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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学院

沈阳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创建于1999年。学校位于沈阳、抚顺两市接壤地带的沈抚新区,校园北依浑河,交通便利、环境优雅、景色宜人。沈阳工学院是2013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隶属于辽宁省教育厅的全日制普通民办本科院校,是国家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
院校隶属
辽宁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
1999年
学校校训
追求卓越,互助利他
学校代码
13201
学校地址
辽宁省沈抚新区滨河路东段1号
学校官网
http://www.situ.edu.cn/
联系电话
024-56618855
英文校名
Shenya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学校地址
辽宁省沈抚新区滨河路东段1号
目录

学校简介

沈阳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创建于1999年。学校位于沈阳、抚顺两市接壤地带的沈抚新区,校园北依浑河,交通便利、环境优雅、景色宜人。学校主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构建了涵盖工、经、管、艺、文、农类等6个学科57个本科专业体系,形成了以工学专业为主体的本科专业格局;设有机械与运载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信息与控制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能源与水利学院、生命工程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培训学院等10个学院。现有在校本科生16000余人,建校以来,已为国家输送了五万余名毕业生。

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人为本、学以致用”的办学理念和“依法治校、专家治学、全员育人、特色发展”的治校方略,学校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实施“协同育人、工学交替、理实融合、学用一体”的育人模式,构建了“满足学生就业、升学、个性化发展”的分类培养、分级教学的培养体系,在于培养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工作在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懂专业、技能强、能合作、善做事”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校对接地方发展战略需求,建成了符合“工业4.0”标准的i5智能制造实训中心,其中,数控机床信息物理融合与智能制造实验室成功获批辽宁省重点实验室;新建了种类齐全、教学环节完整的机器人实训基地,扩建了汽车服务实训中心,建造了基于物联网智能农业的“园艺科技馆”等涵盖工、经、管、艺、文、农类学科的实践教学基地119个。

学校深入落实“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育人理念,着眼于学生未来的职业生活、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面向全体学生,实施素质扩展工程,充分发挥“德育立人、智育启人、体育强人、美育化人、劳育砺人”功能,努力为学生幸福人生奠定坚实基础。学校注重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强化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培养,成立了百余个大学生创新团队和一批学生课外兴趣小组,每年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人数超过了学生总数的三分之一。

2017年,学校成为“辽宁省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示范高校”。

师资力量

学校拥有中国工程院“双聘”院士1人(辽宁省抚顺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设在学校),国家级创新创业导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1人,省级专业带头人3人,省级教学团队7个。

招生简章

一、学校自然情况

1.学校全称:沈阳工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抚顺市经济开发区滨河路(东段)1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111.9万平方米,其中产权占地面积98.7万平方米(约合1479.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9平方米;生师比16.6:1;专任教师550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教学例为91.5%;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7186.2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8897.4元;图书161.2万册,生均图书83.5册。(办学条件数据以2021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办法及使用原则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不设预留计划。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外语语种不限。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

所招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4.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保持一致)

三、专业设置说明

本科: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年限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年/生) 备注 1 020301K 金融学 四年 3-8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经济学 26000 2 020310T 金融科技 四年 3-8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经济学 26000 3 40106 学前教育 四年 3-8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教育学 24000 4 050306T 网络与新媒体 四年 3-8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26000 5 050308T 时尚传播 四年 3-8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26000 6 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6000 7 8020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6000 8 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6000 9 80205 工业设计 四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6000 10 80207 车辆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6000 11 080213T 智能制造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6000 12 80216 新能源汽车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6000 新增 13 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6000 14 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6000 15 80703 通信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6000 16 80717 人工智能 四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6000 新增 17 80801 自动化 四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6000 18 080803T 机器人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6000 19 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6000 20 80902 软件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6000 21 080907T 智能科学与技术 四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6000 22 081005T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6000 23 081006T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6000 24 081008T 智能建造 四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6000 25 81101 水利水电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6000 26 81201 测绘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6000 27 82104 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 四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6000 28 82105 特种能源技术与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6000 29 82702 食品质量与安全 四年 3-8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工学 26000 30 82803 风景园林 四年 3-8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26000 31 82901 安全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6000 32 83001 生物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6000 33 90102 园艺 四年 3-8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农学 26000 34 90401 动物医学 五年 4-9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农学 26000 35 90403 动植物检疫 四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农学 26000 新增 36 90502 园林 四年 3-8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农学 26000 37 120108T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四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管理学 26000 38 120201K 工商管理 四年 3-8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26000 39 120202 市场营销 四年 3-8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26000 40 120203K 会计学 四年 3-8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26000 41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四年 3-8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26000 42 120601 物流管理 四年 3-8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26000 43 120902 酒店管理 四年 3-8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26000 44 130301 表演 四年 3-8年 艺术类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28000 45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四年 3-8年 艺术类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28000 46 130503 环境设计 四年 3-8年 艺术类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28000 47 130507 工艺美术 四年 3-8年 艺术类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28000


