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2008年元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学院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同时兼有中等职业教育职能。
学院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拥有各类实验室43个,室内、外实习演练场所12处,教学仪器6700余台(件)。建有音像、语音、现代化、多媒体教室和各类专业教室。校园内安装了双向可控闭路电视系统,计算机校园网通过千兆光缆接入国际互联网。图书馆建筑面积2000余平方米,藏书22万册,订阅各种报刊杂志482种。
学院开拓办学思路,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拓宽就业渠道,内引外联,确立了面向社会、服务市场,重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办学宗旨。学院本着让学生既成才,又成人的原则,优化人才培养模式,狠抓教育教学质量,增强学生实践动手能力,注重对学生加强德育和行为规范教育,为企业和社会培养具有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学院始终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素质为核心,以服务学生为宗旨”的办学理念,根据社会需求,积极进行“订单式”培养,狠抓教育教学质量,不断开拓创新,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技能和就业竞争力,为广大毕业生就业、择业、创业和深造打造坚实的基础。
学院实行封闭式、半军事化管理,从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做起,培养学生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树立集体主义思想,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为广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师生在校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学院实行后勤社会化管理,学生宿舍宽敞洁净,配有电话;食堂设施齐全,饭菜质量高、价格低,可满足多层次学生的日常消费;文体设施完善,建有400米标准塑胶田径运动场;性能优良的百兆校园网,通过10兆光缆接入国际互联网;学院注重对学生课余时间的管理和教育,各种社团活动丰富多彩,以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学院现有各类在校学生7000余名,教职工420人,其中75%以上的教师具有中、高级职称,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56%,目前有30余名教师取得和正在进修硕士、博士学位。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为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4187。
第三条学院性质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四条学院概况: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学院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同时兼有中等职业教育职能。
第五条学院设立由院领导、招生就业、纪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领导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六条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招生计划中部分专业只招男生。具体以各省(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为准。
第八条录取原则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自治区的招生规定、政策,遵循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九条报考学院所有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院对铁路特种专业的身体要求。(注:由于铁路企业不招色盲、色弱学生,请色盲、色弱学生谨慎报考学院铁路专业;并且根据铁路行业特点,部分铁路专业不适合女生,请女生谨慎报考。)新生入学后按规定对其进行健康复查,对不符合身体要求或体检中弄虚作假的,按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条提档比例学院根据自治区招生计划及划定的批次及录取最低控制线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
第十一条录取及专业安排录取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将调剂录取,否则做退档处理。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服从专业调剂者,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
第十二条学院2022年所有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受师资等办学条件所限,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十三条学院执行相关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录取和安排专业以投档成绩为基准,出现平行分情况时,理科按照理科数学、理综、语文、外语的顺序根据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科按照文科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的顺序根据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十四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标准执行。学生入学缴纳学费、教材费、住宿费等杂费。第十五条颁发证书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毕业证书。
第十六条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家庭困难学生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十七条我院招生详细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1、学院网址:www.bttzy.cn。2、学院微信平台:bttdzyjsxyxck3、学院招生咨询热线0472-5253254/5253444/5253152。4、传真:0472-5253115(院办)、5253254(招办)
第十八条学院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职业教育园区平安大道7号邮政编码:014060
第十九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院按照国家要求,对学生实行助学贷款、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对贫困家庭学生给予资助。同时,通过积极开展半工半读工作,实现职业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促进学生成才就业,帮助贫困家庭学生实现低费接受职业教育。学院与西南交通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和兰州交通大学等院校联合办学,有能力的学生可在学习本专业课程之余进修本科课程,获得本科毕业证;设有职业技能鉴定站,各专业学生经考试合格,可获取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为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和继续深造创造条件。
学院牵头组建了内蒙古铁路职业教育集团和校企合作办学理事会,搭建了校企深度合作平台,实现了学院教育资源与铁路运输产业资源、技术资源的共享与服务;以“厂中校”和“校中厂”为试点,2016年成立了火车票代售点,为学生提供了知行合一、实习实践平台,逐步构建了以服务铁路运输产业为主的人才支撑链、员工培训和信息交流链、学生实习实训及毕业生就业链;联合呼和浩特铁路局下属的工务、车务、机务、电务、车辆等单位,根据职业岗位和技术规范,建成铁路、城市轨道运输类实训室46个、校外实训基地52家。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