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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教育学院

北京教育学院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创办于1953年,是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直管的成人高等师范学校,主要承担着北京市基础教育干部教师继续教育及成人高等师范教育的使命。北京教育学院分为5个校区,内设机构共30个,其中党政管理部门14个,教学、科研部门7个,先后培养了数以万计的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党务工作者、骨干校长和教师,成为首都“人才强教”的“工作母机”和首都教育事业发展的“奠基石”。
院校隶属
北京市
创建时间
1953年
学校校训
敬业垂范、博学笃行、求实创新
学校代码
50061
学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
学校官网
http://www.bjie.ac.cn
联系电话
010-62018382
英文校名
The Beijing Institute of Education
电子邮箱
bjieguopei@126.com
学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
目录

学校简介

北京教育学院是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直管的成人高等师范学校,成立于1953年,承担着北京市基础教育干部教师继续教育及成人高等师范教育的使命。建院以来,学院立足首都实际,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恪守“敬业垂范、博学笃行、求实创新”的院训,逐步形成了服务基础教育干部教师成长,“专业引领、实践取向、开放创新、优质服务”的办学特色。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北京教育学院服务国家和首都教育改革发展大局,聚焦建设一流教育学院发展目标,积极进取,锐意改革,大力推进教师培训体系的系统化、专业化、规范化,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为首都教育现代化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在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领域发挥着重要影响。

师资力量

目前,学院拥有教职工五百余人,其中入选教育部“国培计划”专家库专家21人,教授、副教授130人,具有博士学位的129人。学院共设有教育管理与心理学院(教育干部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与德育学院、人文与外语教育学院、数学与科学教育学院、体育与艺术教育学院、信息科技与劳动教育学院、学前教育学院等7个教学科研机构,业务工作覆盖基础教育所有教育教学活动。同时,学院还代管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拥有《教师发展研究》、《北京教育学院学报》等学术期刊,负责《北京教育丛书》日常管理工作,在全国具有广泛的学术影响力和实践影响力。

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院2021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成人高等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我院是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直管的成人高等师范学校。主要承担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培训以及本、专科层次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工作。

第三条我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分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两个层次,学习方式全部为业余,授课方式采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毕业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层次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四条我院招生工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具体工作由教务处负责。我院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招生计划及报名条件

第五条2021年我院成人高等教育拟招生专业共计9个,专业信息见下表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类别 学历层次 学制 学习形式 招生范围 总学费(元) 1 学前教育 文史外语类 高起本 5 业余 社会统招 8449 2 学前教育 教育类 专升本 2.5 业余 社会统招 5103 3 美术学 艺术类 专升本 3 业余 社会统招 9158 4 学前教育 教育类 专升本 2.5 业余 基础教育教师 3864 5 小学教育 教育类 专升本 2.5 业余 基础教育教师 4228 6 英语 文史中医类 专升本 2.5 业余 基础教育教师 5778 7 历史学 文史中医类 专升本 2.5 业余 基础教育教师 3696 8 智能科学与技术 理工类 专升本 2.5 业余 基础教育教师 4160 9 书法学 艺术类 专升本 2.5 业余 基础教育教师 6600 注:我院2021年录取新生的学费标准将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22年3月审批的标准执行。

上述表中的学费标准为往年收费标准,仅供参考。

第六条我院招生计划将严格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下达的计划执行。各专业上课时间、上课地点、报考条件、报考流程以及专业课加试等相关信息,详见我院2021年招生简章。考生可登陆我院网站“教育教学”窗口查询。

第七条我院面向北京市基础教育教师招生的小学教育、学前教育、英语、历史学、书法学、智能科学与技术等六个本科专业为招生改革试点专业(简称第二学历专业),由我院自主组织入学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录取。报名人员应具有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证书,学历证书由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具体报考条件和流程可登录我院网站“教育教学—-学历教育”模块查看“北京教育学院2021年第二学历专业招生说明”。

第八条我院面向社会统招的学前教育(高起本)、学前教育(专升本)、美术学(专升本)等三个专业为统招专业,考生需按统一要求参加北京市成人高校统一招生考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心健康、生活能自理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均可报考(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除外)。

第九条报考社会统招专升本专业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第十条凡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社会考生,按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须参加专业课加试。我院专业课加试时间为2021年9月25日(周六)上午9:00—11:00,地点为北京教育学院黄化门校区(东城区黄化门街5号),考生须持身份证、《2021年北京市成人高考考生报名登记表》参加专业课加试,加试成绩将作为录取条件之一。

第三章录取办法

第十一条我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录取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统招专业依据北京市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志愿顺序及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考生统考科目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课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加试合格线由我院根据当年实际情况划定,我院认可其他高校的专业课加试成绩。

第十二条符合国家规定的照顾条件的统招专业考生,在其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相应的分数进行投档并计入总成绩,我院按照总成绩进行录取。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经本人向我院申请,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资格审核通过后,可免试录取。

