藁城区图书馆建于1956年,其前身应是1929年(民国18年)创立的藁城县通俗图书馆,1933年合并为藁城县民众教育馆。1949年解放后为县文化馆图书部,1956年从文化馆中析出,成立“藁城县图书馆”。时有藏书10000多册,平房6间,专业干部3人,开设有外借和阅览两个服务窗口。改革开放以后,藁城经济复苏,于1983年建成2000平方米的三层文化楼,其中图书馆面积700平方米,藏书达到30000多册,职工6名,服务窗口6个,阅览座席120个。随着藁城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撤县建市,经济腾飞,在全省实现小康县(市)的一系列较大发展后,又于1998年建成框架结构、设计新颖、环境优雅、交通便利的4913.9平方米的五层新馆大楼。
新馆位于人民广场西侧建筑面积4913.9平方米,设计馆藏图书能力20万,1999年元旦正式对外开放。该馆集外借、阅览、信息咨询、辅导、网上检索于一体,功能齐全,环境优雅、整洁,是全市人民读书学习、开发智力、休闲养性的好去处。截止2010年8月,在编人员15人,其中设馆长1人,副馆长2人;有本科学历3人,大专学历13人,大专以上学历者占职工人数87%;具有副高职称1人,中级职称4人,初级职称2人。
图书馆有阅览座位260个,设有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藁城市支中心、外借室、期刊室、少儿室、资料室等服务窗口近10个,每周开放56小时,开展外借、阅览、参考咨询、专题、电子信息、视听等服务,举办讲座、培训、展览、学术交流、读者沙龙等活动。
设施名称坐落位置服务简介
综合咨询台一楼大厅主要负责接待参观来访、解答读者咨询,对读者投诉、建议、表扬等信件进行登记和汇总,办理馆际互借业务。(咨询服务电话:83883636)
办证处一楼东侧主要负责办理天津图书馆读者证及天津市公共图书馆通用读者卡的发放、挂失、补证、退证及年度注册等业务。
自习室一楼东侧设自习座席224个。
展厅一楼东侧对外承接各种公益性文化展览。
老人、少儿、视障读者服务区一楼西侧可提供馆藏1.5万册少儿图书、300余种少儿期刊的开架外借及阅览服务;入藏近千册盲文图书、音频资料,配备助盲设备6台,为盲人和低视力读者提供多种形式的阅读服务;入藏老人书刊2000册,设有阅览坐席381个。
自助还书处一楼大厅提供中文外借图书的自助还书服务。
报告厅一楼西侧设有听众座席540余个,是我馆面向读者开展大型讲座、培训及演出活动的主要场所。
读者餐厅一楼东侧为读者提供午餐服务。
书香缘一楼东侧为读者提供饮料、休闲食品外售服务,免费提供书籍阅览和休憩座位。
中文图书借阅区二、三楼东侧主要提供11大类人文社科图书、5类热门科技图书(医学、农业、生活服务、建筑装饰、综合)计45万册图书的开架外借及阅览服务,设有阅览座席302个。配置有RFID自助借还书设备,馆区外配置有24小时自助图书馆,实行全天候服务。
中文期刊借阅区二楼东侧主要提供3400余种社科类及100余种科技类中文期刊的阅览及借还服务,设有阅览座席140个。
中文报纸阅览区二楼西侧主要提供国内500余种中文报纸和5种港台报纸的阅览服务、建国以来馆藏中文过报的查阅服务,设有阅览座席60个。
中文期刊典阅区三楼东侧主要提供建国以来馆藏社科类中文过刊合订本、300种中文热门品种新刊的阅览服务,设有阅览座席72个。
音乐欣赏区三楼西侧主要提供馆藏14800余片内容涵盖古典音乐、流行音乐、民乐、戏曲等各种类型CD资料的欣赏服务。配备马兰士台式CD播放器和德国极致HIFI耳机,设有欣赏座席32个。
音乐讲座室三楼西侧定期举办乐理知识讲座、音乐作品鉴赏讲解、小型室内乐演出等活动,配备有专业音响设备、施坦威三角钢琴和大型投影屏幕,设有听众座席70个。
数字资源服务区四楼西侧配备150台计算机,可为读者提供互联网及本馆数字文献资源的浏览、查阅及下载等服务。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四楼西侧是天津市人民政府指定设立的市级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场所,设有读者座席22个,专用查询计算机10台,可为广大社会公众提供政府公开信息的查阅、打印、复印等服务,同时提供部分国务院公报、天津市政府公报的免费赠阅服务。
会议厅四楼东侧配备椭圆会议桌一套,活动座席80个,配备有影音播放系统、电子教学白板、视频会议系统、无线会议系统。用于开展各种中小型培训及讲座,以及图书馆内部培训、会议及音视频演示等活动。
多媒体演示室四楼东侧配备影音播放系统一套,包括投影机、100英寸投影幕布、壁挂式音箱,无线话筒等,设有活动座席40个,用于开展音视频资源演示、培训及小型会议等活动。
影视资料欣赏区四楼东侧主要提供馆藏52000余片内容涵盖中外经典影片、电视连续剧、大型综合纪录片、健康、旅游、戏曲、科普等方面内容DVD光盘的教学、娱乐欣赏视听服务,共配备32套欣赏座席及32寸纯平高清显示器和蓝光DVD播放器。
基本藏书阅览区五楼东侧主要提供2010年以后出版的中文社科类普通图书的馆内阅览服务、中文社科类工具书的开架阅览服务。设有阅览座席48个。
