远想把事情干更大,干更好。”皇后乐队也是第一个在南美巨型竞技场演出的团体。

表演乐器

相对于许多乐手,他可说是非常不专精于使用乐器。虽然他写的曲中常有许多吉他弹奏的部分,但自己本身其实只有基本的吉他技巧,他提到关于吉他的使用:“我从来没去努力变一个吉他英雄,因为我根本不会弹他妈的吉他啊!”(I'vemadenoefforttobecomeaguitarherobecauseIcan'tplaythefuckingguitar!)。相对来说,他最擅用且从小学习的乐器就是钢琴,但他也并不看重自己的琴艺,且在1980年后,他在台上弹奏钢琴的频率也下降,因为他认为站起来在台上跑动与观众互动更为重要。

主要作品

《BohemianRhapsody》、《WeAretheChampions》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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