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1953年,是新中国建立的一所出版印刷类学校,中国出版印刷专业教育的摇篮,国家新闻出版署(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的特色学校。2008年,学校在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2010年,学校被列为国家100所骨干建设高职院校单位之一,2015年通过教育部和财政部两部委验收并获得“优秀”等级。学校是国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单位;是上海市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试点单位;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单位。2017年,学校1名教师入选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申办形象大使,学校助力上海获得2021年世界技能大赛举办权。
多年来为我国的出版印刷业培养了6万多名高层次技术骨干和行业高级管理人才。学生连续三届代表中国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并分别在2013年和2015年荣获第42届和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印刷媒体技术项目铜牌和银牌。中国印刷传媒高技能人才正陆续从学校走向世界。学校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确定为第43、44、45届世界技能大赛印刷媒体技术项目中国集训基地,被授予“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学校被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确定为“国家印刷出版人才培养基地”,连续五次被授予“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2018年3月,世界技能组织主席西蒙·巴特利受聘学校名誉教授,建立了“西蒙·巴特利中国技能研究工作室”。
学校以培养服务上海和全国出版印刷传媒业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己任,秉承“立足上海、领先国内、依托行业、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以“工文艺融汇、编印发贯通、教学做互动”为办学特色,致力于建设特色鲜明的应用技术技能型高等院校,使学校成为国家出版印刷人才培养基地、上海文化创意产业服务基地.
学校秉持“崇德弘文,笃行致远”校训,坚持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国际化发展,传承中国出版印刷优秀文化,积极吸收借鉴国际化的教育思路、丰富的教育内容及灵活的育人形式,形成了工、文、艺相互渗透且有鲜明特色的“印刷工程与包装设计”、“出版传播与文化管理”、“艺术设计与影视动漫”三大专业群。学校现设有印刷包装工程系、出版与传播系、印刷设备工程系、艺术设计系、文化管理系、影视艺术系、基础教学部、思政教研部、中外合作教育部和继续教育部等教学部门。
学校以就业为导向,注重工文艺融合,注重学生专业技术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依托行业产业,构建由课程实验、生产实训、顶岗实习实践教学体系。学校建有实训设施,专业设备种类齐全,实验实训项目丰富。由学校为牵头单位建设的“柔版印刷绿色制版与标准化实验室”获批为新闻出版业科技与标准重点实验室中的“专业领域实验室”,这是学校获批立项建设的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
学校高度重视国际合作与交流,与美国、加拿大、俄罗斯、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芬兰、瑞典、爱沙尼亚、日本、新加坡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等院校、跨国公司、行业组织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与交流关系,其中不乏美国罗切斯特理工大学、芬兰奥卢大学、俄罗斯莫斯科国立印刷大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德国海德堡印刷机械有限公司、日本小森公司等国际单位。学校与美国罗切斯特理工学院合作举办的印刷图文信息处理(专科)合作办学项目被评为第二届上海市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表彰项目。学校顺利完成印刷媒体技术专业ACCGC认证现场评估工作。国际化办学成为学校的品牌。
学校积极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协助孟加拉国家印刷工业协会筹建印刷职业学院。与香港印刷科技研究中心、上海市印刷行业协会合作建立“Idealliance-ChinaG7培训基地”,大力开展境外技术技能培训。编写的《出版印刷人才培养教材》作为培训教材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印刷员工开展印刷技能培训,推进了国际出版印刷服务合作、促进了出版印刷业与沿线国家的合作与交流。
目前学校有全日制在校生近6000人。学校培养的学生一直受到用人单位的广泛欢迎。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一直在99%以上,专升本率保持在15%以上。
学校坚持“观念兴校、特色立校、人才强校”,夯实“三位一体”的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成果,坚持校企合作多员参与的办学方向,努力把学校打造成为具有国际重要影响力的中国出版印刷传媒领域高等职业教育龙头院校,为我国培养具有国际视野、人文素养、艺术眼光、创新意识的印刷出版传媒类应用技术技能型人才,服务国家、上海的经济社会和文化事业发展。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校本部地址:杨浦区水丰路100号
营口路校区地址:杨浦区营口路101号
国顺东路校区地址:杨浦区国顺东路25号
□本科■专科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院校名称: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的专科毕业证书。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无预留计划
使用外语语种
商务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的学生,其他专业学生语种不限,所有专业的学生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下述专业:数字出版、广告艺术设计、会展策划与管理、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艺术设计(中法合作)、艺术设计(艺术经纪)、艺术设计(印刷美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数字图文信息处理技术、印刷媒体技术、数字印刷技术、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影视编导、音像技术(影像档案技术)、游戏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多媒体设计与制作),色盲色弱考生不宜报考。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高考)成绩录取的省份录取规则如下: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前,由我校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协商设定投档比例,设定依据为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所发布的相关招生工作文件,最终设定的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文件中规定的投档比例上限。
