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财经大学商务学院于2001年经贵州省教育厅同意成立,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2004年经教育部确认,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获得办学许可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本科学院。学院2014年4月16日,贵州财经大学根据教育部和贵州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规范独立学院办学,并在黔南州惠水县建立新校区,2014年9月正式投入使用。
学院依法办学治校,严格遵循教育规律,面向社会需求,优化结构布局,提升教学质量,着力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有社会责任感、有扎实专业基础和较强动手能力,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以经济管理为主的应用型人才,即“两有一强”人才。学院历经近二十年风雨,秉承使命,砥砺奋进,以“富民兴黔”为己任,为社会输送了近3万名优秀人才,为贵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贵州财经大学商务学院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秉承“上善若水,博学明德”的校训,以学生为本,以教育教学工作为核心,落实学院“一个主基调,两个发展极,三个着力打造”的发展战略,努力把贵州财经大学商务学院建设成为省内一流、西部有影响、全国知名、经管特色鲜明、商科优势突出、服务民族经济的有特色的应用型本科高校。
学院拥有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满足教学需要的高素质专兼职教师队伍。学院共有专任教师556人,兼职教师335人,其中硕士358人,博士50人,正高级46人,副高级96人,专职辅导员78人。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贵州黔南经济学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性质:民办院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代码:4152013648
学校地址:贵州省惠水县建设西路
第三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凡完成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贵州黔南经济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国家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贵州黔南经济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四条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各省考试院核准公布的为准。学院2022年无预留计划,招生专业19个。
第五条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录取。
第六条投档比例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
第七条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数学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如果数学单科成绩仍相同,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
第八条我院对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由高到底依次录取。
第九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条进档考生在录取期间无正当理由的退档申请,学校不予受理。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二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相关补充规定。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不限制往届生与应届生的录取比例及男女生录取比例。
第十四条在录取过程中,将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学生进校后我院均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考虑。
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原则上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经查实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学籍。
第十七条收费标准:严格按价格主管部门登记、学校公示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体系:学校对贫困生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专项资助基金等进行资助。
第十九条录取结束之后,将在贵州黔南经济学院网站上及时公布录取结果;考生还可以通过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进行查询。
第二十条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贵州省惠水县建设西路贵州黔南经济学院招生就业大楼二楼
邮政编码:550600
联系电话:0854-7065553 7065555 7065552(传真)
招生监督电话:0854-7065551
学院官方网站:http://qnxy.hope55.com/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准,本章程由贵州黔南经济学院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通过学科建设积极带动教学、科研工作,承担省级以上科研项目169项,其中包括中国社会科学基金、中国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农业部以及贵州省社科规划课题、科技厅和教育厅科研项目;在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奖中,获奖项数均居省内高校前列。
2001年,经贵州省教育厅同意成立,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贵州财经学院商务学院。
2004年,获教育部确认为独立学院。
2004年,贵州财经学院商务学院党总支获得高教工委授予的“贵州省属高校先进党总支”称号。
2011年,贵州省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为正县级事业单位。
2012年,学校更名为贵州财经大学商务学院。
2014年4月16日,贵州财经大学根据教育部和贵州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与四川希望教育集团签订合作办学协议,共同举办贵州财经大学商务学院,并在贵州省黔南州惠水县建立新校区,2014年9月正式投入使用。
2021年5月17日,经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并经党组会审议,拟同意贵州大学科技学院等25所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学校,现将学校名单等信息向社会公示,其中贵州财经大学商务学院转设为贵州黔南经济学院,办学性质为“民办”,举办者变更为“四川希望教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教育部致函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贵州财经大学商务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并更名为贵州黔南经济学院。