高职(专科):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年限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学费(元/年/生) 1 460104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三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3000 2 4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三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3000 3 460306 电气自动化技术 三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3000 4 460305 工业机器人技术 三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3000 5 5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三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3000 6 530202 金融科技应用 三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3000 7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三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3000 8 540106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三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3000

注:招生计划以各省招考办实际公布为准。

按类招生情况说明:

2022年我校部分专业继续实行按学科门类招生。大类招生的专业有: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兵器类(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特种能源技术与工程)、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

学生入学第1学期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社会需求以及本人意愿选择专业。

四、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工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

普通本科专业学费(除学前教育专业):26000元/人·年;

学前教育专业学费:24000元/人·年;

艺术类专业学费:28000元/人·年;

专科专业学费:13000元/人·年;

住宿费:2000-4000元/人·年。

注:学费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执行;

住宿费按照实际房型收费。

2.学费、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民办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

(1)国家(政府)奖学金

根据国家和辽宁省的奖学金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2019年标准)

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2019年标准)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按照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结合我校实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刻苦学习且成绩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具体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2019年标准)

国家助学金:一等国家助学金:4400元/人·年(2019年标准)

二等国家助学金:2750元/人·年(2019年标准)

(3)国家助学贷款

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规定在家庭所在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4)学校奖学金

学校奖学金的等级、奖励金额一览表

等级 本科生奖励金额(元/人·年) 专科生奖励金额(元/人·年) 特等奖 10000 5000 一等奖 4000 2000 二等奖 2000 1000 三等奖 1000 500 专项奖 1000 500

(5)勤工助学

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帮助。

(6)新生入学奖学金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征集志愿除外),且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符合以下条件可获得新生入学奖学金:

①普通类

高出我校在该省、该专业录取线40分以上,且为我校在该省该专业录取排名前10%(10人以下的省份1人,10人以上的省份小数点后4舍5入计算)可获得额度为3000元的普通类新生入学奖学金。

②国家卓越农林

我校园艺专业是国家卓越农林改革试点专业,录取到该类专业的学生,高于我校在该省该类专业录取分数线20分以上者均可获得国家卓越农林奖学金4000元。

③艺术类专业

辽宁省录取分数高出我校在该专业录取线60分以上且为我校在该专业录取排名前3%的学生,外省录取分数高出我校在该省、该专业录取线40分以上且为我校在该省该专业录取排名前3%的学生,可获得额度为3000元的艺术类新生入学奖学金。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1)普通类

学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份及批次,学校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份及批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则招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对于采用“3+1+2”选考方式的新高考改革省份,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2)艺术类

①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40%+专业课成绩×60%”形成的综合成绩采用“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市、区)

按照该省(市、区)统一规定的平行志愿投档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③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市、区)

录取时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设计学类专业:

按照“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表演专业: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符合省(市、区)相应层次的文化课和专业课控制分数线要求,使用省统考的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3)专升本

专升本的录取原则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和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进档考生分专业录取时,无专业级差;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关于2021年普通高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录取规则的建议函》(内教招考普[2021]5号)执行,即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其他省(区、市)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分数高的考生专业志愿。

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对于非新高考改革省份,理工类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于采用“3+3”选考方式的新高考改革省份,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于采用“3+1+2”选考方式的新高考改革省份,物理学科类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历史学科类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艺术类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其他省(区、市)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以考生综合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已调档考生中,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当考生分数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6.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电话:024-56618811、024-56618855

网址:www.situ.edu.cn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历史沿革

2002年,沈阳理工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成立。

2004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重新确认为独立学院。

2007年9月,学院启用新校区。

2000年,沈阳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创建。

2013年4月,沈阳理工大学应用技术学院与沈阳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合并,联合转设为沈阳工学院,两所学院由原来的独立学院转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建制。

(以上数据截至2019年6月,具体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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