港台图书阅览区五楼东侧主要提供香港、台湾地区出版的中文普通图书的开架阅览服务。设有阅览座席36个。
外文图书借阅区五楼东侧主要提供1975年以后出版的社科类及2000年以后出版的科技类外文图书的开架外借及阅览服务。设有阅览座席52个。
近代文献暨地方文献阅览区五楼西侧主要提供民国时期出版的中文图书、报纸和期刊、天津地方文献,以及早期原版日文和西文图书的馆内阅览服务,设有阅览座席36个。
历史文献阅览区五楼西侧主要提供历代原版古籍,历年影印本、缩微胶卷及中华再造善本古籍的馆内阅览服务,设有阅览座席56个。除历年影印本实行开架阅览外,其它文献根据原版古籍情况和读者实际需要提供阅览服务。阅览古籍善本需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1、本馆对社会公众开放。
2、请注意仪表,勿穿背心、拖鞋或铁钉鞋入馆。
3、请将随身携带的书包及其他物品先存放到存包柜,再进入借阅区域。
4、请办妥外借手续后再携带书刊离馆,擅自将书刊带走,按相关规定处理。
5、请保持馆区安静,勿在阅览区内喧哗或使用有声通讯工具。
6、请爱护馆内文献和一切公共财产,损坏须按规定赔偿。
7、馆区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勿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
8、请保持馆内卫生,勿在读者阅览区内饮食,请勿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9、请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配合工作人员照章管理。
馆区设施名称春夏季开馆时间秋冬季开馆时间坐落位置闭室时间
(5-9月)(10-翌年4月)
文化中心馆老人、少儿、视障读者服务区9:00—19:309:00—18:30一楼西侧周一上午
(周一14:00—19:30)(周一14:00—18:30)
自助还书处9:00—19:30一楼西侧无
自习室一楼东侧
展厅一楼东侧周一上午
综合咨询台一楼大厅
办证处9:00—18:309:00—17:30一楼大厅
(周一14:00—18:30)(周一14:00—17:30)
书香缘9:00—17:30(周一14:00—17:30)一楼东侧
读者餐厅11:30—13:00一楼东侧
中文图书借阅区9:00—19:30二楼东侧周一上午
中文期刊借阅区(周一14:00—19:30)二楼东侧
中文报纸阅览区9:00—19:309:00—18:30二楼西侧
中文期刊典阅区(周一14:00—19:30)(周一14:00—18:30)三楼东侧
中文图书借阅区三楼东侧
音乐讲座室9:00—12:00;13:00-17:30三楼西侧周一上午;国家法定节假日
音乐欣赏区(周一14:00—17:30)三楼西侧
影视资料欣赏区四楼东侧
数字资源服务区9:00—19:309:00—18:30四楼西侧周一上午
(周一14:00—19:30)(周一14:00—18:30)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9:00—12:00;13:00—17:30四楼西侧周一上午;国家法定节假日
(周一14:00—17:30)
基本藏书阅览区9:00—12:00;13:00-17:30五楼东侧周一上午;国家法定节假日
港台图书阅览区(周一14:00—17:30)五楼东侧
外文图书借阅区五楼东侧
近代文献暨地方文献阅览区周二至周五9:00—12:00;13:00-17:30五楼西侧周六、日;周一上午;国家法定节假日
历史文献阅览区(周一14:00—17:30)五楼西侧
馆区设施名称春夏季开馆时间秋冬季开馆时间坐落位置闭室时间
(5-9月)(10-翌年4月)
复康路馆办证处9:00—18:309:00—17:30B区一楼大厅西侧周一上午
(周一14:00—18:30)(周一14:00—17:30)
中文图书借阅室(一楼)9:00—19:30(周一14:00—19:30)D区一楼
中文图书借阅室(二、三楼)9:00—19:309:00—18:30D区二、三楼
(周一14:00—19:30)(周一14:00—18:30)
自习室9:00—19:30B区一楼西侧无
电子文献检索室9:00—19:309:00—18:30B区二楼西侧周一上午
电子文献阅览室(周一14:00—19:30)(周一14:00—18:30)B区二楼西侧
基本藏书和工具书阅览室A区三楼东侧
中文报刊借阅室B区三楼西侧
外文报刊阅览室9:00—12:00;13:00—17:30A区三楼西侧周一上午;国家法定节假日
(周一14:00—17:30)
馆区设施名称开馆时间坐落位置闭室时间
海河园馆图书借阅室周二——周六二区一楼周一、周日;国家法定节假日
报刊阅览室9:00——16:30二区二楼
电子文献阅览室一区一楼东侧
办证处二区入口
综合咨询台一区大厅右侧
多功能报告厅(天图海河园影厅)营业时间一区一楼西侧
9:00——22:00
放映时间
15:30——21:30