1.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的要求,在考生所在省(区、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专业录取时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文化课高考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总分相同时,对考生按照不同的单科顺序进行排序:对于文理分科的省份,文科科目排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理科科目排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对于文理不分科的省份,科目排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
2.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在考生所在省(区、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外,还要参加所在省(区、市)招生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者才有资格填报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对于上海市考生,专业录取时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进行排序。对于外省市考生,专业录取时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艺术类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1)编导类考生:综合成绩=50%×艺术专业成绩+50%×文化成绩×艺术专业成绩满分/文化成绩满分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进行排序。
(2)表演类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合格线后,按照艺术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艺术专业成绩相同时,对考生按照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进行排序。
(3)除编导类和表演类的其他艺术类考生:综合成绩=60%×艺术专业成绩+40%×文化成绩×艺术专业成绩满分/文化成绩满分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进行排序。如考生所在省份按照本省规定的方式计算综合成绩并进行投档,我校将不再另行计算综合成绩,直接参考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二、报考我校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成绩必须达到或超过卷面满分的40%,才可被录取到该专业。
三、内蒙古专业录取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四、政策性加分在录取时计入总分。
五、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相应省级招考部门规定为准。若考生所在省级招考部门另有规定的,则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学费标准
普通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出版商务(文化媒介与版权经纪)(中法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教委财〔2015〕第73号)
艺术设计(中法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25000元(沪教委财〔2015〕第73号)
广告艺术设计(中美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25000元(沪教委财〔2016〕第111号)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中法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25000元(沪教委财〔2017〕第52号)
影视动画(中法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25000元(沪教委财〔2017〕第52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800——1200元(沪价费〔2003〕第56号、沪财费〔2003〕第93号)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各类企业专项奖学金。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我校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纪委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21-65670070(纪委办公室)
学校官网:www.sppc.edu.cn
招生信息网:www.sppc.edu.cn/zs
咨询电话:021-65674045
1.2022年秋季,新生正式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2.如因疫情防控要求,本章程如有更改,以学校官网公布信息为准。
3.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对本章程拥有最终解释权。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高度重视国际合作与交流,与美国、加拿大、俄罗斯、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芬兰、瑞典、爱沙尼亚、日本、新加坡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等院校、跨国公司、行业组织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与交流关系,其中不乏美国罗切斯特理工大学、芬兰奥卢大学、俄罗斯莫斯科国立印刷大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德国海德堡印刷机械有限公司、日本小森公司等国际知名单位。学校与美国罗切斯特理工学院合作举办的印刷图文信息处理(专科)合作办学项目被评为第二届上海市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表彰项目。学校顺利完成印刷媒体技术专业ACCGC认证现场评估工作。国际化办学成为学校的品牌。
1952年,上海华东军政委员会新闻出版局开始筹建上海印刷学校,并得到国家出版总署的支持。
1953年,上海印刷学校成立。面向全国招生。
1957年上海印刷学校改制为中等专业学校。
1958年上海新闻出版职工子弟高级中学划归印校管理,另行成立上海印刷学校分校。
1960年试办第一期大专班(生源由在校生中挑选),为国内第一届大专层次印刷专业高等学历教育。
1962年上海出版学校部分师生并入。同年,海军船舶学校一个班并入学校。
1970年上海印刷学校停办。全体教工下放劳动,校舍被其他工厂企业占用。
1978年上海印刷学校复校,面向全国招生中专生。
1987年筹建上海出版印刷专科学校,首届大专生入校。
1988年正式升格为大专,校名为上海出版印刷专科学校。
1992年改名为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2000年由直属新闻出版署管理改为属地化管理,归属于上海市教委管理,并由上海市与新闻出版署共建。
(以上数据截至2019年6月,具体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