第十三条我院对录取不足15人的专业将不予开班,同时将不开班专业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备案。对于不开班专业,我院依据考生志愿,将同意校内调剂的考生调剂到校内其它可开班专业。不同意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我院予以退档。退档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参加重新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四条我院面向基础教育教师招生的改革试点专业的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我院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的招生录取方案进行。

第四章新生入学

第十五条新生被录取后,需按我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其为自愿放弃学籍,我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我院将按照上级规定以及我院招生章程要求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章其它

第十七条我院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八条我院招生办公地址:北京教育学院黄寺校区(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

招生网址:https://www.bjie.ac.cn→教育教学→学历教育

咨询电话:62018382、82089138。

监督电话:82089120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北京教育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1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院重视科学研究成果向基础教育实践的转化,结合基础教育实践,先后组织出版了《绿色耕耘》丛书、《校长研修》丛书和《学校诊断》丛书等,在全国教师教育领域产生较大影响。近三年来,学院承担课题4项,市级课题46项,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的学术专著41部、发表学术论文近600篇。《北京教育学院学报》为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被评为“全国社科学报”、“全国教育学院十佳学报”。《中小学管理》杂志是以基础教育管理干部为主要读者的专业性期刊,已创刊二十年,被评为“中国核心期刊”、“华北地区期刊”、“北京市期刊”。

文化传统

校训

敬业垂范

“敬业”,体现了一名教育工作者内在的、主观的精神追求,表示要热爱干部教师培训事业;“垂范”,强化了外在的、客观的育人效果,表示学院为示范校培养骨干教师、骨干校长,应成为“示范之示范”。

博学笃行

“博学”意为作为教师的教师,必须业务精深,以示学高为师;“笃”,有忠诚执着,一心一意的意思。“笃行”表示要达到“博学”的境界,就需要严谨扎实的治学学风,锲而不舍的钻研韧劲和强大的人格力量的推动。

求实创新

“求实”体现了学院工作要一切从实际出发,根据基础教育的实际,来确定学院的方针任务,解决教育教学急需解决的问题。“创新”体现了学院要创建一流的教育学院,就要实现教育教学有创新,科学管理有创新。创新是学院攀登“基础教育校长教师研修高地”高地、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

校徽

北京教育学院院徽传达了学院敬业垂范、博学笃行、求实创新的精神特征。

院徽由两个同心圆图案构成,外环为北京教育学院中英文名称;内环由华表、长城、BJIE、“书”形以及建院年份“1953”组合而成。北京教育学院手写体院名为胡耀邦同志题写;华表元素,传达了导向和引领的内涵;长城元素是中国优秀传统与精神的象征,有意志、勇气和践行的含义;BJIE是学院英文名称缩写,便于学院开放合作进行国际交流;1953标识了学院成立的时间;变形的“书”形元素传达教育引领的内涵,预示教育培训培养教师和服务基础教育的专业定位。

院徽采用中国红的色调,取自故宫城墙颜色,设计风格古朴庄重,突出了历史和文化积淀。

历史沿革

1953年,北京教师进修学院成立,隶属于北京市教育局。她的成立,开启了首都中小学校长、教师在职进修培训的先河。

1978年,“文革”期间一度停办的北京教师进修学院复院并更名为北京教育学院。这一时期,北京教育学院将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内容与形式进行了调整与发展,分阶段开展了教材教法培训、学历补偿与提高培训和继续教育,广泛开展了教学研究和教材教参编写工作,为当时北京市基础教育的恢复与发展做出了贡献。

1979年6月,旨在专门培训北京普教系统管理干部的北京教育行政学院成立,该学院通过中小学干部培训制度的建立、多层式培训模式的形成,提升了全市校长素质和学校管理水平。

1993年12月,北京教育学院与北京教育行政学院合并,定名为北京教育学院(北京教育党校亦随北京教育行政学院并入),同时北京英语教师培训中心并入北京教育学院外语系。

2000年9月,北京市成人教育学院、北京实验大学、北京市成人教育服务中心并入北京教育学院。

2004年4月,学院制定了《2004-2010年发展战略纲要》,进一步拓展了学院性质与功能定位。

2005年,学院召开第一次党代会,确立了首都校长、教师培训基地这一功能定位,学院的中心任务也逐渐转向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三教融通”的首都校长教师培训这一主业上来。

2008年,学院与西城区教委合作建立了北京教育学院附属中学。

2011年,学院第二次党代会上又进一步提出“将北京教育学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品质卓越、国内示范引领、国际开放合作的校长教师研修高地和首都基础教育党建研究中心”的总体发展目标。

2013年,学院与丰台区教委合作建立了北京教育学院附属丰台实验学校。

2014年,学院与大兴区教委合作建立了北京教育学院附属大兴实验小学;与海淀区教委合作建立了北京教育学院附属海淀实验小学。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1年10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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