图书馆自2012年1月1日起免费为读者办理新的图书馆读者证。请读者详细阅读本办证规则及图书馆读者手册中的相关规则及规定,并予以确认后方可办证。
一、办证通则
1.年满14周岁的读者首次申领图书馆读者证,可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驾驶证、军人证、港澳通行证、台胞回乡证、外籍护照),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交纳相应押金即可免费办理。
2.未满14周岁的少儿读者首次申领图书馆读者证,须由家长持少儿读者户口簿,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交纳相应押金后免费办理。
3.办理本馆读者证实行身份证号准入制,即:一个身份证号只能申领一张读者证(其它有效证件亦同)。读者证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读者本人只需持证免费注册即可继续使用(若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
二、读者证的功能类型
根据押金额度或读者类型的不同,读者证有以下三种服务功能供读者选择开通,三种功能谢绝兼办。
1.中外文文献外借功能:读者交纳100元押金开通此功能;可在本馆外借中文图书3册;阅览馆藏中外文文献。
2.少儿文献外借功能:读者交纳50元押金开通此功能,可外借中文少儿图书2册;少儿期刊1册;阅览少儿文献。
三、具体办证办法
1.新证申领:读者如未曾在我馆办理过任何种类的借阅证,视为首次申领新证,可按以下方法办理申领开通手续:
(1)中文文献外借功能:年满14周岁的读者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可在自助办证机上办理,持其它有效证件需在人工办证台口填写申领表后办理;
(2)中外文文献外借功能:年满14周岁的读者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在人工办证台口填写申领表后办理;
(3)少儿文献外借功能:未满14周岁的少儿读者首次申领天津图书馆读者证,须由家长陪同子女并携带少儿读者户口簿,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交纳相应押金后免费办理。(特别提示:此证只限在少儿文献借阅室使用)。
2.已过期的我馆过往的其它各类证种:持有此类证种的读者,须在人工办证台口办理注销此证手续(无欠费、欠书记录、退押金等)后,按照新证申领办法办证。
四、挂失、补证及退还押金
1.挂失:读者不慎遗失读者证时,应持本人有效证件即刻办理挂失手续,挂失期间读者证的服务功能(除还书功能以外)暂时关闭。
2.补证:遗失证挂失一周后,读者持本人有效证件补办新证。因人为损坏致使读者证不能正常使用时,读者须持本人有效证件补办新证。
3.退还押金:读者持本人身份证及读者证,经系统确认无欠费、欠书记录,填写退证申请表,由发证处退还读者押金,关闭读者证借阅功能;若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如读者证丢失,读者应在完成挂失手续一周后,再行办理退还押金手续。请读者在退还押金后妥善保管读者证,如重新缴纳押金,即可恢复借阅功能。
五、相关事项说明
1.读者证的初始密码为证号的后6位数字或全证号(字母+数字)。请读者自行修改密码,如遗忘密码,请到发证处进行密码重置。
2.因读者证遗失或密码问题造成我馆文献资源的损失,由读者证申领人承担赔偿责任。
3.读者在办理读者证的过程中,读者证及现金请当面点清。
4.本馆书刊文献为外借期限30天,借期内可续借1次。外借中文书刊逾期未还,按0.20元/天/册收取逾期服务费;外借外文图书逾期未还,按0.50元/天/册收取逾期服务费。
1.读者持图书馆读者证可在我馆办理图书、期刊文献借阅和归还手续,同时还可以在开通通借通还服务的公共图书馆办理图书借阅、归还手续,阅览我馆各类普通文献资源;读者出示有效证件可阅览我馆各类普通文献资源;年满18周岁的读者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可进入电子阅览室阅览;开通少儿文献借阅功能的读者证,只能在文化中心馆少儿服务区使用,凡进入少儿读者区的少儿读者须由家长陪护。
2.本馆书刊文献外借期限为30天,借期内可续借1次。外借中文书刊逾期未还,按0.20元/天/册收取逾期服务费;外借外文图书逾期未还,按0.50元/天/册收取逾期服务费。
3.读者可依据我馆网上续借规则,在网上进行续借。
4.读者携已办理外借或复印手续的文献资料离开借阅区域前,请检查文献有无破损(折页、勾划、圈点、书写、撕割、调换等)、污损和缺页,发现问题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由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处理后,方可借出或复印;读者还回的文献如发现有未经工作人员确认的破损、污损和缺页的情况,按我馆“读者损坏、遗失文献赔偿的规定”进行相关处理。
5.请勿将未办理外借或复印手续的文献擅自带出借阅区域,否则视为偷窃行为,取消办证资格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6.请勿在馆内各借阅区域大声喧哗、接打手机、进食等。
7.各阅览室如有其他借阅规则公布,请照章遵守。
1.读者借阅我馆文献资料,办理手续时,须当面检查原文献,发现污损、缺页等现象要及时声明,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由借书人负责赔偿。
2.普通中外文书刊被污损,不影响正文阅读的:按原价的20%赔偿。
3.普通中外文书刊丢失或文献被严重污损以致于影响正文阅读的,按书刊文献原价的一至三倍酌情进行赔偿。
4.珍贵书刊、绝版书刊污损、丢失,视书刊价值另行决定赔偿数额。
5.对有意破坏文献(如裁割、撕裂、偷梁换柱等)者,除按文献污损赔偿外,交送有关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6.对偷盗文献者,除收回原文献外,交送有关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7.无论在何种情况下,读者损坏的文献,经办理赔款后,一律收归我馆处理。
8.RFID电子芯片丢失或被人为损坏,读者需支付芯片数据复制及加工费5元。
1.通借通还服务开通范围:
石家庄市各区县公共图书馆
2.读者卡适用种类:
(1)2012年1月1日后办理的图书馆读者卡(不含少儿借阅功能)。
(2)石家庄市公共图书馆通用读者卡。
3.办证方法:
(1)年满14周岁以上的读者可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任一成员馆交纳押金100元后即可申领新卡。
(2)2012年1月1日之前办理过图书馆的各种读者卡或在任一成员馆有过办理通用卡记录的读者。可办理新卡申领手续。
(3)补卡、退卡业务均只在区图书馆办理。
4.通借通还文献类型及范围:
(1)图书馆的中文外借图书(不含少儿图书)。
(2)区县成员馆通借通还专室或专架区域内的中文外借图书。
(3)图书馆(文化中心馆、复康路馆)的中文外借期刊。
5.借阅规则:
(1)读者可在任一成员馆办理最多5册中文图书的外借及归还手续;可在市图书馆(文化中心馆、复康路馆)办理最多5册中文期刊的外借及归还手续;阅览成员馆馆藏普通中文文献;区县成员馆不提供中文期刊的外借及归还服务。
(2)每册中文书刊外借期限30天,借期内可续借1次;外借中文书刊逾期未还,按0.20元/天/册收取逾期服务费。
(3)读者可依据天津公共图书馆系统通借通还服务网络网上续借规则,在网上进行续借。
(4)读者所借书刊文献如发生污损、遗失,须按成员馆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序号机构名称职责简介
1办公室负责本馆业务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和督查,负责文秘、人事劳资、接待等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
2党群工作部负责党务、纪检监察、信访、行风等工作的职能部门
3计划财务部负责本馆财务情况的监管审核的管理部门
4后勤保障部负责后勤保障、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
5安全保卫部负责图书馆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
6采编部负责承担各类文献采选与组织、馆藏文献书目数据库建设与维护工作的业务部门
7典藏部与分馆工作部负责馆藏文献的典藏变更、闭架馆藏文献(特藏部所属文献除外)保管与使用、开展读者延伸服务,包括建立分馆、发展读者及提供流动汽车借还书的服务部门
8借阅部负责管理本馆开架图书文献、向读者提供借阅使用的服务部门
9报刊部负责管理本馆报纸期刊文献、向读者提供借阅使用的服务部门
10少儿部(省图书馆少儿馆)负责少儿文献资料的入藏、借阅服务和开展少儿读者活动的服务部门
11特藏部负责古籍文献和地方文献的收集整理、保管流通、开发利用等工作的服务部门。
12参考咨询部负责为读者提供综合性参考咨询、信息开发的服务部门
13研究辅导部负责公共图书馆系统的业务辅导与培训的职能部门,也是图书馆学会的办事机构
14宣传推广部负责本馆的形象宣传、信息发布、读者发展、读者活动策划与组织的业务部门
15教育培训部负责履行社会教育的业务部门
16数字图书馆工作部负责承担制定数字图书馆的建设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并开展前期工作,负责本馆网站管理,向读者提供电子文献服务的技术部门
17网络技术部负责计算机设备、网络设备和存储设备软硬件管理与维护的技术部门
18图书馆服务中心负责统筹全馆机动场地的管理利用、拓展延伸服务的服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